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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說文類與史部相關(guān)敘事文類關(guān)系研究:“小說”在“雜史”、“傳記”、“雜家”之間 作者:王慶華 著


第一章 文言小說文類觀之濫觴——論《漢書·藝文志》“小說家”

《漢書·藝文志》“小說家”為中國古代“小說”觀念之淵源,后世雖變異甚大,但都與之有著或隱或顯、割舍不斷的種種聯(lián)系。因此,有必要追本溯源,弄清《漢志》小說家所反映出的“小說”觀念。

一、“小說”之語源

從語源來看,“小說家”一詞并非班固憑空杜撰,先秦諸子爭鳴已出現(xiàn)了“小說”一詞,但基本可看作普通用語,而非文類概念?!肚f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瀆、守鯢鮒,其于得大魚難矣。飾小說以干縣令,其于大達(dá)亦遠(yuǎn)矣?!?sup>“飾小說以干縣令,其于大達(dá)亦遠(yuǎn)矣?!币鉃椋骸胺埏棞\識小語以求高名,那和明達(dá)大智的距離就很遠(yuǎn)了?!?sup>這里,“小說”指與“明達(dá)大智”相對應(yīng)的“淺識小語”,即淺薄之論?!盾髯印ふ罚骸肮手哒摰蓝岩樱〖艺湔f所愿皆衰矣?!?sup>“小家珍說”即“小說”。“知者”,智者。這里,“小家珍說”也指與“知者論道”相對的淺薄之言。由此可見,“小說”一詞產(chǎn)生于諸子論爭中,是他們互相駁難,貶低對方的鄙稱,泛指與智者所言之高深之理相對應(yīng)的淺薄之論。

二、《漢志》“小說家”之內(nèi)涵指稱、文類規(guī)定性

《漢志》稱:“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鬃釉唬骸m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yuǎn)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灰喔缫病i偫镄≈咧?,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小道”、“芻蕘狂夫之議”指“小說家”所言為談?wù)f“小道”的淺薄之論,與先秦“小說”一詞的內(nèi)涵一脈相承。而所謂“小道”,是與諸子九家相對而言的。《諸子略序》:“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兑住吩唬骸煜峦瑲w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癞惣艺?,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jīng)》之支與流裔。”諸子九家為六經(jīng)之支與流裔,談?wù)摰氖侵螄教煜碌摹按蟮馈?,而“小說家”則是置身其外的“小道”。

先秦“小說”一詞為社會普通用語,《漢志》“小說家”指目錄學(xué)中的一類著作。關(guān)于這類著作的產(chǎn)生,班固稱:“蓋出于稗官?!彼?,“稗官”所指何官,其與“小說家”的關(guān)系如何,自然成為理解“小說家”的關(guān)鍵。余嘉錫先生《小說家出于稗官說》一文考證指出:“《春秋》襄十四年傳曰:‘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guī)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xiàn)藝。’稗官即‘傳言之士?!?sup>潘建國先生《稗官說》一文指出“稗”字為“鄙野俚俗”之意。這兩種說法可相互補充,稗官為傳達(dá)“鄙野俚俗”之言的士。既然“稗官”為“傳言之士”,而“小說家”“出于稗官”,為“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所造,那么“小說”顯然在產(chǎn)生方式上與稗官的職能存在對應(yīng)關(guān)系?!稘h志》以諸子之學(xué)出于王官為指導(dǎo),考鏡諸子源流,諸子九家在思想主張上與王官之政治職能存在對應(yīng)關(guān)系。如“儒家者流,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小說家”作為“小道”,無法在思想主張上與王官找到對應(yīng)關(guān)系,只能從產(chǎn)生方式上為之找到“稗官”之源。從“稗官”與“小說家”的關(guān)系可知,“小說”產(chǎn)生于對“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這一類“閭里小知者”言論的記載。其實,“稗官”也僅在產(chǎn)生方式上與“小說家”存在對應(yīng)關(guān)系,“小說家”的具體內(nèi)容與“稗官”所傳之言(百姓對王朝政治的意見)已無對應(yīng)關(guān)系。

從目錄分類學(xué)來看,《漢志》以“辨章學(xué)術(shù),考鏡源流”為原則,對眾典籍進(jìn)行分類?!靶≌f”歸于諸子略,表明它與諸子著作性質(zhì)相似,諸子之作都是闡明某一道理的說理文,“小說家”也應(yīng)基本與之相似,主要是議論、說明性文字。

