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幻覺”:為什么物價上漲與我們的切身感受不同
2005~2006年間,我國處于低通貨膨脹階段,物價水平保持低速、穩(wěn)定地增長。但是老百姓卻對物價上漲的感受深切,食品、水電、液化氣等商品和服務價格紛紛上揚,那么為什么在數(shù)據(jù)上卻反映出物價只漲了2%左右呢?人們對公布的CPI數(shù)據(jù)將信將疑,認為CPI的漲幅被低估了。
像食品、水電、液化氣這樣的商品,與老百姓的接觸最為頻繁,它們是人們每天都要消費的“剛性”商品或服務。消費者幾乎每天都要到市場上購買食品,對它的感受自然強烈,其價格稍有變動就會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但CPI的籃子中不僅僅裝了這些東西,還包括一些耐用消費品,如家電、移動電話、電子設備等等,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這些物品的價格會隨著市場的競爭和技術的改進而不斷走低,然而這些物品并不經(jīng)常出現(xiàn)在老百姓的日常購買清單中,人們對這些產(chǎn)品的感受并不深刻?;蛘哂袝r人們雖然沒有看到價格的下降,但實際上他所購買的產(chǎn)品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技術和設計的改進,在質量和功能等方面已經(jīng)超過了過去的同種商品。這些都是引起老百姓出現(xiàn)CPI“幻覺”的原因。
此外,各種商品或服務在CPI中的權重不同也是一個影響CPI上漲幅度的原因。2007年下半年,豬肉等食品的漲價使人們加深了對CPI的印象,2007年全年CPI上漲了4 8%,而食品價格上漲了12 3%,拉動CPI增長了4%,居住價格上漲了4 5%(雖然在一些大中城市房價也發(fā)生了翻番性的上漲,但房價并不在CPI的商品籃子中),卻僅拉動CPI上漲了0 6%。雖然食品價格的漲幅是居住價格漲幅的3倍,但房價對CPI的拉動作用卻未及食品的作用的1/3。很明顯,這是因為居住類商品或服務和食品在我國CPI的籃子中的比重不同造成的,前者在CPI中的比重僅為13%,而食品的比重卻達到了34%。圖1 1為2000年1月~2009年1月中國消費價格指數(shù)。
圖1-1中國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shù)
數(shù)據(jù)來源于《中國經(jīng)濟景氣月報》。事實上,CPI商品籃子中的物品或服務并不會每種都出現(xiàn)在每個家庭的“籃子”中,每個家庭購買的物品只是或多或少地與CPI的籃子重合,比如對于老年人很少會購買服裝、電腦等物品,但在醫(yī)療服務、保健品、藥品上的消費可能會比年輕人多些。這使得每個群體對于物價上漲的感覺都是不一樣的。但在CPI的統(tǒng)計中,卻是每種消費品或服務都會對其產(chǎn)生影響,所以CPI并非根據(jù)某個具體的消費者來設計各種商品的權重,而是根據(jù)一個一般意義上的消費者的支出來設計的,可能在現(xiàn)實中并不能找到這樣一個典型的家庭,它是CPI衡量對象中各類群體的一個綜合體。
因此,如果CPI的衡量對象的范圍越大,包含的群體、階層越廣,那么每個被衡量對象(家庭)的感受就有可能差異越大。因此為了避免CPI成為一個無法正確反映居民中任何群體實際情況的指標,一些國家除了編制一個針對整個經(jīng)濟的CPI之外,還針對具體的不同群體(階層)編制不同的CPI。如新加坡就將全國的家庭按照收入水平劃分為三類群體:收入最高的20%、收入最低的20%以及收入居中的60%,這樣做的好處是及時掌握不同收入群體所面臨的通貨膨脹情況,從而可考察物價上漲對每個群體的影響如何,不同群體之間的實際收入水平的差距狀況有何變化,或者是否應當增加某個群體的工資或福利以使其實際收入穩(wěn)定在過去的水平上等等,這樣編制CPI相對而言就比較人性化和合理。
如前所述,各個群體在一些商品的消費上存在結構性的差異,另外還有一些商品雖然每個群體都會購買,但也會存在數(shù)量上的差異,比如對食品的消費在收入高與收入低的群體之間是有差異的,收入高的群體對食品的消費占其支出總量的比重很小,但對收入低的群體而言可能占去了其當期大部分的開銷,因此收入不同的群體對食品價格波動的感受是不同的,但如果CPI不對收入高低進行區(qū)分的話,那么收入低的群體將會認為CPI存在低估,而收入高的群體會認為CPI的數(shù)據(jù)存在高估。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CPI與我們每個人的感覺必然會存在一些差異。這一點對于發(fā)達國家也是如此,比如2008年3月美國的BLS(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勞動統(tǒng)計局,美國CPI等數(shù)據(jù)由該機構進行統(tǒng)計和發(fā)布)發(fā)現(xiàn):低收入家庭在食品、汽油、機油等商品上的購買量要高于其他較高收入水平的家庭。如果將美國家庭進行五等分,從低到高排列,統(tǒng)計其對以上物品的消費,分別為:15 3%、14 1%、13%、12 1%、9 2%。這也能夠反映出,低收入家庭在面對食品等物品的價格上漲時的損失要多于其他各個家庭群體。
此外,食品等這些人們經(jīng)常購買的商品的價格波動性也很大。而CPI指數(shù)卻是一個平均意義上的很多商品的價格指數(shù),其中各種商品的價格有升有降,這會減弱CPI相對于食品價格的上漲幅度,甚至有時會出現(xiàn)食品價格上漲,而CPI不變的情況,但這并非意味著CPI的失靈,只能說一些商品價格的下降拖了CPI的“后腿”。
鑒于食品價格具有較強的波動性,在其他國家通常還用剔除了食品和能源價格(能源價格的波動性也很強,且也易受投機因素的影響)之后的CPI來衡量通貨膨脹水平,這被稱為核心通貨膨脹(美國從1977年公布核心通貨膨脹的數(shù)據(jù))。核心通貨膨脹比較穩(wěn)定,這在一些食品和能源在CPI的籃子中占比較小的國家中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在CPI的籃子中,不同類別商品的價格變化具有不同的特點:使用勞動較多的(勞動密集型)商品價格一般較為穩(wěn)定,如服裝,這是因為工資一般具有較強的剛性,這使得勞動密集型商品的價格也不容易下降;而高科技產(chǎn)品(如電腦)的價格一般會隨時間而發(fā)生絕對或相對的下降,這是由于生產(chǎn)率和技術進步導致產(chǎn)品成本不斷下降的緣故;新鮮的蔬果受季節(jié)和氣候的影響較大,其價格一般波動性較大;另外一些商品會受到稅收的影響,如煙酒類商品。
可見當不同類別的商品價格發(fā)生變化時,其對整個CPI的影響也是有差異的。我們每個人的消費習慣、偏好不同,在我們每個家庭的籃子中所盛裝的物品也各不相同,而不同人對那些價格變化大的商品的接觸程度不同,其切身的感受也不同。
不過,我們也不能否認存在其他統(tǒng)計技術方面的因素使得CPI未能真實地反映實際的物價上漲情況。比如CPI的籃子構成需要不斷進行調整,但為了與過去可比,還需要保持商品籃子的延續(xù)性,這使得我們常??吹降腃PI籃子的調整總存在一定滯后,另外一些不合理或忽視的地方也會造成這樣或那樣的感覺偏差。對這種并非來自消費者主觀感受的技術性原因我們也不能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