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筆記”與“筆記體小說”之文體觀念
“筆記”、“筆記小說”無疑稱得上古代文學和古典文獻研究中最為混亂的概念術語之一,不僅存在著古今文類觀念之間的糾葛不清,而且存在著同一名稱之下涵蓋不同的義界而造成的混雜不清。近年來,有些學者專門撰文對“筆記”、“筆記小說”進行辨析,對其中的許多問題進行了梳理、辨證,但綜合起來看,這些論述主要集中于何為“筆記”、“筆記小說”,如何界定“筆記”和“筆記小說”,其范圍如何劃定等問題上,而很少對“筆記”或“筆記小說”在古代文類體系中的原有內(nèi)涵、指稱和近現(xiàn)代以來新概念的起源與推演做全面系統(tǒng)的梳理,并厘清其中的來龍去脈。本文試圖以回歸還原的思路考證“筆記”一詞在古代文類體系中的內(nèi)涵和指稱,并對近現(xiàn)代以來古代文學和古典文獻研究中的“筆記”和“筆記小說”概念的起源與演化進行系統(tǒng)梳理,以厘清其中的諸多概念糾葛、混雜問題。
一、古典文獻和古代文類體系中的“筆記”
“筆記”一詞最早出現(xiàn)于魏晉南北朝時期,如《藝文類聚》卷四九梁王僧儒《太常敬子任府君傳》:“辭賦極盡清深,筆記尤盡典實。”《南齊書》卷五十二《文學·丘巨源傳》載丘巨源致尚書令袁粲的書信:“議者必云筆記賤伎,非殺活所待;開勸小說,非否判所寄。”劉勰《文心雕龍·才略》:“路粹楊修頗懷筆記之工;丁議邯鄲亦含論述之美,有足算焉?!?sup>
“溫太真之筆記,循理而清通:亦筆端之良工也?!?sup>
當時,“筆記”并非文類概念,或泛指執(zhí)筆記敘的“書記”,即《文心雕龍·書記》所言:“夫書記廣大,衣被事體,筆札雜名,古今多品。”
或泛指與韻文相對應的散文文體,即《文心雕龍·總術》所言:“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sup>
顯然,魏晉南北朝所稱之“筆記”與后世的“筆記”文類概念所指非一,差距甚遠。不過,后世稱為“筆記”的文類之“實”卻于魏晉南北朝時期濫觴起源,《隋書·經(jīng)籍志》“雜家”已著錄了不少后世稱之為“筆記”類的著作,如《雜記》、《子林》、《廣志》、《部略》、《古今注》、《政論》、《物始》、《典言》、《內(nèi)訓》、《子抄》、《雜語》等一批新興的考證辨訂、雜議雜談、雜抄雜編等雜著,姚振宗《隋書經(jīng)籍志考證》稱:“以上自《博物志》至此皆雜家之不名一體者,為一類。其中亦略有分別,以類相從?!端膸焯嵋匪^雜考、雜說、雜品、雜纂之屬此皆有之。”此類著作在唐宋時期,特別是在宋代,進一步發(fā)展成為蔚為大觀的文人筆記雜著,《新唐書·藝文志》、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等宋代公私書目的“雜家”和“小說家”著錄有大量此類著作。
宋代,“筆記”一詞開始用作書名,最早始于宋祁《筆記》。當時,宋祁把前代之“筆記”泛稱作為個人著作之書名顯然屬于一種個人化的、富有新意的借用。繼宋祁《筆記》之后,不斷涌現(xiàn)出謝采伯《密齋筆記》、陸游《老學庵筆記》、錢時《兩漢筆記》、蘇軾《仇池筆記》、龔頤正《芥隱筆記》、劉昌詩《蘆浦筆記》等。這類命名為“筆記”的著作,大都為隨筆札記的形式,體例隨意駁雜、內(nèi)容包羅萬象,多以議論雜說、考據(jù)辨證為主,而兼記述見聞、敘述雜事,如《筆記》:“其書上卷曰《釋俗》,中卷曰《考訂》,多正名物音訓,裨于小學者為多,亦間及文章史事。下卷曰《雜說》,則欲自為子書,造語奇雋?!?sup>《老學庵筆記》:“軼聞舊典,往往足備考證。”
宋以降,“筆記”被廣泛用作此類著作的書名,如元代黃溍《日損齋筆記》、陳世隆《北軒筆記》、郭翼《雪履齋筆記》,以及明清之李日華《六研齋筆記》、王士禛《香祖筆記》、陳其元《庸閑齋筆記》,等等。此類著作與“筆記”相類的名稱還有“隨筆”、“筆談”、“筆錄”、“筆叢”、“叢說”、“叢談”、“漫錄”、“雜記”等,如《容齋隨筆》、《夢溪筆談》、《楊公筆錄》、《螢雪叢說》、《桂苑叢談》、《云麓漫鈔》、《緗素雜記》等。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焦竑《國史經(jīng)籍志》、黃虞稷《千頃堂書目》等歷代書目多將此類著作歸入“雜家”,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內(nèi)容體例、功用價值定位較為低下者歸入“小說家”,如《老學庵筆記》、《能改齋漫錄》、《夢溪筆談》、《芥隱筆記》、《云麓漫鈔》、《讀書筆記》、《少室山房筆叢》、《六硯齋筆記》、《應庵隨意筆錄》、《讀書日記》等。至《四庫全書總目》,此類著作則基本統(tǒng)一歸入“雜家類”之“雜考之屬”或“雜說之屬”,如“雜考”著錄《芥隱筆記》、《蘆浦筆記》、《日損齋筆記》,“雜說”著錄《景文筆記》、《仇池筆記》、《老學庵筆記》、《北軒筆記》、《六研齋筆記》、《香祖筆記》等。
隨著廣泛用作之書名,“筆記”也成為指稱此類雜著的文類概念,如南宋史繩祖《學齋占畢》卷二:“前輩筆記、小說固有字誤或刊本之誤,因而后生末學不稽考本出處,承襲謬誤甚多?!?sup>明代余象斗《題列國序》:“于是旁搜列國之事實,載閱諸家之筆記,條之以理,演之以文,編之以序?!?sup>
不過,相對于“雜家”、“小說”等文類概念而言,“筆記”作為文類概念使用并不廣泛,內(nèi)涵和指稱也較為籠統(tǒng)模糊。至《四庫全書總目》,“筆記”開始明確作為指稱議論雜說、考據(jù)辨證類雜著的文類概念,如《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二三“雜家類”之“雜說之屬”案:“雜說之源,出于《論衡》。其說或抒己意,或訂俗訛,或述近聞,或綜古義,后人沿波,筆記作焉。大抵隨意錄載,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后。興之所至,即可成編。故自宋以來作者至夥,今總匯之為一類?!?sup>
這段案語實際上將“筆記”作為“雜家類”之“雜說之屬”的一個“別稱”,而且,“筆記”作為文類概念廣泛應用于《四庫全書總目》的文本評論中,指示其文本性質(zhì),如《七修類稿》提要:“是編乃其筆記,凡分天地、國事、義理、辨證、詩文、事物、奇謔七門。”
《簣齋雜著》提要:“此編乃其筆記,載曹溶《學海類編》中。”
《經(jīng)子臆解》提要:“案:世懋是編,雖亦解《周易》、四書,然不過偶拈數(shù)則,特筆記之流,不足以言經(jīng)義。又參以道家之言,是有德明之過而無其功,不能與之并論矣。今入之《雜家類》中,從其實也?!?sup>
《讀史訂疑》提要:“是編乃其考證之文。雖以《讀史訂疑》為名,而所言不必皆史事?!w本筆記之流,而強立‘讀史’之目,名實乖舛,職是故矣?!?sup>
《北軒筆記》提要:“至所載僧靜如事,則體雜小說,未免為例不純。是亦宋以來筆記之積習,不獨此書為然。”
清代,“筆記”開始逾出以議論雜說、考據(jù)辨證為主的“雜家”藩籬,用作述怪記異、載錄歷史瑣聞等以敘事為主的“小說”類作品的書名及文類名稱,如曲園居士《右臺仙館筆記序》:“而精力衰頹,不能復有撰述,乃以所著筆記歸之。筆記者,雜記平時所見所聞,蓋《搜神》、《述異》之類不足,則又徵之于人?!?sup>鄭開禧《閱微草堂筆記序》:“今觀公所著筆記,詞意忠厚,體例謹嚴,而大旨悉歸勸懲,殆所謂是非不謬于圣人者與!雖小說,猶正史也?!?sup>
這樣,至清末,“筆記”實際上已成為一個非常寬泛的文類概念,泛指議論雜說、考據(jù)辨證、敘述見聞等以隨筆札記的形式載錄而成、體例隨意駁雜的多種類型的雜著,成為部分“雜家類”和“小說類”作品的別稱。不過,相對而言,同為指稱此類雜著的概念,“雜家”、“小說”更為正式,更為普遍,而“筆記”則為較隨意,使用也較少。