綜上所述,《漢志》“小說家”應(yīng)指與諸子相似,記載社會下層人士談?wù)f某些淺薄道理的議論、說明性著作?;缸T《新論》說:“若其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這與上述說法可互相印證。

以上述觀念為指導(dǎo),《漢志》著錄了“小說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這些著作雖內(nèi)容雜蕪,但仍有其作為一種文類在內(nèi)容和形式上的某些規(guī)定性?!靶≌f十五家”大致可劃分為先秦與漢代,自《伊尹說》至《黃帝說》九家皆先秦之作,而《封禪方說》以下六家,為漢人之書。

一、《伊尹說》,班固注:“其語淺薄,似依托也?!薄秴问洗呵铩け疚镀酚幸烈鼮殁艺f湯一段文字:

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嬰兒于空桑之中,獻(xiàn)之其君。其君令烰人養(yǎng)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夢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東走,毋顧!’明日,視臼出水,告其鄰,東走十里而顧其邑,盡為水,身因化為空桑?!惫拭灰烈4艘烈丈V室?。長而賢。湯聞伊尹,使人請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歸湯。湯于是請娶婦為婚。有侁氏喜,以伊尹為媵。……湯得伊尹,祓之于廟,爝以爟火,釁以犧猳。明日,設(shè)朝而見之,說湯以至味。湯曰:“可得而為乎?”對曰:“君之國小,不足以具之,為天子然后可具?!庵勒?,猩猩之唇,獾獾之炙,雋觾之翠,述蕩之掔,旄象之約……魚之美者,洞庭之鱄,東海之鮞?!酥勒?,昆侖之蘋,壽木之華……和之美者,陽檏之姜,招搖之桂,駱越之菌,鳣鮪之醢,大夏之鹽,宰揭之露……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陽山之穄,南海之秬。水之美者,三危之露;昆侖之井;沮江之丘,名曰搖水;日山之水……果之美者,沙棠之實;常山之北,投淵之上,有百果焉,群帝所食;箕山之東,青島之所,有甘櫨焉;江浦之橘;云夢之柚……馬之美者,青龍之匹,遺風(fēng)之乘。非先為天子,不可得而具。天子不可強(qiáng)為,必先知道。道者止彼在己,己成而天子成,天子成則至味具。故審近可以知遠(yuǎn)也,成己所以成人也。圣人之道要矣,豈越越多業(yè)哉!

此段文字,應(yīng)劭《漢書音義》、許慎《說文》曾引用,所稱書目,俱曰《伊尹》。《漢志》“道家”另有《伊尹》五十一篇,注:“湯相?!薄妒酚洝ひ蟊炯o(jì)》稱“伊尹從湯,言素王九主之事”。所謂“秦王九主之事”,即“君人南面之術(shù)”。然而此段文字義理淺薄,必非道家之《伊尹》,而應(yīng)為小說家之《伊尹說》。由此段文字可知,此書為依托伊尹之名鋪陳一些如水火之齊、魚肉菜飯之美等淺薄之理的言辭錄。

二、《鬻子說》,班固注:“后世所加。”《漢志》道家另有《鬻子》二十二篇,注:“名熊,為周師,自文王以下問焉,周封為楚相?!薄妒酚洝こ兰摇罚骸板餍茏邮挛耐?,早卒?!睆默F(xiàn)存《鬻子》遺文來看(魯迅先生輯自《文選》李善注、《太平御覽》卷三一的片斷和賈誼《新書·修政語》所錄鬻子語),所談都是治國牧民的大道理,大概是道家《鬻子》的遺文,而非《鬻子說》。從書名來看,應(yīng)與《伊尹說》形式相類。

三、《黃帝說》,注:“迂誕依托?!睉?yīng)與《伊尹說》、《鬻子說》相類。

《漢志》諸子略收錄的先秦著作,書名冠以“說”字的,只有“小說家”中的《伊尹說》、《鬻子說》、《黃帝說》;書名加“說”,顯然有別于一般的先秦諸子之作。從《伊尹說》的遺文來看,它更注重表現(xiàn)伊尹鋪陳排比、縱橫恣肆的說辭。這與《戰(zhàn)國策》記載的眾策士游說列國的說辭在文體形式上相似。在《漢志》“小說家”之外,類似的著錄只有儒家之《虞丘說》(漢代著作),注:“難孫卿也?!睉?yīng)是與孫卿辯難之辭,其文體形式也應(yīng)為縱橫鋪陳的說辭?!段男牡颀垺ふ撜f》稱“說”是由策士游說之詞而來的:“說者,悅也;兌為口舌,故言資悅懌;過悅必偽,故舜驚讒說。說之善者,伊尹以論味隆殷,太公以辨釣興周?!?sup>因此,《伊尹說》等應(yīng)為一種注重表現(xiàn)縱橫鋪陳的說辭的文體形式。

