第二節(jié) 樂府詩的范圍與分類
由于樂府詩概念的不確定性,人們往往以狹義和廣義來界定樂府詩。如蕭滌非在《漢魏六朝樂府文學(xué)史》中所言:“樂府之范圍,有廣狹之二義。由狹義言,樂府乃專指入樂之詩歌,故《文心雕龍·樂府》篇云:‘樂府者,聲依永,律和聲也。’而由廣義者,則凡未入樂而其體制意味,直接或間接模仿前者,皆得名之曰樂府?!保ㄊ挏旆?,1984:9)王運熙等則認為“文學(xué)史上的樂府詩,首先應(yīng)是指漢代興起的那種入樂可歌的歌詩,其次也應(yīng)該包括后世文人模擬樂府舊題或自創(chuàng)樂府新題的作品”(王運熙,王國安,1999:6)。二者表述雖有不同,但都是從文學(xué)研究的視野著眼。對于狹義樂府的范圍也有學(xué)者提出了主張,如梁啟超認為:“右目錄(《樂府詩集》)中所謂近代曲辭者,乃隋唐以后新譜,下及五代北宋小詞,與漢魏樂府無涉;所謂新樂府辭者,乃唐以后詩家自創(chuàng)新題,號稱樂府,實則并未嘗入樂;所謂雜歌謠辭,則徒歌之謠,如前章所錄者是。以上三種,嚴格論之,皆不能謂之樂府。舞曲、琴曲則古代皆有曲無辭,如小雅之六笙詩,其辭大率六朝以后人補作也。自余郊廟、燕射、鼓吹、橫吹、相和、清商、雜曲七種,則皆導(dǎo)源漢魏,后代循而衍之。狹義的樂府當以此為范圍。根據(jù)鄭郭兩書,分類敘錄樂府作品,以漢魏為斷。其六朝有作品,次章別論,唐以后不復(fù)列?!保簡⒊?,1996:33)此說從音樂學(xué)的角度劃定了狹義樂府的范圍。
隨著王朝的更替和歷代文人的不斷探索,樂府范圍逐漸擴大,樂府研究也已經(jīng)演變?yōu)榧兇馕膶W(xué)意義上的研究,研究范圍也日趨一致,即以廣義的樂府研究為主體,以樂府歌辭本體為研究對象。但對于樂府的分類,歷代學(xué)者因所依據(jù)標準不同表述也各異。馮班在《鈍吟雜錄》中如此區(qū)分舊樂府與新樂府:
總而言之,制詩以協(xié)于樂,一也;采詩入樂,二也;古有此曲,倚其聲為詩,三也;自制新曲,四也;擬古,五也;詠古題,六也;并杜陵之新題樂府,七也。古樂府無出此七者矣?!裰栊校灿兴睦涸伖蓬},一也;自造新題,二也;賦一物、詠一事,三也;用古題而別出新意,四也。(馮班,1985:35)
王運熙等人在《漢魏六朝樂府詩》中把樂府歸納成了兩大類四小類,非常清楚明了(王運熙,2011:5):

《隋書·樂志》和《通典·樂典一》沿襲漢明帝時的分法把樂府詩分為四類:①大予樂,郊廟上陵所用;②雅頌樂,辟雍饗射所用;③黃門鼓吹樂,天子宴群臣所用;④短簫鐃歌,軍中所用。但這種分類法漸漸跟不上樂府詩的發(fā)展,尤其是不能概括魏晉以后樂府詩的演變。例如,到了魏晉時期,新設(shè)立的清商樂署把包括清商三調(diào)在內(nèi)的相和歌從鼓吹署里獨立出來,此后鼓吹樂專指短簫鐃歌和橫吹曲辭。魏晉之初始設(shè)總章管理舞曲,后來瑟調(diào)、清調(diào)、平調(diào)都依琴來調(diào)整,琴曲也漸受重視。至于雜曲歌謠和新樂府辭是不入樂的,所以四分法并不適應(yīng)時代的變化。同樣,《宋書·樂志》中記載蔡邕敘說漢樂府分四類:①郊廟神靈;②天子饗宴;③大射辟雍;④短簫鐃歌。這和上述四分法類似。
后來《晉書·樂志》又在四分法的基礎(chǔ)上將漢樂府分為六類:①五方之樂,祭天神用;②宗廟之樂,祭祖先用;③社稷之樂,迎“田祖”祈禱豐年時用;④辟雍之樂,推行“樂教”時用;⑤黃門之樂,君臣宴會時所用;⑥短簫之樂,軍中出師或奏捷時用。六分法和四分法一樣,都是按曲辭樂調(diào)及其使用場合來劃分的,基本限于宮廷典禮或聚會時所用的“官樂”,而在文學(xué)史上最有價值的,當時漢樂府官署在各地收集的民歌俗曲,甚少包括進去。