在古典文獻中,“小說”一詞歧義叢生,作為文類概念,其內(nèi)涵和指稱既有歷時性的發(fā)展演化,又有共時性的交錯并存。從縱橫兩端梳理,大體有三種基本涵義:一指無關于政教的“小道”,確立于先秦兩漢,指談說淺薄道理的論說性著作,宋以降又指與“雜家類”相近而又相區(qū)分的筆記雜著。二指有別于正史的野史、傳說,確立于隋唐,指“志怪”、“傳奇”、“雜事”等與“雜史”、“雜傳記”相近而又相區(qū)分的敘事性作品。三指虛構的有關人物故事的特殊文體,確立于元明,主要指通俗小說。顯然,“筆記”和“小說”作為文類概念存在相當多的混雜之處,特別是“筆記”指稱議論雜說、考據(jù)辨證類雜著與“小說”指稱“雜家類”相近而又相區(qū)分的作品,“筆記”指稱敘述見聞的雜著與“小說”指稱“志怪”、“雜事”等敘事性作品,則存在明顯對應關系。不過,在古典文獻中,“筆記”和“小說”絕少搭配連用,“筆記小說”更非一個相對固定的文類概念或文體概念。
二、近現(xiàn)代的“筆記”和“筆記小說”概念
近代以來,隨著西方隨筆散文等概念的傳入,研究者使用“筆記”一詞指稱古代的文獻典籍時,其內(nèi)涵和指稱對象也發(fā)生了很大變遷,與古代文類體系中原有的“筆記”概念已迥然相別。例如,姜亮夫《筆記選》(北新書局,1934年)之序言《筆記淺說》將古代的“筆記”界定為:“這類短文的特色,很明顯的自然是‘短’——篇章之短。從他的內(nèi)容上來看,籠統(tǒng)的說,是比較的減少些嚴重性?!辈⑵浞譃榱悾骸耙?、論學的筆記,如《困學紀聞》、《日知錄》;二、修身養(yǎng)性的筆記,如《退庵隨筆》;三、記事的筆記,如《淞漠記聞》等;四、閑話的筆記,屬于游戲雋語小說等,如《世說新語》、《衍世說》這一派的書;五、記人的筆記,如《海岳志林》、《欒城遺言》;六、小說的筆記?!薄安贿^全書單純只有一類的,比較的少;多半都是六類混合不分的多。”陳幼璞《古今名人筆記選》將“筆記”分為雜記、雜論、雜考三類。周作人《談筆記》(1937年5月《文學雜志》)稱筆記的范圍:“雜家里我所取的只是雜說一類,雜考與雜品偶或有百一可取,小說家里單取雜事?!逼渲?,“雜說”即“議論而兼敘述者”,“雜考”即“辨證者”,“雜品”即“旁究物理、臚陳纖瑣者”,“雜事”即“跡其流別,凡有三派:其一敘述雜事”。
雖說各家對“筆記”內(nèi)涵和指稱范圍的界定不盡一致,但大體上還是有一個相對統(tǒng)一的判斷,即“筆記”為篇幅短小、不拘體例、內(nèi)容駁雜的議論、考證、敘事性的隨筆、札記、雜錄等,其范圍涉及古代文類體系中的“雜家”、“小說家”、“雜史”、“雜傳”乃至古文、序跋等多種文類。顯然,“筆記”主要是從隨筆記錄、篇幅短小、不拘體例等文體形式的視角來界定的。
新中國成立以后,“筆記”概念由籠統(tǒng)雜亂而逐步趨于規(guī)范,其界定以劉葉秋先生《歷代筆記概述》最具代表性:“把其他一切用散文所寫零星瑣碎的隨筆、雜錄統(tǒng)名之為‘筆記’?!薄皻w納一下從魏晉到明清的筆記看,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是小說故事類的筆記。始魏晉迄明清的志怪、軼事小說……第二是歷史瑣聞類的筆記。始魏晉迄明清的記野史、談掌故、輯文獻的雜錄叢談……第三是考據(jù)、辨證類的筆記。始魏晉迄明清的讀書隨筆、札記?!?sup>將“筆記”劃分為“小說故事類”、“歷史瑣聞類”、“考據(jù)、辨證類”實際上基本成為當代學界的一種較為普遍的共識,如中華書局推出《歷代史料筆記叢刊》、《學術筆記叢刊》收錄范圍大體相當于“歷史瑣聞類”、“考據(jù)、辨證類”。
在古代文類體系中,“筆記小說”并非一個相對固定的文類概念或文體概念,其最早作為文體概念起源于20世紀初,是近代學者從文體角度對中國古代小說進行分類時提出的,當時多稱為“札記體”、“筆記體”、“雜記體”等,如天僇生《中國歷代小說史論》:“自黃帝藏書小酉之山,是為小說之起點。此后數(shù)千年,作者代興,其體亦屢變。晰而言之,則記事之體盛于唐。記事體者,為史家之支流,其源出于《穆天子傳》、《漢武帝內(nèi)傳》、《張皇后外傳》等書,至唐而后大盛。雜記之體興于宋。宋人所著雜記小說,予生也晚,所及見者,已不下二百余種,其言皆錯雜無倫序,其源出于《青史子》。于古有作者,則有若《十洲記》、《拾遺記》、《洞冥記》及晉之《搜神記》,皆宋人之濫觴也?!?sup>新小說報社《中國唯一之文學報〈新小說〉》:“十一、札記體小說如《聊齋》、《閱微草堂》之類,隨意雜錄?!?sup>
管達如《說小說》“小說之分類”:“體制上之分類:一、筆記體。此體之特質(zhì),在于據(jù)事直書,各事自為起訖。有一書僅述一事者,亦有合數(shù)十數(shù)百事而成一書者,多寡初無一定也。此體之所長,在其文字甚自由,不必構思組織,搜集多數(shù)之材料。意有所得,縱筆疾書,即可成篇,合刻單行,均無不可。雖其趣味之濃深,不及章回體,然在著作上,實有無限之便利也?!?sup>
吳曰法《小說家言》:“小說之流派,衍自三言,而小說之體裁,則尤有別。短篇之小說,取法于《史記》之列傳;長篇之小說,取法于《通鑒》之編年。短篇之體,斷章取義,則所謂筆記是也;長篇之體,探原竟委,則所謂演義是也。”
披發(fā)生《紅淚影序》:“中古時斯風未暢,所謂小說,大抵筆記、札記之類耳。魏、晉間,雖有傳體,而寥落如晨星。迨李唐有天下,長篇小說始盛行于時。讀漢以下諸史藝文志可睹也。趙宋諸帝,多嗜稗官家言,官府倡之于上,士庶和之于下,于是傳記之體稍微,章回之體肇興。”
近代學界對古代小說的文體分類十分粗略而含混,其所提出的“筆記體”、“札記體”僅是與章回體相對而言的,基本相當于短篇文言小說。
20世紀20年代末,隨著小說史研究的不斷深入,一些學者開始進一步對中國古代小說的文體類型進行深入探討,如胡懷琛《中國小說研究》(商務印書館,1929年版)第三章《中國小說形式上之分類及研究》將古代小說文體類型劃分為記載體、演義體、描寫體、詩歌體,鄭振鐸《中國小說的分類及其演化的趨勢》(《學生雜志》1930年1月第17卷第1期)劃分為筆記小說、傳奇小說、平話小說、中篇小說、長篇小說,青木正兒《中國文學概論》(開明書店,1938年版)第二章《文學序說》(二)“文學諸體的發(fā)達”劃分為筆記小說、傳奇小說、短篇小說、章回小說。其中,“筆記小說”被界定為與“傳奇小說”相對應的文言小說文體類型概念,指稱隨筆記錄而成,篇幅短小、內(nèi)容駁雜的文言短篇小說,如鄭振鐸《中國小說的分類及其演化的趨勢》稱:“第一類是所謂的‘筆記小說’。這個筆記小說的名稱,系指《搜神記》(干寶)、《續(xù)齊諧記》(吳均)、《博異志》(谷神子)以至《閱微草堂筆記》(紀昀)一類比較具有多量的瑣雜的神異的‘故事’總集而言?!鼻嗄菊齼骸吨袊膶W概論》稱:“‘小說’這名稱的產(chǎn)出,是在漢代;當時所稱的小說,好像多為記載道家與神仙家的奇怪之說者,可是那些書現(xiàn)在都不存了。這個系統(tǒng)的東西,在六朝亦盛,曾有若干種流傳下來,大抵是雜錄種種神怪的事,此流后世不絕,有許多的著述產(chǎn)生,這叫做筆記小說或劄記小說。”“筆記小說”作為文體類型概念的界定逐漸被普遍接受,成為古代小說研究中一種約定俗成的基本概念。
1912年,以王文濡主編的《筆記小說大觀》(上海進步書局編印)的出版為標志,“筆記小說”還被界定為一個龐雜的文類概念?!豆P記小說大觀》收書二百多種,極其寬泛,以古代文類體系中的子部“小說”文類為主體,擴展到與之相近的“雜史”、“雜傳”、“雜家”類著作,如《宋季三朝政要》、《宋遺民錄》、《中興御侮錄》、《澠水燕談錄》、《浦陽人物記》、《池北偶談》、《鶴林玉露》、《云麓漫鈔》、《侯鯖錄》、《容齋隨筆》等。在古代文類體系中,子部“小說”本身就易與“雜史”、“雜傳”、“雜家”等相混淆,鄭樵《通志·校讎略》之《編次之訛論十五篇》謂:“古今編書所不能分者五:一曰傳記,二曰雜家,三曰小說,四曰雜史,五曰故事。凡此五類之書,足相紊亂?!?sup>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五“經(jīng)籍考二十二”亦謂:“莫謬亂于史,蓋有實故事而以為雜史者,實雜史而以為小說者?!?sup>