四、《周考》,注:“考周事也?!薄肚嗍纷印罚ⅲ骸肮攀饭儆浭乱??!贝硕鵀橛浭碌臍v史性著作,章學(xué)誠《校讎通義·漢志諸子》認(rèn)為:“小說家之《周考》七十六篇……其書雖不可知,然班固注《周考》云‘考周事也’……則其書非《尚書》所部,即《春秋》所次矣?!?sup>《漢志》中歷史著作附錄于《尚書》、《春秋》之后,《周考》、《青史子》既然考周事、古史官記事,為何不列入《尚書》、《春秋》之后,而儕于小說家呢?從《青史子》遺文來看,內(nèi)容淺薄應(yīng)是主要原因。

青史氏之記曰:古者胎教之道,王后有身之七月而就蔞室,太史持銅而御戶左,太宰持斗而御戶右,太卜持蓍龜而御堂下,諸官皆以其職御于門內(nèi)。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音聲非禮樂,則太史撫樂而稱“不習(xí)”;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則太宰倚斗而不敢煎調(diào),而曰:“不敢以待王太子?!碧由?,太史吹銅曰:“聲中某律?!碧自唬骸白涛渡夏场!碧吩唬骸懊颇场!比缓鬄橥跆討一≈Y義:東方之弧以梧,梧者,東方之草,春木也;其牲以雞,雞者,東方之牲也。南方之弧以柳,柳者,南方之草,夏木也;其牲以狗,狗者,南方之牲也。中央之弧以桑,桑者,中央之木也;其牲以牛,牛者,中央之牲也。西方之弧以棘,棘者,西方之草也,秋木也;其牲以羊,羊者,西方之牲也。北方之弧以棗,棗者,北方之草,冬木也;其牲以彘,彘者,北方之牲也。五弧五分矢,東方射東方,南方射南方,中央射中央,西方射西方,北方射北方,皆三射。其四弧具,其余各二分矢,懸諸國四通門之左;中央之弧亦具,余二分矢,懸諸社稷門之左。然后卜王太子名:上毋取于天,下毋取于地,中毋取于名山通谷,毋悖于鄉(xiāng)俗。是故君子名難知而易諱也。此所以養(yǎng)恩之道也。(轉(zhuǎn)引自賈誼《新書·胎教》,《大戴禮記·保傅篇》所引文字有出入)

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xué)小藝焉,履小節(jié)焉;束發(fā)而就大學(xué),學(xué)大藝焉,履大節(jié)焉。居則習(xí)禮文,行則鳴珮玉,升車則聞和鸞之聲,是以非僻之心無自入也。在衡為鸞,在軾為和,馬動而鸞鳴,鸞鳴而和應(yīng),聲曰和,和則敬,此御之節(jié)也。上車以和鸞為節(jié),下車以珮玉為度,上有雙衡,下有雙璜,沖牙,玭珠以納其間,琚瑀以雜之。行以采茨,趨以肆夏,步環(huán)中規(guī),折還中矩,進(jìn)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后玉鏘鳴也。古之為路車也,蓋圓以象天,二十八橑以象列星,軫方以象地,三十幅以象月。故仰則觀天文,俯則察地理,前視則睹鸞和之聲,側(cè)聽則觀四時之運。此巾車教之道也。(轉(zhuǎn)引自《大戴禮記·保傅篇》)

雞者,東方之牲也。歲終更始,平秩東作,萬物觸戶而出,故以雞祀祭也。(轉(zhuǎn)引自應(yīng)邵《風(fēng)俗通義·雄雞》)

余嘉錫稱:“以此推之,其書必多此等叢殘小語,故所記雖有關(guān)于禮教,特識小之類耳?!?sup>與《尚書》、《春秋》類記載家國大事的歷史著作相比,《青史子》雖為古史官記事之作,卻難與它們?yōu)槲椤6?,從文字性質(zhì)來看,也都是一些說明性文字,與敘事之歷史不同。《周考》性質(zhì)應(yīng)與《青史子》相似。