到了唐代,吳兢在《樂府古題要解》中又將樂府詩擴充為八類,即相和歌、拂舞歌、白纻歌、饒歌、橫吹曲、清商曲、雜題、琴曲。此八分法將相和歌、清商曲等樂府精華包括其中,表明當時文人對民間俗曲的重視。元左克明編輯的《古樂府》亦分樂府詩為八類:曰古歌謠,曰鼓吹曲,曰橫吹曲,曰相和曲,曰清商曲,曰舞曲,曰琴曲,曰雜曲。把樂府詩分為八類的還有著名學(xué)者陸侃如,他的《樂府古辭考》把樂府詩分類為:①郊廟歌;②燕射歌;③舞曲;④鼓吹曲;⑤橫吹曲;⑥相和歌;⑦清商曲;⑧雜曲。同是八分法,其間還是存在較大差異的,可見歷代學(xué)者皆認為各種屬性和風格的樂府詩分類是自由的,不必禁錮在某一標準里。
明代徐獻忠在其《樂府原》中曾將樂府詩分為九類:①房中曲;②安世樂;③漢郊祀歌;④漢鐃歌;⑤橫吹曲;⑥相和歌;⑦清商曲;⑧雜曲歌辭;⑨近代曲辭(徐獻忠,1997:729)。清代顧有孝所輯《樂府英華》則將樂府詩分為十卷:①郊廟歌辭;②燕射歌辭;③鼓吹歌辭;④橫吹歌辭;⑤相和歌辭;⑥清商曲辭;⑦舞曲歌辭;⑧琴曲歌辭;⑨雜曲歌辭;⑩近代曲辭(顧有孝,2001:518-519)。以上分類均未能超出宋郭茂倩《樂府詩集》所分類之范圍,故并未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
郭茂倩的《樂府詩集》共一百卷,收錄了五千余首樂府詩,多為思想與藝術(shù)特色俱佳的民歌和文人用樂府舊題創(chuàng)作的詩歌。在現(xiàn)存的詩歌總集中,《樂府詩集》是成書較早,收集歷代各種樂府詩最為完備的一部樂章和歌謠總籍,囊括了趙宋前除《詩經(jīng)》《楚辭》以外的絕大多數(shù)歌詩,其中保存了不少業(yè)已失傳著作中的珍貴史料,其歷史與文學(xué)價值完全可以和《詩經(jīng)》《楚辭》等典籍相媲美,對文學(xué)史和音樂史的研究均有重要參考價值,也成為宋以后歷代文人研究樂府詩的最重要依據(jù)。
根據(jù)音樂性質(zhì)的不同,《樂府詩集》分樂府詩為十二類,全書每一類均有總序,每一曲均有題解,對“本事”“本題”“本義”等皆有詳細的勾勒與論述,對樂曲的起源、性質(zhì)、演唱配器等均有詳盡說明。各類樂曲在編寫次序上,均以古辭在前,文人模仿作品在后,以此表明樂府古辭對后世文人的種種影響。為方便討論,現(xiàn)根據(jù)《樂府詩集》分類介紹如下:
① 郊廟歌辭,共十二卷,祭祀所用,祀天地、太廟、明堂、籍田、社稷。是一種程式化的音樂,司馬相如等所造《郊祀歌》十九章、《安世歌》十七章均屬此類。
② 燕射歌辭,共三卷,宴會所用,以饗食之禮親宗族,以賓射之禮親故舊,以饗宴之禮親四方賓客,是辟雍饗射所用。燕射歌辭即“樂有四品”之第二品“雅頌樂”,在演奏中經(jīng)常加入《鹿鳴》《關(guān)雎》等國風樂歌作為間曲。
③ 鼓吹曲辭,共五卷,是用短簫鐃鼓的軍樂。鼓吹曲辭富有塞外音樂的特點,其中既有民間歌謠又有文人名作,如《上邪》《戰(zhàn)城南》《有所思》均屬鼓吹曲辭。
④ 橫吹曲辭,共五卷,是用鼓角在馬上吹奏的軍樂。以《折楊柳》《出塞》為名的樂府詩多為橫吹曲辭,如杜甫的《前出塞》九首與《后出塞》五首。
⑤ 相和歌辭,共十八卷,是用絲竹相和,都是漢時的街陌謳謠,是最具漢樂府藝術(shù)特征的歌辭,是詩與樂結(jié)合的完美整體,即漢代的“歌詩”。它的演變過程映襯著樂府詩的發(fā)展過程。《雞鳴》《烏生》和李白的《從軍行》《相逢行》均屬此類。
⑥ 清商曲辭,共八卷,源出于相和三調(diào)(平調(diào)、清調(diào)、瑟調(diào)),皆古調(diào)即魏曹操、曹丕、曹叡所作。“清商”以清調(diào)以商為主音得名,南朝樂府絕大部分歸于清商曲辭,如《子夜歌》《江南弄》一類樂歌均屬此類。
⑦ 舞曲歌辭,共五卷,分雅舞、雜舞。雅舞收錄歷朝所制體現(xiàn)本朝開國精神的文、武二舞,用于郊廟、朝饗,雜舞收錄朝廷用于慶典、宴會、娛樂活動的舞樂歌辭,用于宴會。如《巴渝舞歌》《鼙舞歌》《自纻舞歌》即屬“雜舞”中的主體舞辭。