因此,以收錄子部“小說”文類為主的《筆記小說大觀》涉及部分與之相近的“雜史”、“雜傳”、“雜家”類著作也完全正常。這樣,《筆記小說大觀》實際上將“筆記小說”基本界定為以子部“小說”概念為主體而包含部分“雜史”、“雜傳”、“雜家”著作的龐雜文類概念?!豆P記小說大觀》流傳甚廣,其所界定的“筆記小說”文類概念也逐漸被人們普遍接受,成為古代小說研究中一種約定俗成的術語。
現(xiàn)當代學者對“筆記小說”概念的接受和發(fā)展,基本沿襲了近代以來的兩種概念:一為從文體角度界定的相對單一的文體類型概念,如苗壯《筆記小說史》之“緒論”稱:“概括說來,筆記小說是文言小說的一種類型,是以筆記形式所寫的小說。它以簡潔的文言,短小的篇幅記敘人物的故事,是中國小說史中最早產(chǎn)生并貫穿始終的小說文體。”吳禮權《中國筆記小說史》之“導論”稱:“概括起來說,所謂‘筆記小說’,就是那些以記敘人物活動(包括歷史人物活動、虛構的人物及其活動)為中心、以必要的故事情節(jié)相貫穿、以隨筆雜錄的筆法與簡潔的文言、短小的篇幅為特點的文學作品?!?sup>
二為從文類角度界定的非常龐雜的文類概念,如上海古籍出版社《歷代筆記小說大觀》之“出版說明”稱:“‘筆記小說’是泛指一切用文言書寫的志怪、傳奇、雜錄、瑣聞、傳記、隨筆之類的著作,內(nèi)容廣泛駁雜,舉凡天文地理、朝章國典、草木蟲魚、風俗民情、學術考證、鬼怪神仙、艷情傳奇、笑話奇談、逸事瑣聞等等,宇宙之大,芥子之微,琳瑯滿目,真是萬象包羅。”
從上述梳理可以看出,“筆記”和“筆記小說”概念存在著重疊、交叉、包含等關系:作為文體類型概念的“筆記小說”基本與“筆記”中“小說故事類”大體一致;作為龐雜的文類概念的“筆記小說”則與“筆記”的指稱范圍基本相當,甚至在某種意義上可看作“筆記”的別稱。
長期以來,“筆記小說”既作為相對單一的文體概念指稱筆記體的文言小說,又作為龐雜的文類概念指稱古代文類體系中的“小說”文類(文言部分),同時涵蓋了兩種不同的內(nèi)涵和指稱對象,自然就造成了概念使用的混亂。這無疑是“筆記小說”概念最為顯而易見的局限性。其實,除此之外,“筆記小說”還有新舊內(nèi)涵和指稱對象相互糾葛、古代文類體系本然狀態(tài)與現(xiàn)代研究理論視域之間的認知與價值判斷錯位等深層局限性。
一、近現(xiàn)代“筆記小說”與古代文類體系中的“筆記”、“小說”概念之內(nèi)涵指稱的相互糾葛不清。
近代以來,“筆記小說”作為文體類型概念,被界定為與“傳奇小說”相對應,隨筆記錄而成,篇幅短小、內(nèi)容駁雜的文言短篇小說;作為文類概念,“筆記小說”泛指一切用文言書寫的志怪、傳奇、雜錄、瑣聞、傳記、隨筆之類的著作。這一內(nèi)涵指稱是近現(xiàn)代學者根據(jù)研究整理古代小說的理論需要而賦予的。然而,在古代文類概念體系中,“筆記”和“小說”都是古已有之的、有著特定內(nèi)涵指稱的概念術語。也就是說,“筆記小說”是由近現(xiàn)代學者根據(jù)整理研究古代小說的理論需要,在古已有之的相關概念術語基礎上重新界定而成,與古代文類概念中的“筆記”與“小說”存在一定的交叉關聯(lián),但對應關系不明確,內(nèi)涵指稱相互糾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概念界定的混雜不清。對此,有的學者甚至建議取消這一概念,如程毅中先生稱:“以筆記與小說連稱出于清末,于古于今都缺乏科學依據(jù),在目錄學上已造成了一些混亂,今后似不宜再推廣這個名稱了?!?sup>
二、“筆記”與“小說”文類體系本然狀態(tài)與“筆記小說”所持的現(xiàn)代研究理論視域之間的認知與價值判斷錯位。
浦江清《論小說》稱:“小說是個古老的名稱,差不多有二千年的歷史,它在中國文學里本身也有蛻變和演化,而不盡符合于西洋的或現(xiàn)代的意義。所以小說史的作者對此不無惶惑,一邊要想采用新的定義來甄別材料,建設一個新的看法,一邊又不能不顧到中國原來的意義和范圍,否則又不能觀其會通,而建設中國自己的文學的歷史?!?sup>的確,近現(xiàn)代研究者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站在現(xiàn)代文化、文學的知識體系和價值立場上來觀照古代文化傳統(tǒng)中起源、發(fā)展的文類體系,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種種認知與價值判斷的遮蔽、錯位、誤讀。“筆記小說”概念的界定也典型地反映了這種困惑和矛盾?!肮P記小說”作為文體類型概念,被界定為與“傳奇小說”相對應,隨筆記錄而成,篇幅短小、內(nèi)容駁雜的文言短篇小說,是從近現(xiàn)代西方小說文體的理論視域出發(fā),對古代的“小說”進行文體類型劃分界定的結果,而在古代文類體系本然狀態(tài)中,并不存在這樣一個純粹以文體為標準的創(chuàng)作的類型或流派。于是,學者們在圈定“筆記小說”的范圍時,不得不將同一部著作中的作品生硬地區(qū)別為“筆記小說”與“傳奇小說”。如何以回歸還原的思路更好地貼近歷史本然的邏輯發(fā)展線索,無疑是近現(xiàn)代學者研究古代文類必須認真思考的一個重要問題。
三、“筆記體小說”之基本文體觀念
盛時彥《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跋》引紀昀語稱:“《聊齋志異》盛行一時,然才子之筆,非著書者之筆也。虞初以下,干寶以上,古書多佚矣。其可見完帙者,劉敬叔《異苑》、陶潛《續(xù)搜神記》,小說類也;《飛燕外傳》、《會真記》,傳記類也?!短綇V記》事以類聚,故可并收。今一書而兼二體,所未解也?!?sup>馮鎮(zhèn)巒《讀聊齋雜說》稱:“《聊齋》以傳記體敘小說,仿史漢遺法,一書而兼二體,弊實有之,然非此精神不出,所以通人愛之,俗人亦愛之,竟傳矣。”
紀昀、馮鎮(zhèn)巒等所言“一書而兼二體”實際上即在區(qū)分中國古代文言小說創(chuàng)作中兩類文體傳統(tǒng)和文體規(guī)范。的確,依據(jù)文體之功用宗旨、創(chuàng)作原則、篇章體制、敘事方式等規(guī)范特征,將中國古代文言小說的文體類型劃分為筆記體、傳奇體,還是大體符合中國古代小說創(chuàng)作實際情況的,即“筆記體小說”為隨筆雜記而成,不拘體例、一事一則、篇幅短小、筆法簡略、內(nèi)容駁雜,以筆記形式所寫的文言小說,“傳奇體小說”為篇幅漫長、記敘委曲、文辭華艷,以傳記體裁所寫的文言小說。
近年來,學界雖對筆記體小說的文體規(guī)范和特性多有所概括總結、論述闡發(fā),但很少以回歸還原的思路全面系統(tǒng)地梳理古人所持之“筆記體小說”基本文體觀念。本文試圖以古人對“筆記體小說”的直接相關論述為主要依據(jù),結合古代筆記體小說創(chuàng)作間接反映出的文體意識,厘清古人所持之“筆記體小說”基本文體觀念。
(一)取材觀念與題材類型意識
“筆記體小說”作為古代小說創(chuàng)作中相對獨立的一種文體類型,古人對其取材范圍及題材類型的理論界定主要反映在“小說”分類的相關論述中。唐代劉知幾《史通·雜述》將正史之外的雜史雜著統(tǒng)稱為“偏記小說”,分為十類,“是知偏記小說,自成一家,而能與正史參行,其所從來尚矣。爰及近古,斯道漸煩,史氏流別,殊途并鶩,榷而為論,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紀,二曰小錄,三曰逸事,四曰瑣言,五曰郡書,六曰家史,七曰別傳,八曰雜記,九曰地理書,十曰都邑簿”。其中,“逸事”、“瑣言”、“雜記”三類實際上即為“筆記體小說”。“國史之任,記事記言,視聽不該,必有遺逸,于是好奇之士,補其所亡,若和嶠《汲冢紀年》、葛洪《西京雜記》、顧協(xié)《瑣語》、謝綽《拾遺》,此之謂逸事者也?!?sup>
