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唐代和唐以后的詩歌
一、古體詩
又叫“古風(fēng)”。這是仿唐以前古詩的寫法而形成的一種詩體。這種詩體形式比較自由,可長可短,從四句到數(shù)百句不等。如唐代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即一百句,韓愈《寄崔二十六立之》一百六十二句,而白居易《游悟真寺詩一百三十韻》則多達二百六十句??偟膩碚f,古體詩也不受格律限制。它包括以下形式:
1.五言古詩:簡稱“五古”。
2.七言古詩:簡稱“七古”。詩中也可夾雜長短句。還有大多數(shù)句子為五言而七言只占少數(shù)的,這也仍然歸入七言古詩,因為五古是不能出現(xiàn)雜言句或七言句的。如韓愈《聽穎師彈琴》:
昵昵兒女語,恩怨相爾汝。劃然變軒昂,勇士赴敵場。浮云柳絮無根蒂,天地闊遠隨飛揚。喧啾百鳥群,忽見孤鳳凰。躋攀分寸不可上,失勢一落千丈強。嗟余有兩耳,未省聽絲篁。自聞穎師彈,起坐在一旁。推手遽止之,濕衣淚滂滂。穎乎爾誠能,無以冰炭置我腸。
3.樂府詩:這是襲用漢魏六朝樂府舊題或摹仿樂府體裁而寫的詩,如唐人王昌齡《塞下曲》(也作《塞上曲》)、李白《蜀道難》、高適《燕歌行》等皆樂府古題。細分還可分為五言樂府、七言樂府。清人沈德潛《唐詩別裁集?凡例》說:“唐人達樂者已少,其樂府題不過借古人體制寫自己胸臆耳。”[9]
4.古絕:“絕”是數(shù)量觀念,即短小之義。這種詩只有四句。明人吳訥《文章辨體序說?絕句》引楊伯謙曰:“五言絕句,盛唐初變六朝子夜體?!泵魅诵鞄熢段捏w明辨序說?絕句詩》也認為:“絕句詩原于樂府。五言如《白頭吟》《出塞曲》《桃葉歌》《歡聞歌》《長干曲》《團扇郎》等篇,七言則如《挾瑟歌》《烏棲曲》《怨詩行》等篇。下及六代(按,即六朝),述作漸繁。唐初穩(wěn)順聲勢,定為絕句。”又說:“唐人絕句皆稱律詩?!?sup >[10]他們都認為絕句源于樂府,當是。如南朝樂府民歌《子夜歌》《子夜四時歌》《大子夜歌》等,都是五言四句。唐人的古絕如王維《華子岡》:
飛鳥去不窮,連山復(fù)秋色。上下華子岡,惆悵情何極?
七言古絕有的是沿用樂府古題。如唐人張籍《烏棲曲》:
西山作宮花滿池,宮烏曉鳴茱萸枝。吳姬采蓮自唱曲,君王昨夜船中宿。
像這種古絕歸入樂府詩也是可以的。
絕句是南朝出現(xiàn)的一種短小的詩歌形式。南朝陳徐陵所輯《玉臺新詠》中即載有《古絕句》。由于唐代絕句多為律絕,所以唐時也統(tǒng)稱為律詩,但唐人已有“絕句”之名,如元稹有《西歸絕句十二首》,白居易有《又戲答絕句》,都是典型的絕句詩體。因此,有的著作認為唐以后才有“絕句”之稱,是不合實際的。
唐代和唐以后的古體詩在標題上多直接寫出詩題(即詩人吟詠的事物或主旨),除襲用樂府古題以外,也有的古體詩標有“古風(fēng)”“擬古”“古意”等字眼。如李白《古風(fēng)五十九首》《擬古十二首》、李頎《古意》等。有的還沿用古詩中的“行、引、歌、操、吟、曲”等名稱,如白居易《琵琶行》《長恨歌》、杜甫《丹青引》、孟郊《列女操》《游子吟》、韋應(yīng)物《聽鶯曲》等等。“行、引”等名稱本為樂府中的樂曲類別。明胡應(yīng)麟《詩藪?內(nèi)編》卷一說:“曰歌、曰行、曰吟、曰操、曰辭、曰曲、曰謠、曰諺,兩漢之音也?!睗h代樂府詩常帶有這類名稱。明人謝榛《四溟詩話》卷二引《文式》曰:“放情曰歌,體如行書曰行,兼之曰歌行。快直詳盡曰行,悲如蛩螿曰吟,讀之使人思怨。委曲盡情曰曲,宜委曲諧音。通乎俚俗曰謠,宜隱蓄近俗。載始末曰引,宜引而不發(fā)?!?sup >[11]這是對古體詩中這幾類形式特點的概括,明人吳訥《文章辨體》卷首目錄“歌行”下也有類似說法。這些解釋多少有點牽強附會。謝榛在引用了《文式》的解釋后也說:“此雖體式,猶欠變通。蓋同名異體,同體異名耳。”
古體詩有的還在標題上注明字數(shù)或韻數(shù)。如白居易《秋日與張賓客舒著作同游龍門醉中狂歌凡二百三十八字》、杜甫《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等。
二、近體詩
也稱“今體詩”(因定型于初唐,故名)。著眼于講求格律,又稱為律詩。本書以后所稱“律詩”,即近體詩,包括排律及律絕在內(nèi)。近體詩又有幾種形式:
1.五言律詩:簡稱“五律”。五言八句,也稱“短篇”,如杜甫《喜觀即到復(fù)題短篇》。
2.七言律詩:簡稱“七律”。七言八句,也稱“長句”,如白居易《聞李尚書拜相因以長句寄賀微之》。
五律和七律這兩種詩體都是八句,并非唐代才開始出現(xiàn)的。南朝時庾信、陳后主陳叔寶、隋煬帝楊廣等多人的詩都已開始固定在八句,只是到了唐代才定型化。為什么定型為八句?恐與詩歌的性質(zhì)有關(guān)。古人寫詩一是為給人看,二是為吟詠或歌唱入樂。給人看的,長短可不拘;吟誦入樂者,太長則不便,太短又不易充分表達感情。明人李東陽《麓堂詩話》說:“而其太長太短之無節(jié)者,則不足以為樂?!?sup >[12]在律詩的發(fā)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八句的定局。
五律和七律的八句又分為四聯(lián):首聯(lián)、頷聯(lián)、頸聯(lián)、尾聯(lián)。每聯(lián)又分兩句:上句、下句,或出句、對句。
3.排律:也稱“長律”,即超過八句的律詩,一般都是五言。中唐以后有少量七言排律,清人沈德潛認為“七言長律,本非正聲”[13]。唐代的試帖詩(也稱“試律詩”)為唐代科舉進士科的考試科目之一,都是五言六韻(十二句)的排律,清代考試為五言八韻(十六句)的排律。排律有長達一百韻的,如杜甫《秋日夔府詠懷奉寄鄭監(jiān)李賓客一百韻》。排律用韻的數(shù)目一般用偶數(shù),五韻、七韻的排律初唐時偶可見到。
4.律絕:通稱“絕句”。為與古絕區(qū)別,亦稱律絕。唐宋時古絕不多,律詩盛行,所以一般都只把律絕稱為絕句,唐人也把絕句列為律詩。律絕也分為七言絕句(簡稱“七絕”,初唐尚少,盛唐以后甚多)、五言絕句(簡稱“五絕”)。
5.律詩的變體:這些變體形式詩作不多,寫的人較少。這里只擇其中幾種略作介紹。
(1)三韻小律:也稱“三韻律”,即六句的律詩,是一種介于五、七律和律絕之間的變體。這種律詩只有三韻(首句即使入韻也不計),也有五言、七言之分。如李白《送內(nèi)尋廬山女道士李騰空》二首之一[14]:

又《送羽林陶將軍》:

這兩首三韻小律的詩句完全合于律詩的平仄,只是前一首第二聯(lián)、后一首第三聯(lián)皆“失黏”。
(2)六言律:每句六字。有四句的,則為二十四字。如王維《田園樂七首》之一:

注:②“過”在詩韻中平聲歌韻、去聲個韻兩收。
有八句的,則為四十八字。如唐人劉長卿《苕溪酬梁耿別后見寄》:

從平仄上看,六言律實際上是七律去掉第五字而形成的。上列第一首“失黏”;第二首第五句“萬”字“拗”(相當于七律第六字),因下句第五字(指七律中的第五字)去掉,故無“救”[15]。如果補出第五字,就是一首律絕或七律。如上列第一首:

(3)齊梁體:也稱“齊梁格”“南朝體”或“格詩”[16]。前已述及齊梁時講求音律的永明體,唐人摹仿這種形式寫律詩,即按唐代律詩的平仄句式,卻不大符合律詩的“黏對”規(guī)則(這是永明體的特點)。在唐代,當律詩已經(jīng)定型之后,一些詩人還有意在創(chuàng)作中寫這種形式的詩,則可以看成是律詩的一種變體了。如李商隱《齊梁晴云》:

除第三聯(lián)外,其余各聯(lián)皆“失對”,且中二聯(lián)“失黏”,又“回陂銷”為“三平調(diào)”(這些術(shù)語均見下文第二章)。又如唐人陸龜蒙《齊梁怨別》:

注:①“看”字詩韻中平聲寒韻、去聲翰韻兩收。
此詩不但不合律詩的“黏”,且用仄聲韻,但全詩四句皆是律句(二、四句有“拗救”)。像這種齊梁體,看成入律的古風(fēng)也無不可[17]。
此外還有一些變體,以后還要涉及,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我們學(xué)習(xí)古典詩歌寫作,宜以正規(guī)格式為主。
這里還須說明的是,在近體詩與古體詩的分野上,還有一種表面上是沿用樂府舊題而實際上是完全合律的律詩。如李白《清平調(diào)》:

這實質(zhì)上是以樂府古題寫律絕。再如唐人沈佺期《古意》:

這是以古詩的詩意寫律詩,《唐詩別裁集》即將此詩歸為七律。
以上這兩種情形都應(yīng)視作律詩。因此,判斷一首詩是古體詩還是近體詩,主要標準是以格律為據(jù)的。
宋人嚴羽《滄浪詩話?詩體》對于中國古典詩歌體裁的發(fā)展有一個簡要的概括:“《風(fēng)》《雅》《頌》(代表《詩經(jīng)》)既亡,一變而為《離騷》,再變而為西漢五言(指文人詩),三變而為歌行雜體(指樂府詩及仿作),四變而為沈(佺期)、宋(之問)律詩。”[18]唐末五代,“詞”這一詩歌體裁興起,至宋大盛;元代“曲”又起而代之;明代則又有“南曲”。這些形式,究其初多為歌詞,與音樂密不可分,但其詞也是詩。與整個詩歌創(chuàng)作發(fā)展的同時,中國文學(xué)史上還有民歌的長河在發(fā)展。此外,“賦”從韻文角度說,也是廣義的詩。因本章的性質(zhì)非古典詩史,所以這里一概從略了。
[1]這里的“言”指字,五言即每句五字。
[2]這里的“代”是擬作的意思,這是擬自樂府詩中的“雜曲歌辭”?!按焙笕艘灿谩爱敗薄?/p>
[3]見錢大昕《十駕齋養(yǎng)新錄》卷十六“七言在五言之前”條。上海書店復(fù)印商務(wù)印書館排印本,1983年。
[4]參見本書第五章第五節(jié)。
[5]《文鏡秘府論》,周維德校點本,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1975年。
[6]丁福保輯《歷代詩話續(xù)編》,中華書局,1983年。關(guān)于前“四病”中的一些情況,下一章有涉及或介紹。“商君之酷”形容“八病”之說似戰(zhàn)國時商鞅變法所推行的嚴酷法規(guī)。
[7]詩下所標符號“—”代表平聲,“︱”代表仄聲。后同。
[8]《詩藪》,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半[侯三尺”指沈約所倡導(dǎo)的聲律之法。“失粘”即“失黏”,見第二章第三節(jié)。“上尾”,“八病”之一,指五言詩第五字與第十字同聲調(diào)。
[9]《唐詩別裁集》,中華書局影印教忠堂本,1975年。
[10]《文體明辨》,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抽出其序說部分以《文體明辨序說》為名與明人吳訥《文章辨體序說》合為一冊刊行,1962年。
[11]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1962年,與《姜齋詩話》合刊本。
[12]丁福保輯《歷代詩話續(xù)編》,中華書局,1983年。這里“節(jié)”指音節(jié)(即節(jié)奏)。
[13]此見《清詩別裁集》卷六張玉書《大閱恭記》詩下。中華書局影印教忠堂本,1975年。此書原名《國朝詩別裁集》。
[14]為顯示這類詩是律詩,我們標出其平仄。用“—”表示平聲,用“︱”表示仄聲。凡平仄符號外加○的表示該處可平可仄。后同。
[15]關(guān)于“拗救”,可參看下文第二章第三節(jié)。
[16]“南朝體”是統(tǒng)稱,唐人詩題標明“效(南朝某詩人)體”多屬此類。如唐太宗李世民《秋日敩庾信體》(“敩”義同“效”):“嶺銜宵月桂,珠穿曉露叢。蟬啼覺樹冷,螢火不溫風(fēng)?;ㄉ鷪A菊蕊,荷盡戲魚通。晨浦鳴飛雁,夕渚集棲鴻。颯颯高天吹,氛澄下熾空?!痹娪惺ю?、失對。關(guān)于“格詩”,可參見下文第二章第一節(jié)及第三節(jié)“失黏”部分。
[17]齊梁體中還有句數(shù)超過八句且并非全用律句的詩,如白居易標明“齊梁格”的《洛陽春贈劉李二賓客》就夾用了一些非律句。這類“齊梁體”實際上等于在古體詩中夾用律句。
[18]清何文煥輯《歷代詩話》,中華書局,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