⑧ 琴曲歌辭,共四卷,有五曲、九引、十二操。漢時的琴曲歌辭已亡佚不可尋,《詩集》中所存多為后人偽托,主要流行于唐虞之時至隋唐時代,如《昭君怨》《明妃怨》《猗蘭操》均屬此類。
⑨ 雜曲歌辭,共十八卷,雜曲的內(nèi)容,有寫心志,抒情思,敘宴游,發(fā)怨憤,言征戰(zhàn)行役,或緣于佛老,或出于夷虜。兼收并載,故稱雜曲。多是一些散失了或殘存下來的民間樂調(diào),經(jīng)樂府官署加以整理。雜曲形式上不合音律,與五言古詩接近。主要流行于漢至唐代。如《羽林郎》《焦仲卿妻》即屬此類。
⑩ 近代曲辭,共四卷,也是雜曲,因是隋唐的雜曲,故稱近代。近代曲辭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唐代曲辭、詩歌創(chuàng)作技巧的提高。“倚聲填詞”的創(chuàng)作手法也是在近代曲辭的創(chuàng)作中發(fā)展并成熟起來的,對詞的產(chǎn)生起到了很好的鋪墊作用。李白的《清平調(diào)》三首,王維的《渭城曲》均屬此類。
? 雜歌謠辭,共七卷,是徒歌、謠、讖、諺語。雜歌謠辭中的“雜歌”是入樂的,而“謠辭”不入樂,內(nèi)容主要是里巷民歌和童謠,呈現(xiàn)出與別類不同的新鮮之感?!峨防崭琛贰痘茨贤醺琛芳磳佟半s歌”。
? 新樂府辭,共十一卷,是唐代新歌,辭擬樂府而未配樂,或寓意古題,刺美人事,或即事名篇,無復(fù)依傍。這類樂府辭收入《樂府詩集》中凸顯了樂府的現(xiàn)實主義文學(xué)特色。杜甫的《悲陳陶》《哀江頭》《兵車》《麗人》等歌行,皆是新樂府辭名篇。
十二類之下又分若干小類。如《橫吹曲辭》又分為漢橫吹曲、梁鼓角橫吹曲;相和歌辭分為相和曲、吟嘆曲、平調(diào)曲、清調(diào)曲、瑟調(diào)曲、楚調(diào)曲和大曲等;清商曲辭分為吳聲歌曲、西曲歌、江南弄;雜歌謠辭分為歌辭與謠辭兩類;新樂府辭又分為雜題樂府、新題樂府、新樂府。每一小類之下又據(jù)曲調(diào)名再次分類。如相和歌辭之楚調(diào)曲分上、中、下三部,下又根據(jù)不同內(nèi)容分別命名歸類,如《白頭吟》八首、《長門怨》二十七首,各曲辭皆按作者年代之先后順序排列,非常便于查找以及研究曲辭間的繼承關(guān)系。
十二大類中的郊廟歌辭、燕射歌辭、鼓吹曲辭、橫吹曲辭、舞曲歌辭屬于“官樂”,多為宮廷祭祀、宴饗聚會時所用,屬于廟堂文學(xué),思想內(nèi)容和藝術(shù)技巧都較少可取成分。而相和歌辭、雜曲歌辭、清商曲辭、琴曲歌辭屬“常樂”,其中保存了不少民間謠諺,正是最為后人所珍視的樂府菁華?!肮贅贰迸c“常樂”都是入樂的,而雜歌謠辭、近代曲辭、新樂府辭并不一定都是入樂的作品,尤其新樂府辭,創(chuàng)作之初皆未配樂。
《樂府詩集》把歷代歌曲按各自曲調(diào)加以分類收集,使許多散佚作品得以匯編成書。例如,漢代優(yōu)秀民歌《陌上桑》《東門行》等見于《宋書·樂志》,《孔雀東南飛》見于《玉臺新詠》,還有一些則散見于《藝文類聚》等類書及其他典籍,經(jīng)編者收集加以著錄。特別是古代一些民間謠諺,大抵散見于各種史書和某些學(xué)術(shù)著作,《樂府詩集》中雜歌謠辭一類所收,多為前人所忽視。至于后來杜文瀾的《古謠諺》等著作,則遠比此書為晚,顯然是在它的基礎(chǔ)上編撰的。由于郭茂倩編的《樂府詩集》收集的作品最為完備,分類也大體得當,為后世研究與整理樂府詩歌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因而影響較大。同處宋代的鄭樵所作《通志·樂略》曾分樂府為五十三類,顯然過于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