此類主要指載錄歷史人物逸聞軼事者。“街談巷議,時有可觀,小說為言,猶賢于已,故好事君子,無所棄諸,若劉義慶《世說》、裴榮期《語林》、孔思尚《語錄》、陽玠松《談藪》,此之謂瑣言者也。”
主要指以記載歷史人物言語片段為主者?!瓣庩枮樘?,造化為工,流形賦象,于何不育,求其怪物,有廣異聞,若祖臺《志怪》、干寶《搜神》、劉義慶《幽明》、劉敬叔《異苑》,此之謂雜記者也?!?sup>
此類主要指載錄鬼神怪異之事者。
明代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九流緒論》對“小說家”進行了明確的類型劃分,其中,“志怪”、“雜錄”中的絕大部分及“叢談”中的部分作品即為“筆記體小說”?!爸竟帧?,“志,記也;怪,異也”。即為記載鬼神怪異者,基本相當于劉知幾所言之“雜記”,不過相對而言,更為通用一些,且較早就已成為“小說”內(nèi)部的一種著述傳統(tǒng)和類型概念,如段成式《酉陽雜俎自序》:“夫《易》象一車之言,近于怪也;詩人南箕之興,近乎戲也。固服縫掖者肆筆之余,及怪及戲,無侵于儒。無若詩書之味大羹,史為折俎,子為醯醢也。炙鸮羞鱉,豈容下箸乎?固役而不恥者,抑志怪小說之書也。”顧況《戴氏廣異記序》:“志怪之士劉子政之《列仙》,葛稚川之《神仙》,王子年之《拾遺》,東方朔之《神異》,張茂先之《博物》,郭子橫之《洞冥》,顏黃門之《稽圣》,侯君素之《精異》?!?sup>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百十七“經(jīng)籍考四十四”之《夷堅別志》提要:“志怪之書甚夥,至鄱陽《夷堅志》出,則盡超之。”
“雜錄”,主要指載錄歷史人物軼事、瑣言等著作,基本相當于劉知幾所言之“逸事”、“瑣言”?!皡舱劇彼信e作品,古代目錄學多著錄在“其說或抒己意,或訂俗訛,或述近聞,或綜古義”的“雜家類”之“雜說之屬”,指以議論考訂為主而兼敘述雜事、語神述怪的筆記雜著。其中,敘述雜事、語神述怪的部分自可看作“筆記體小說”。
《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序:“跡其流別,凡有三派:其一敘述雜事;其一記錄異聞,其一綴輯瑣語也?!?sup>“雜事”主要指載錄歷史人物逸聞瑣事者,基本上相對于劉知幾所言之“逸事”和“瑣言”、胡應麟所言之“雜錄”;“異聞”主要指記載鬼神怪異之事者,基本上相當于劉知幾所言之“雜記”、胡應麟所言之“志怪”?!艾嵮浴眲t主要是從著錄體制的角度來命名的,指上兩類中特別叢殘瑣碎者以及諧謔、俳諧、寓言之作。三類都可歸入“筆記體小說”。
綜上所述,“筆記體小說”的取材范圍和題材類型大體可分為兩類,一種為載錄鬼神怪異之事的“雜記”、“志怪”、“異聞”、“語怪”等,以神、仙、鬼、精、怪、妖、夢、災異、異物等人物故事為主要取材范圍;另一種為載錄歷史人物軼聞瑣事的“逸事”、“瑣言”、“雜錄”、“雜事”等,以帝王、世家、士大夫、官員、文人及市井人物等各類人物無關“朝政軍國”的日常生活化的軼聞逸事為主要記述對象。相對而言,以鬼神怪異之事為“小說”的文體觀念較為明確,述怪語異、搜神記鬼幾乎成為判定“小說”的一種標準,如馮鎮(zhèn)巒《讀聊齋雜說》:“千古文字之妙,無過《左傳》,最喜敘怪異事,予嘗以之作小說看?!?sup>《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類敘”:“然屈原《天問》,雜陳神怪,多莫知所出,意即小說家言?!?sup>
《山海經(jīng)》提要:“書中序述山水,多參以神怪……核實定名,實則小說之最古者爾。”
“孝經(jīng)類”案:“虞淳熙《孝經(jīng)集靈》,舊列經(jīng)部。然侈陳神怪,更緯書之不若。今退列于《小說家》?!?sup>
載錄歷史人物軼聞瑣事的題材類型則較易與“雜史”、“傳記”相混淆,《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雜事之屬”案:“紀錄雜事之書,小說與雜史,最易相淆。諸家著錄,亦往往牽混?!?sup>
通常,兩者的主要區(qū)別為:“小說”所記“瑣聞佚事”、“不經(jīng)傳說”多無關“朝政軍國”,無關“善善惡惡”之史家旨趣,《歐陽修集·居士外集》卷一七《與尹師魯?shù)诙罚骸敖袢舯銥檎?,盡宜刪削,存其大要,至如細小之事,雖有可紀,非干大體,自可存之小說,不足以累正史?!?sup>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九“傳記類”:“《藝文志》以書之紀國政得失、人事美惡,其大者類為雜史,其馀則屬之小說。”
晁載之《續(xù)談助·殷云(蕓)小說跋》:“右鈔殷云(蕓)《小說》,其書載自秦漢迄東晉江左人物,雖與諸史時有異同,然皆細事,史官所宜略?!?sup>
《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雜事之屬”案:“今以述朝政軍國者入雜史;其參以里巷閑談、詞章細故者,則均隸此門?!?sup>
雖然“筆記體小說”的取材范圍及題材類型大體劃分為載錄鬼神怪異之事和現(xiàn)實人物軼聞瑣事兩類,然而,其涉及的具體內(nèi)容卻非常豐富,如劉廷璣《在園雜志》:“蓋小說之名雖同,而古今之別,則相去天淵。自漢魏晉唐宋元明以來,不下數(shù)百家,皆文辭典雅有紀,其各代之帝略、官制、朝政、宮幃,上而天文,下而輿土、人物、歲時、禽鳥、花卉、邊塞、外國、釋道、神鬼、仙妖、怪異,或合或分,或詳或略,或列傳,或行紀,或舉大綱,或陳瑣細,或短章數(shù)語,或連篇成帙,用佐正史之未備,統(tǒng)曰歷朝小說,讀之可以索幽隱,考正誤,助詞藻之麗華,資談鋒之銳利,更可以暢行文之奇正,而得敘事之法焉?!?sup>“歷朝小說”中相當一部分即為“或陳瑣細,或短章數(shù)語”的“筆記體小說”。
而且,“筆記體小說”內(nèi)部也有諸多自稱體系的題材類型或著述傳統(tǒng),如“奇可以考禎祥變怪之物,見遠國異人之謠俗”的“博物體”,以“異物”為主要表現(xiàn)對象,包括山川地理、遠國異民、動植物產(chǎn)、精怪異象等等,以體物描繪為主要表現(xiàn)手法,重在說明異物之形狀、性質(zhì)、特征、成因、功用等,大多為殘叢小語,或為專書、或為專卷、或為散篇。該文體類型源于戰(zhàn)國后期成書的《山海經(jīng)》,漢末在《山海經(jīng)》影響下,出現(xiàn)了《神異經(jīng)》、《括地圖》、《十洲記》等一批仿作,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xiàn)了張華《博物志》、郭璞《玄中記》、佚名《外國圖》、任昉《述異記》等一批典范之作,逐步發(fā)展成熟。隋以降,博物體專書創(chuàng)作不絕如縷,如唐代沈如筠《異物志》、房千里《南方異物志》,宋代佚名《廣物志》、陳致雍《海物異名記》、李石《續(xù)博物志》,明代游潛《博物志補》、董斯張《廣博物志》,清代徐壽基《續(xù)廣博物志》等。同時,或為專卷,或為散篇,羼雜于筆記體小說中,如《酉陽雜俎》“境異”、“物異”、“廣動植”等卷,《聊齋志異》部分篇章等。
再如,專以神、仙、鬼、精、怪、妖、夢、災異等相關人物故事為主要取材范圍,隨筆雜記、篇幅短小、敘事簡潔的志怪雜記體,自魏晉南北朝之干寶《搜神記》、陶淵明《搜神后記》、劉義慶《幽明錄》、劉敬叔《異苑》、東陽無疑《齊諧記》、祖沖之《述異記》、吳均《續(xù)齊諧記》等,到唐代之唐臨《冥報記》、趙自勤《定命錄》、孔言《神怪志》、皮光業(yè)《妖怪錄》、杜光庭《錄異記》等,宋代之徐鉉《稽神錄》、張師正《括異志》、郭彖《睽車志》、洪邁《夷堅志》、王質(zhì)《夷堅別志》,明代之祝允明《志怪錄》、楊儀《高坡異纂》、錢希言《獪園》等,清代之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袁枚《子不語》等,自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和傳統(tǒng)。