五、《師曠》,注:“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托之?!睅煏缡略凇吨軙罚ㄌ訒x解)、《左傳》(襄公十四年、昭公八年)、《國語》(晉語八)都有記載,班固說“似因托之”,大概此書與《論語》、《孟子》相似,為托名師曠的言行錄。

六、《務(wù)成子》,注:“稱堯問,非古語?!睆摹胺Q堯問”來看,其形式也應(yīng)為語錄體。

七、《宋子》,注:“孫卿道《宋子》,其言黃老意。”余嘉錫先生考證指出《荀子》非十二篇、天論篇、正論篇、解蔽篇的宋子言論:“情欲寡淺,見侮不辱,實有合于道家之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大概此書也是依托宋子的言行錄,但與孫卿講的“言黃老意”的《宋子》迥然不同。

八、《天乙》,注:“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托也。”大概與《師曠》、《務(wù)成子》、《宋子》相類。

先秦諸子著作有語錄體和專題論文兩種形式,其語錄體在史官記言體的基礎(chǔ)上發(fā)展而來,同時也對史官記事體有所借鑒?!墩撜Z》是典型的語錄體,《孟子》形式上看基本還是語錄體,但內(nèi)容已從語錄體向?qū)n}論文過渡,《墨子》與之相似,到《荀子》、《韓非子》已發(fā)展到邏輯性強(qiáng),結(jié)構(gòu)緊密的長篇專論體?!靶≌f家”談?wù)摰氖恰靶〉馈保捎瞄L篇專論體的可能性極小,從書名及注的情況推測,《師曠》、《務(wù)成子》、《宋子》、《天乙》應(yīng)為語錄體,其形式應(yīng)與《論語》、《孟子》、《墨子》相似,是對其偽托人物言行的零散記載,此外《漢志》指出其“依托”,從文獻(xiàn)學(xué)的角度看,也可稱為“辨?zhèn)巍?。偽書在外在形式上?yīng)與諸子之作相似,才可能作偽,《漢志》多從內(nèi)容上指出其迂誕、淺薄,從而確定其“依托”的性質(zhì),這也說明其形式應(yīng)與諸子之作相同,為語錄體。

九、《封禪方說》,注:“武帝時?!薄妒酚洝し舛U書》:“天子既聞公孫卿及方士之言,黃帝以上,封禪皆致怪物,與神通,欲放黃帝以上接神仙人、蓬萊士,高世比德于九皇,而頗采儒術(shù)以文之?!夏钪T儒及方士言封禪,人人殊,不經(jīng)難施行?!庇嗉五a稱:“疑此十八篇,皆方士言,所謂封禪致怪物與神通,故其書名曰《方說》。”此書應(yīng)與先秦之《伊尹說》等說類著作相似,為武帝時諸方士關(guān)于封禪一事的言辭。

十、《虞初周說》,注:“河南人,以方士侍郎,號黃車使者?!薄段倪x·西京賦》云:“匪惟玩好,乃有秘書,小說九百,本自虞初,從容之求,實俟實儲?!鞭稻C注云:“小說醫(yī)巫厭祝之求,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舉大數(shù)也。持此秘術(shù),儲以自隨,待上所求問,皆常具也。”此書應(yīng)為虞初有關(guān)方術(shù)的言辭。

十一、《待召臣安成未央術(shù)》一篇,應(yīng)劭曰:“好養(yǎng)生事,為未央之術(shù)?!贝俪及渤?,大概是一位方士,所謂未央術(shù),既養(yǎng)生之方術(shù)。此書應(yīng)為介紹養(yǎng)生方術(shù)之作。

十二、《待召臣饒心術(shù)》,注:“武帝時。顏師古注劉向《別錄》云:‘饒,齊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時待詔,作書曰《心術(shù)》也?!贝蟾排c《未央術(shù)》相近。

