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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論消費

培根人生論 蒙田隨筆集 帕斯卡思想錄:西方三大哲理散文全集(超值金版) 作者:陳潔,薛詠 編譯


二十八 論消費

金錢是用來消費的,而消費應當以榮譽或行善為目的。因此,各種消費因其目的不同而有高下之別。如果是為了國家利益,就值得傾家蕩產。正如虔誠的信徒為了進入天國,就需要獻出一切那樣。

但是,日常的消費應以個人的財力為限,支出決不應該超過收入。要管理得當,謹防被家仆所欺騙。同時力求以低于估計的支出、收到高于它的效益。毫無疑問,要想使自己收支平衡,應把一般的花費控制在收入的一半以下。而如果想變得富有,那就只應消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下。

即便你是一個大人物,自己動手打理自己的財產也并不會有失身份。有些人不愿這樣做。也許未必是不把財產系掛于心,倒可能是怕因檢點它而發(fā)現自己已破產,引起無窮的煩惱。然而你不找出傷口來,又如何能醫(yī)治呢?不會當家的人一定要雇一位得力的幫手,并且最好經常更換,因為新人往往比較謹慎。過問家計不多的人,至少應對財產的收支大數作出總的計劃和安排。

一個人在某一方面開銷大,就必須在另一方面有所節(jié)制。比如在吃喝上花錢多,就應在衣著上節(jié)省,在住房上講究就應減少在馬廄上的花費。處處都大手大腳,將難免陷于窘境。

償還債務時,不要急于一下還清,否則與久欠不還同樣有害。一次還清債務的人還可能重走借貸的老路。因為一旦他們發(fā)現自己輕易擺脫了債務的負擔,難免又會舊病復發(fā)。而一點一點地償還債務,會使人養(yǎng)成節(jié)儉的習慣,這無論對他們的心靈還是財產都會有益處。要維護自己的尊嚴就不能不計較小節(jié)。減少自己零星的花費要比低三下四地謀求小利更為體面。對待自己的經濟開支應該始終小心翼翼,但對那些一次性的開銷倒不妨大方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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