再如,專記朝、野歷史人物之瑣聞軼事的瑣聞雜記體,如葛洪《西京雜記》、張《朝野僉載》、劉《隋唐嘉話》、李肇《國史補》、王仁?!队裉瞄e話》、張齊賢《洛陽縉紳舊聞記》、歐陽修《歸田錄》、司馬光《涑水紀聞》、周密《癸辛雜識》、陶宗儀《南村輟耕錄》、陸容《菽園雜記》、沈德符《萬歷野獲編》、王士禛《池北偶談》等,也形成了筆記體小說中一個貫穿始終的創(chuàng)作傳統(tǒng)。
再如,僅記人物之一言或一行,以人物之品行、性情、精神等“風韻情致”為主要表現(xiàn)對象,以簡約傳神為主要敘事精神的“瑣言體”?!艾嵮泽w”以劉義慶《世說新語》為典范,該書備受后代文人推崇,被稱為“小史中之徐夫人”,如王思任《世說新語序》:“至讀其正史,板質(zhì)冗木,如工作瀛洲學士圖,面面肥晰,雖略具老少,而神情意態(tài),十八人不甚分別。前宋劉義慶撰《世說新語》,專羅晉事,而映帶漢、魏間十數(shù)人。門戶自開,科條另定,其中頓置不安,微傳末的,吾不能為之諱。然而小摘短拈,冷提忙點,每奏一語,幾欲起王、謝、桓、劉諸人之骨,一一呵活眼前,而毫無追憾者。又說本中,本一俗語,經(jīng)之即文;本一涉語,經(jīng)之即蓄;本一嫩語,經(jīng)之即辣。蓋其牙室利靈,筆顛老秀,得晉人之意于言前,而因得晉人之言于舌外,此小史中之徐夫人也?!泵H可《今世說序》:“昔人謂讀《晉書》,如拙工繪圖,涂飾體貌,而殷、劉、王、謝之風韻情致,皆于《世說》中呼之欲出,蓋筆墨靈雋,得其神似,所謂頰上三毛者也?!?sup>劉熙載《藝概·文概》:“文章蹊徑好尚,自《莊》、《列》出而一變,佛書入中國又一變,《世說新語》成書又一變。此諸書,人鮮不讀,讀鮮不嗜,往往與之俱化?!?sup>
正是在此書的影響下,產(chǎn)生了一代又一代的文人擬作,如唐代劉肅《大唐世說新語》、王方慶《續(xù)世說新書》,宋代王讜《唐語林》、孔平仲《續(xù)世說》、李垕《南北史續(xù)世說》,明代李紹文《明世說新語》、何良俊《何氏語林》、焦竑《明世說》、鄭仲夔的《清言》,清代王晫《今世說》、李清《女世說》、嚴蘅《女世說》、吳肅公《明語林》、章?lián)峁Α稘h世說》、顏從喬《僧世說》等,從而形成了一個“世說體”的著述傳統(tǒng)。這正如陸師道《何氏語林序》所說:“尊信益眾,而此書亦益顯,于是有擬之而作《唐語林》、《續(xù)世說》者矣?!?/p>
此外,還有專記某類人物故事,前后相繼,自成體系者,如尤侗《題板橋雜記》:“大抵《北里志》、《平康記》之流,南部煙花宛然在目,見者靡不艷之。”捧花生《秦淮畫舫錄自序》:“自是仿而纂輯者,有《續(xù)板橋雜記》、《水天余話》、《石城詠花錄》、《秦淮花略》、《青溪笑》、《青溪贅筆》各書?!薄侗崩镏尽?、《平康記》、《板橋雜記》、《秦淮畫舫錄》、《續(xù)板橋雜記》等一系列作品就屬專記煙花妓女者。
(二)文體性質(zhì)認知與寫作原則界定
魏晉南北朝時期,筆記體小說在先秦兩漢濫觴起源的基礎上,逐步發(fā)展成熟,出現(xiàn)了一大批代表性作品。當時,古人多將此類著作明確看作“史之流別”——“雜史”、“雜傳”、“舊事”等,《隋書·經(jīng)籍志》“舊事類”著錄有《西京雜記》,“雜史類”著錄有王嘉《拾遺記》、郭頒《魏晉世語》等,“雜傳類”著錄有魏文帝《列異傳》、劉義慶《宣驗記》、祖沖之《述異記》、干寶《搜神記》、陶潛《搜神后記》、劉敬叔《異苑》、東陽無疑《齊諧記》、吳均《續(xù)齊諧記》等。對于此類著作的性質(zhì),《隋志》也有明確的論述:“靈、獻之世,天下大亂,史官失其常守。博達之士,愍其廢絕,各記聞見,以備遺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眾?!w制不經(jīng)。又有委巷之說,迂怪妄誕,真虛莫測。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廣覽,以酌其要,故備而存之,謂之雜史?!?sup>“又漢時,阮倉作《列仙圖》,劉向典校經(jīng)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傳,皆因其志尚,率爾而作,不在正史。后漢光武,始詔南陽,撰作風俗,故沛、三輔有耆舊節(jié)士之序,魯、廬江有名德先賢之贊??畷?,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異》,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傳》,以敘圣賢之風。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眾,名目轉(zhuǎn)廣,而又雜以虛誕怪妄之說。推其本源,蓋亦史官之末事也。載筆之士,刪采其要焉。魯、沛、三輔,序贊并亡,后之作者,亦多零失。今取其見存,部而類之,謂之雜傳?!?sup>
綜合看來,當時人們對此類著作文體性質(zhì)的認識基本可概括為:一、為“史之流別”,屬于正史之外的野史之類,不過定位極低,屬“史官之末事”;二、普遍包含大量的傳聞,甚至荒誕不經(jīng)的委巷之說,不少內(nèi)容真虛莫測。三、編纂體例駁雜隨意,載錄內(nèi)容豐富雜亂。
隨著唐代史學理論思想發(fā)展成熟,一些史學家和學者也開始不斷以“信史”、“實錄直書”、“勸善懲惡”、“雅正”等正統(tǒng)史學原則來批判史部著作中的怪誕性、虛妄性、鄙俗性。在比較成熟的史學思想觀照之下,史家更加注重史料的可信性和取材的雅正,愈來愈以嚴肅冷峻的態(tài)度記事存人,一部分“茍載傳聞,而無銓擇”、“茍談怪異,務述妖邪”、“詼諧小辯”的雜史、雜傳類著作就容易因史學價值極其低下而為史家所不容。至北宋初年,《新唐書·藝文志》開始將此類作品逐出“史部”而重新劃歸為“小說家”,但是,對此類作品“史之流別”的文體性質(zhì)認知也隨著文類調(diào)整而納入到了“小說家”之中,并作為“小說家”的主要內(nèi)涵之一,如《新唐書·藝文志序》:“至于上古三皇五帝以來世次,國家興滅終始,僭竊偽亂,史官備矣。而傳記、小說,外暨方言、地理、職官、氏族,皆出于史官之流也。”
司馬光《進資治通鑒表》稱:“遍閱舊史,旁采小說?!?sup>
陳言《潁水遺編·說史中》:“正史之流而為雜史也,雜史之流而為類書、為小說、為家傳也。”
笑花主人《今古奇觀序》:“小說者,正史之馀也?!?/p>
“筆記體小說”在寫作方式上多持“據(jù)見聞實錄”的原則,例如,許多作品在序跋中反復強調(diào),這些記載為耳聞目睹之傳聞的“實錄”,其中雖不免虛妄失真的訛傳,但卻并非子虛烏有的杜撰,如干寶《搜神記自序》謂:“衛(wèi)朔失國,二傳互其所聞;呂望事周,子長存其兩說,若此比類,往往有焉?!羰共稍L近世之事,茍有虛錯,愿與先賢前儒分其譏謗?!?sup>洪邁《夷堅乙志序》:“若予是書,遠不過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據(jù)依者?!?sup>
《夷堅支丁序》:“《夷堅》諸志,皆得之傳聞。”石巖《續(xù)夷堅志跋》:“案《續(xù)夷堅志》,乃遺山先生當中原陸沉之時,皆耳聞目見之事。”
因而特別反對有意地想象虛構、敷演增飾,如盛時彥《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跋》:“小說既述見聞,即屬敘事,不比戲場關目,隨意裝點?!裱嚓侵~,媟狎之態(tài),細微曲折,摹繪如生。使出自言,似無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則何從而聞見之?又所未解也?!?sup>
《四庫全書總目》之《明皇雜錄》提要:“乃知小說記事,茍非耳目親接,安可輕書耶云云?!?/p>