談?wù)f方術(shù)的《封禪方說》、《虞初周說》、《待詔臣安成未央術(shù)》、《待召臣饒心術(shù)》為什么入“小說家”呢?余嘉錫稱:“向歆校書,遠(yuǎn)在張道陵、于吉之前,道教未興,惟有方士,雖亦托始于黃帝,未嘗自名為道家。而方士之中,又復(fù)操術(shù)不一,其流甚繁,向歆部次群書,以其論陰陽五行變化終始之理者入陰陽家,采補導(dǎo)引順餌之術(shù),則分為房中神仙二家,而與一切占驗推步禳解卜相之書,皆歸之《數(shù)術(shù)略》。惟《封禪方說》、《未央術(shù)》、《虞初周說》等書,雖亦出于方士,而巫祝雜陳,不名一格,幾于無類可歸,以其為禨祥小術(shù),閭里所傳,等于道聽途說,故入小說家?!?sup>

十三、《臣壽周紀(jì)》,注:“項國圉人,宣帝時?!睆臅矗瑧?yīng)與《周考》、《青史子》相似,記周代瑣事,大概也因內(nèi)容淺薄被列入小說家。

十四、《百家》。劉向《說苑·敘錄》曰:“除去與《新序》重復(fù)者,其余者淺薄不中義理,別集以為百家?!庇嗉五a稱:“蓋雜取之周秦及漢初諸子傳記,與《新序》、《說苑》之體同?!薄墩f苑》、《新序》取材廣博,上自周秦諸子,下及漢人雜著,“以類相從,一一條別篇目”,很像后代的類書;與先秦《韓非子·說林》相似,所集條文,大都具有一定故事性,講明一種道理。朱一新《無邪堂答問》卷四曰:“諸子書發(fā)攄己意往往借古事以申其說。劉子政作《新序》、《說苑》,冀以感悟時君,取足達(dá)意而止,亦不復(fù)計事實之舛誤。蓋文章體例不同,議論之文,源出于子,自成一家,不妨有此。若紀(jì)事之文出于史,考證文出于經(jīng),則固不得如此也?!薄墩f苑》雖由歷史掌故,寓言傳說等小故事構(gòu)成,但講故事為了講明道理,與先秦諸子著書體例相同,為論說文。如:“君道”篇目下綴集了一批有關(guān)君道的小故事;“臣術(shù)”篇目下匯集了關(guān)于臣術(shù)的小故事?!栋偌摇芬矐?yīng)由“以類相從,一一條別篇目”的小故事集綴而成,只是所講道理,淺薄不中義理。

綜合上述分析,《漢志》“小說家”的文體形式主要有五種:一、言辭類,先秦、漢代都有著錄,有《伊尹說》、《鬻子說》、《黃帝說》、《封禪方說》、《虞初周說》,主要由人物縱橫鋪陳的說辭構(gòu)成;二、語錄類,僅先秦有著錄,漢代消亡,有《師曠》、《務(wù)成子》、《宋子》、《天乙》,主要由依托人物的言行錄(以言為主)構(gòu)成;三、記事類,先秦、漢代都有著錄,有《周考》、《青史子》、《臣壽周紀(jì)》,主要是一關(guān)于周代瑣事的說明性文字;四、小術(shù)類,僅漢代有著錄,有《待召臣安成未央術(shù)》、《待詔臣饒心術(shù)》,主要是一些關(guān)于方術(shù)的說明性文字;五、小故事類,僅漢代有著錄,只有《百家》一種,主要由闡明某些道理的小故事構(gòu)成。前二類約占“小說家”全部著作的三分之二,對“小說”的定義自然會起主導(dǎo)作用。因此“小說”之“說”還應(yīng)有言辭、言語之意,“小說”著作以表現(xiàn)人物言辭的文體形式為主。

“小說”一詞從先秦的社會普通用語到漢代的文類概念,應(yīng)主要源于文獻(xiàn)整理過程中文類指稱的需要?!爸T子略”對文類的劃分主要以各家不同的思想主旨取向來確定,但對無關(guān)政教的“小道”之作卻無類可歸,故借用“小說”指稱此類著作。故明胡應(yīng)麟謂:“漢《藝文志》所謂小說,雖曰街談巷語,實與后世博物、志怪等書迥別,蓋亦雜家者流,稍錯以事耳?!?sup>