然而,因“傳聞”本身可能存在附會依托、虛妄不實之處,故“實錄傳聞”的“筆記體小說”大都“率多舛誤”、“真?zhèn)蜗鄥ⅰ?、“未可全以為?jù),亦未可全以為誣”,不少內(nèi)容真虛莫測。古人對其真?zhèn)位リ?、事多傳聞的性質(zhì)實際上一直有著普遍而清醒的認識,如沈括《夢溪筆談》卷四《辨證二·蜀道難》:“蓋小說所記,各得于一時見聞,本末不相知,率多舛誤,皆此文之類?!?sup>洪邁《夷堅支丁序》:“稗官小說家言,不必信固也。信以傳信,疑以傳疑。”
《四庫全書總目》之《劇談錄》提要:“然稗官所述,半出傳聞,真?zhèn)位リ?,其風自古,未可全以為據(jù),亦未可全以為誣?!?sup>
《明皇雜錄》提要:“然小說所記,真?zhèn)蜗鄥?,自古已然?!薄抖劇诽嵋骸扒坝刑找毙?,稱其‘事不必盡核,理不必盡合,文不必盡諱’,亦小說家之定評也?!逼渲校胁糠肿髌繁豢醋鳌绊橛卣Q”、“誕妄不經(jīng)”,幾乎完全不可信,如晁載之《洞冥記跋》:“昔葛洪造《漢武內(nèi)傳》、《西京雜記》,虞義造《王子年拾遺錄》,王儉造《漢武故事》,并操觚鑿空,恣情迂誕?!?sup>
佚名《述異記后序》:“且異夫成式《酉陽》之編,但浮華而靡信,子橫《洞冥》之志,多誕妄以不經(jīng)。”
“小說”所載的各類歷史人物瑣細之事并非都為真虛莫測的傳聞,不少作品具有高度的歷史真實性,也有部分作品被看作“信而有征”,如《四庫全書總目》之《朝野僉載》提要:“然耳目所接,可據(jù)者多。故司馬光作《通鑒》,亦引用之?!?sup>《歸田錄》提要:“多記朝廷軼事,及士大夫談諧之言?!淮笾驴少Y考據(jù),亦《國史補》之亞也?!?sup>
《投轄錄》提要:“然故家文獻,所言多信而有征,在小說家中,猶為不失之荒誕者?!?sup>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今人多視為虛構的志怪之作,古人多持“六合之內(nèi),何所不有”、“紀載不誣”的態(tài)度,如干寶《搜神記自序》:“及其著述,亦足以發(fā)明神道之不誣也?!?sup>章炳文《搜神秘覽序》:“及乎神降于莘,石言于晉,耳目之間,莫不有變怪,有不可以智知明察,出入乎機微,不神而神,自然而然?;驎癫?,傳之丹青,非虛誕也?!?sup>
毛晉《搜神記跋》:“顧宇宙之大,何所不有,令升感壙婢一事,信紀載不誣,采錄宜矣?!?sup>
吳任臣《山海經(jīng)廣注序》:“蓋二氣磅礴,萬匯區(qū)分,六合之內(nèi),何所不有?!?sup>
對于“筆記體小說”的寫作體例,古人亦多有論述,如劉知幾《史通·雜述》稱之為“言皆瑣碎,事必叢殘。”李翱《卓異記序》:“自廣利隨所聞見,雜載其事,不以次第?!?sup>洪邁《夷堅三志己序》:“一話一首,入耳輒錄?!?sup>
陳晦《清波雜志跋》:“出于平居暇日隨筆紀錄之作?!泵珪x《西京雜記跋》:“余喜其記書真雜,一則一事,錯出別見,令閱者不厭其小碎重疊云?!?sup>
《誠齋雜記跋》:“所記百二十余條,皆小碎雜事,新異可喜?!边@實際上也反映了古人對筆記體小說文體形式的普遍認識:隨筆雜記、不拘體例、篇幅短小、一事一則。
(三)價值功用定位
與“筆記體小說”的題材類型、文體性質(zhì)和寫作原則相聯(lián)系,古人多從經(jīng)、史的價值立場上首先肯定其“寓勸誡”、“補史之闕”等功用,如劉知幾《史通·采撰》稱:“蓋珍裘以眾腋成溫,廣廈以群材合構。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懷鉛握槧之客,何嘗不征求異說,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傳諸不朽?!?sup>《史通·雜述》稱:“言皆瑣碎,事必叢殘,固難接光塵于五傳,并輝烈于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滿篋,良有旨哉?!?sup>
黃伯思《跋西京雜記后》:“此書中事皆劉歆所記,葛稚川采之,以補班史之缺耳?!崩钫亍短茋费a自序》:“撰《國史補》,慮史氏或闕則補之意?!?sup>
滿中行《澠水燕談錄題記》:“前人記賓朋燕語以補史氏者多矣,豈特屑屑記錄以為談助而已哉!”
張貴謨《清波雜志序》:“紀前言往行及耳目所接,雖尋常細事,多有益風教及可補野史所闕遺者。”
曾慥《類說序》:“小道可觀,圣人之訓也?!梢再Y治體,助名教,供談笑,廣見聞,如嗜常珍,不廢異饌,下箸之處,水陸具陳矣?!?sup>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九流緒論》:“小說者流,……其善者,足以備經(jīng)解之異同,存史官之討核,總之有補于世,無害于時?!?sup>
《四庫全書總目》之“史部總敘”:“史之為道,撰述欲其簡,考證則欲其詳?!⑿≌f亦不遺之。”
“小說家敘”:“中間誣謾失真,妖妄熒聽者,固為不少,然寓勸戒、廣見聞、資考證者,亦錯出其中。”
在《四庫全書總目》“小說家”各書的具體評述中,“資考證”、“寓勸戒”亦是作為一種主要的價值評判標準,《因話錄》提要:“其他實多可資考證者,在唐人說部之中,猶為善本焉?!薄洞筇苽鬏d》提要:“所錄唐公卿事跡,言論頗詳,多為史所采用。”《金華子》提要:“核其所記,皆唐末朝野之故事?!嘧闩c正史相參證。”《珍席放談》提要:“其事皆本傳所未詳,可補史文之闕,……所謂識小之流,于史學固不無裨助也?!薄豆镄岭s識》提要:“有關于世道人心,正未可以小說忽之矣?!薄渡骄有抡Z》提要:“有裨風教。其他嘉言懿行,可資勸戒者頗多。”對于傳聞失實、無關考據(jù)、有乖名教者,則多否定之詞,歸入存目類中,《寓圃雜記》提要:“是書載明洪武迄正統(tǒng)間朝野事跡,于吳中故實尤詳。然多摭拾瑣屑,無關考據(jù)?!薄豆P記》提要:“頗多傳聞失實之詞,不足據(jù)為征信也?!薄对讫S廣錄》提要:“所載皆一時艷異雜事,文既冗沓,語尤猥褻?!鋾笾屡c劉斧《青瑣高議》相類。然斧書雖俗,猶時有勸戒,此則純乎誨淫而已?!薄栋鍢螂s記》提要:“文章凄縟,足以導欲增悲,亦唐人《北里志》之類。然律以名教,則風雅之罪人矣?!?/p>
相比較而言,載錄歷史人物軼聞瑣事者更有可能被史家采錄,較載錄鬼神怪異之事者價值更高一些,但因所記“瑣聞佚事”、“不經(jīng)傳說”多無關“朝政軍國”,無關“善善惡惡”之史家旨趣,故實際上與史部之“雜史”“傳記”等相較,其史學價值還是極為低下,“然既系史名,事殊小說。著書有體,焉可無分”。唐宋之際,此類作品就是因其史學價值低下而被逐出史部重新劃歸為“小說家”的,所以,在古人心目中,“寓勸誡”、“補史之闕”等功用雖多被提及,但并非此類作品最為突出的主導價值功用。
相對而言,“游心寓目”、“廣見聞”、“助談柄”等娛樂消遣功用更占主導地位,如干寶《搜神記自序》:“幸將來好事之士錄其根體,有以游心寓目而無尤焉?!?sup>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一“《夷堅志》”條:“稗官小說,昔人固有為之者矣。游戲筆端,資助談柄,猶賢乎已可也?!倍寄隆独m(xù)博物志后記》:“小說雜記飲食之珍錯也,有之不為大益,而無之不可,豈非以其能資人之多識而怪僻不足論邪!”《四庫全書總目》“子部總敘”稱:“稗官所述,其事末矣,用廣見聞,愈于博弈,故次以小說家?!?sup>
《世說新語》提要:“所記分三十八門,上起后漢,下迄東晉,皆軼事瑣語,足為談助。……義慶所述,劉知幾《史通》深以為譏。然義慶本小說家言,而知幾繩之以史法,擬不于倫,未為通論?!?sup>
袁枚《新齊諧序》:“文史外無以自娛,乃廣采游心駭耳之事,妄言妄聽,記而存之。”
此外,筆記體小說多為詩文所取材、征引,故“有助文章”也是筆記體小說派生出一種重要功用,吳騫《拜經(jīng)樓詩話》卷三:“宋人小說每多不可盡信。王铚《默記》:‘宋平江南,大將得李后主寵姬,夜見然燈,輒閉目云:煙氣!易以燭,云:煙氣愈甚,問:宮中不然燈耶,曰:宮中每夕懸大寶珠,光照室如晝?nèi)??!瘽O洋《南唐宮詞》云:‘從茲明月無顏色,御閣新懸照夜珠’,用其事?!薄端膸烊珪偰俊穼Υ硕嘤姓撌?,如《西京雜記》提要:“其中所述,雖多為小說家言,而摭采繁富,取材不竭。李善注《文選》、徐堅作《初學記》已引其文,杜甫詩用事謹嚴,亦多采其語。詞人沿用數(shù)百年,久成故實?!?sup>《海內(nèi)十洲記》提要:“其詞條豐蔚,有助文章。”
《杜陽雜編》提要:“然鋪陳縟艷,詞賦恒所取材,固小說家之以文采勝者?!?sup>
《酉陽雜俎》提要:“其書多詭怪不經(jīng)之談,荒渺無稽之物,而遺文秘籍,亦往往錯出其中,故論者雖病其浮夸,而不能不相征引?!?sup>
綜上所述,古人所持之“筆記體小說”的基本文體觀念可概括為:以載錄鬼神怪異和歷史人物軼聞瑣事為主的取材觀念及題材類型意識,包括博物體、志怪雜記體、瑣言體、瑣聞雜記體等內(nèi)部諸多題材類型觀念;“史之末流”以及“未可全以為據(jù),亦未可全以為誣”的文體性質(zhì)認知和“據(jù)見聞實錄”的寫作原則界定;以“游心寓目”、“廣見聞”、“助談柄”為主而兼“寓勸誡”、“補史之闕”的功用價值定位。
- 《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6年版,第2003頁。
- 〔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428頁。
- 〔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431頁。
- 〔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34頁。
- 〔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385頁。
- 參見《“小說”與“雜家”》有關論述。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604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621頁。
- 〔宋〕史繩祖:《學齋占畢》,影印《叢書集成初編》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31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862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636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699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700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663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684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629頁。
- 〔清〕俞樾:《右臺仙館筆記》,齊魯書社1986年版,第1頁。
-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8頁。
- 陳幼璞編:《古今名人筆記選》,商務印書館1938年版。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563、1834頁。
- 劉葉秋:《歷代筆記概述》,北京出版社2003年版,第1、4頁。
- 《月月小說》第一年第十一號,1907年。
- 《新民叢報》十四號,1902年。
- 《小說月報》第三卷第五、七至十一號,1912年。
- 《小說月報》第六卷第六號,1915年。
- 陳平原、夏曉虹編:《二十世紀中國小說理論資料》,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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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禮權:《中國筆記小說史》,商務印書館國際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3頁。
- 《歷代筆記小說大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頁。
- 程毅中:《略談筆記小說的含義和范圍》,《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9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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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71頁。
- 〔清〕蒲松齡著,張友鶴輯校:《聊齋志異(會校會注會評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5頁。
- 當然,“筆記體小說”和“傳奇體小說”只能看作相對獨立的兩類文體傳統(tǒng),在古代文言小說創(chuàng)作中,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同一部小說集中筆記體作品和傳奇體作品并列簡編、相互混雜的情況,如牛肅《紀聞》、薛用弱《集異記》、牛僧孺《玄怪錄》、李復言《續(xù)玄怪錄》、張讀《宣室志》、韋絢《戎慕閑談》、李亢《獨異志》、王明清《投轄錄》、沈氏《鬼董》、鈕琇《觚剩》等一大批作品都屬此類情況。
- 〔唐〕劉知幾:《史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93頁。
- 〔唐〕劉知幾:《史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93頁。
- 〔唐〕劉知幾:《史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94頁。
- 〔唐〕劉知幾:《史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94頁。
- 〔唐〕段成式:《酉陽雜俎》,齊魯書社2007年版,第1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76頁。
-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jīng)籍考》,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1034頁。
- 明清時期,部分文言小說總集和選本采用了與劉氏、胡氏等人相近的分類概念,如陸楫《古今說?!肥珍浨按撩鞒男≌f一百三十多種,分為四部七家:說選部(小錄家、偏記家)、說源部(別傳家)、說略部(雜記家)、說纂部(逸事家、散錄家、雜纂家)。其中,桃源居士《五朝小說》分魏晉小說為傳奇、志怪、偏錄、雜傳、外乘、雜志、訓誡、品藻、藝術九家,分唐人百家小說為偏錄、紀載、瑣記、傳奇四家,分宋人百家小說為偏錄、瑣記、傳奇三家。其中,“小錄家”、“偏記家”、“雜記家”、“逸事家”、“偏錄”、“紀載”、“瑣記”、“志怪”、“雜志”等多為“筆記體小說”。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34頁。