三、《漢志》“小說家”之遺響

先秦兩漢時期確立的最早的“小說”觀,對后世影響深遠(yuǎn)。

魏晉南北朝時期,“小說”一詞亦或指稱“小道”,或指稱論說“小道”的著作。如徐幹《中論·務(wù)本第十五》:“夫詳于小事而察于近物者,謂耳聽乎絲竹歌謠之和,目視乎雕琢采色之章,口給乎辯慧切對之辭,心通乎短言小說之文,手習(xí)乎射御書數(shù)之巧,體鶩乎俯仰折旋之容?!?sup>《宋書》卷六二《王微傳》引王微《報廬江何偃書》:“小兒時尤粗笨無好,常從博士讀小小章句,竟無可得,口吃不能劇讀,遂絕意于尋求。至二十左右,方復(fù)就觀小說,往來者見床頭有數(shù)帙書,便言學(xué)問,試就檢,當(dāng)何有哉?!?sup>《南齊書》卷五二《文學(xué)·丘巨源傳》載丘巨源致尚書令袁粲的書信:“議者必云筆記賤伎,非殺活所待;開勸小說,非否判所寄?!?sup>劉勰《文心雕龍·諧隱》:“然文辭之有諧隱,譬九流之有小說。蓋稗官所采,以廣視聽?!本高@一內(nèi)涵。

隋唐以來,一方面“小說”指稱“小道”或指稱論說“小道”的著作的用法依然被使用,如《全唐文》卷六百七十一白居易《黜子書》:“臣聞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大義乖則小說興,微言絕則異端起,于是乎歧分派別,而百氏之書作焉?!顾^排小說而扶大義,斥異端而闡微言,辨惑向方、化人成俗之要也?!?sup>《全唐文》卷八百一陸龜蒙《蟹志》:“今之學(xué)者,始得百家小說,而不知孟軻、荀、楊氏之道。或知之,又不汲汲于圣人之言,求大中之要,何也?百家小說,沮洳也。孟軻、荀、楊氏,圣人之瀆也。六籍者,圣人之海也。茍不能舍沮洳而求瀆,由瀆而至于海,是人之智反出水蟲下,能不悲夫?”《王安石全集》卷七十三《答曾子固書》:“故某自百家諸子之書,至于《難經(jīng)》、《素問》、《本草》諸小說,無所不讀。農(nóng)夫女工,無所不問?!?sup>另一方面,在公私書目著錄過程中,《漢志》之義界使“小說”成為范圍非常寬泛的概念,成了容納無類可歸的“小道”、“小術(shù)”之作的淵藪?!端逯尽贰靶≌f家敘”稱:“小說者,街說巷語之說也?!秱鳌份d輿人之誦,《詩》美詢于芻蕘。古者圣人在上,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guī)誨,士傳言而庶人謗。孟春,徇木鐸以求歌謠,巡省觀人詩,以知風(fēng)俗。過則正之,失則改之,道聽途說,靡不畢紀(jì)?!吨芄佟氛b訓(xùn),‘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而訓(xùn)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而觀衣物’,是也??鬃釉唬骸m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yuǎn)恐泥?!?sup>此界定在文字上與《漢志》大體相同,然兩者之內(nèi)涵已有較大差異?!稘h志》“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是指社會下層人士所造作的“小道”,而《隋志》之指稱乃載錄各類社會人士的言說,此類言說可以“知風(fēng)俗”、“正過失”。無疑,這是對《漢志》“小說家”文類觀的延伸。與此相應(yīng),其著錄之作品亦基本以集綴人物言說的瑣言類為主,如《雜語》、《郭子》、《雜對語》、《瑣語》、《笑林》、《世說》、《辯林》等。在正統(tǒng)史家眼中,此類作品基本定位為難登大雅之堂的“小道”,如劉知幾《史通·書事》:“又自魏、晉已降,著述多門,《語林》、《笑林》、《世說》、《俗說》,皆喜載調(diào)謔小辯,嗤鄙異聞,雖為有識所譏,頗為無知所說?!?sup>另有一少部分無類可歸的藝術(shù)器物介紹類如《古今藝術(shù)》、《器準(zhǔn)圖》、《水飾》等,也按照“小道”的原則被歸了進(jìn)來;此外,載錄不經(jīng)的歷史傳聞如《燕丹子》、《小說》和雜鈔雜說類《雜書鈔》、《座右方》等也被歸入“小說”。顯然,《隋志》“小說家”的內(nèi)涵和指稱已與《漢志》迥然有別,一方面,它重新確立了以集綴人物言說應(yīng)對的瑣言為文類主體的觀念,另一方面,它實際上成了容納無類可歸的“小道”、“小術(shù)”之作的淵藪。