- 〔清〕蒲松齡著,張友鶴輯校:《聊齋志異(會校會注會評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9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34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71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421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70頁。
- 〔宋〕歐陽修著,李之亮箋注:《歐陽修集編年箋注》,巴蜀書社2007年版,第284頁。
- 〔宋〕晁公武:《衢本郡齋讀書志》,《宛委別藏》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41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276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70頁。
- 〔清〕劉廷璣:《在園雜志》,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82—83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71頁。
- 〔清〕劉熙載:《藝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9頁。
- 〔清〕余懷、珠泉居士、金嗣芬:《板橋雜記·續(xù)板橋雜記·板橋雜記補》,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5頁。
- 〔唐〕魏征等:《隋書》,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962頁。
- 〔唐〕魏征等:《隋書》,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981頁。
- 參見《從“子之末”到“史之余”》。
- 《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6年版,第4282頁。
- 〔宋〕司馬光:《進書表》,〔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鑒》,中華書局1956年版,第9670頁。
- 〔明〕陳言:《潁水遺編》,《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第31頁。
- 〔晉〕干寶:《搜神記》,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2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94頁。
- 〔金〕元好問:《續(xù)夷堅志》,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99頁。
-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72頁。
- 〔宋〕沈括:《夢溪筆談》,岳麓書社1998年版,第29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98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79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5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70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36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48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60頁。
- 〔晉〕干寶:《搜神記》,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2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86頁。
- 〔晉〕干寶:《搜神記》,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254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2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284頁。
- 丁錫根編:《中國歷代小說序跋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02頁。
- 〔晉〕葛洪:《西京雜記》,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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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劉知幾:《史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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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周煇著,劉永翔校注:《清波雜志校注》,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1頁。
- 〔宋〕曾慥:《類說》,《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88年版,第6頁。
- 〔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83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611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34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711頁。
- 〔晉〕干寶:《搜神記》,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2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191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36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35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73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78頁。
-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8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