在宋代公私書目中,“小說家”的主體主要指志怪、傳奇、雜記等敘事類作品,但同時也包含了少部分筆記雜著等非敘事類作品,這無疑也是《漢志》“小說家”之遺響。以《四庫全書總目》“雜家類”的相關(guān)著錄為參照系可以看出,《新唐志》、《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中“小說家”非敘事類作品的著錄對象基本與“雜家”的“雜考”、“雜說”、“雜纂”的文類性質(zhì)相當(dāng),如“雜考”有《緗素雜記》、《資暇集》(《郡齋讀書志》),《能改齋漫錄》、《鼠璞》(《直齋書錄解題》),《刊誤》、《蘇氏演義》(《新唐書·藝文志》);“雜說”有《封氏聞見錄》、《尚書故實》、《夢溪筆談》、《冷齋夜話》、《師友談記》(《郡齋讀書志》)、《麈史》、《曲洧舊聞》、《春渚紀(jì)聞》、《石林燕語》、《巖下放言》、《卻掃編》、《云麓漫抄》、《游宦紀(jì)聞》、《老學(xué)庵筆記》(《直齋書錄解題》);雜纂有《紺珠集》、《類說》(《郡齋讀書志》)。

明清書目中的“小說家”也基本沿襲了宋人的界定,其非敘事類作品的著錄依然以雜考、雜說、雜纂為主,如焦竑《國史經(jīng)籍志》“小說家”著錄有唐宋之《刊誤》、《資暇集》、《蘇氏演義》、《老學(xué)庵筆記》、《麈史》、《紺珠集》、《類說》、《曲洧舊聞》,明代之《芥隱筆記》、《七修類稿》、《讀書筆記》、《楊子卮言》、《丹鉛六集》、《學(xué)林就正》、《史乘考誤》、《類博雜言》、《瑾戶錄》等;《千頃堂書目》“小說家”著錄了《五雜俎》、《少室山房筆叢》、《留青日扎》、《桐薪》、《戲瑕》、《六硯齋筆記》、《丹鉛總錄》、《藝林伐山》、《應(yīng)庵隨意筆錄》、《讀書日記》等。這些著作在《四庫全書總目》中也大都被歸入了“雜家”之“雜考”、“雜說”、“雜纂”。明代胡應(yīng)麟《少室山房筆叢》將“小說家”分為“六類”,其中三類即指稱非敘事性作品:“小說家一類,又自分?jǐn)?shù)種:……一曰叢談,《容齋》、《夢溪》、《東谷》、《道山》之類是也。一曰辯訂,《鼠璞》、《雞肋》、《資暇》、《辨疑》之類是也。一曰箴規(guī),《家訓(xùn)》、《世范》、《勸善》、《省心》之類是也?!?sup>“叢談”、“辨訂”基本相當(dāng)于“雜說”和“雜考”,“箴規(guī)”則主要為家訓(xùn)、家范、善書。顯然,胡氏對“小說家”非敘事類作品的認(rèn)識也與宋明書目的著錄基本一致,實際上反映宋、明人比較普遍的一種“小說”文類觀。

《漢志》“小說家”確立“小說”乃“子之末”的認(rèn)識觀念,對中國古代小說在指稱范圍和價值判斷上均產(chǎn)生了深遠(yuǎn)影響。尤其在價值判斷上,“小道可觀”這一命題在很大程度上給小說文體立下了一根無可逾越的“標(biāo)尺”,在很大程度上規(guī)定了小說在中國文化史上的基本位置,中國古代小說始終處于尷尬的位置和可憐的地位也正與此相關(guān)。

  1. 陳鼓應(yīng)注譯:《莊子今注今譯》,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707頁。
  2. 陳鼓應(yīng)注譯:《莊子今注今譯》,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708頁。
  3. 〔清〕王先謙:《荀子集解》,上海書店1986年版,第285頁。
  4. 《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6年版,第531頁。
  5. 《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6年版,第531頁。
  6.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岳麓書社1997年版,第246頁。
  7. 見《文學(xué)評論》1999年第2期。
  8. 〔漢〕桓譚:《新論》,引自〔梁〕蕭統(tǒng)編,〔唐〕李善注:《文選》卷三十一江淹《雜體詩·李都尉從軍》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453頁。
  9. 〔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72頁。
  10. 〔清〕章學(xué)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1049頁。
  11. 〔漢〕應(yīng)邵著,吳樹平校釋:《風(fēng)俗通義校釋》,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12頁。
  12.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岳麓書社1997年版,第253頁。
  13.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岳麓書社1997年版,第256頁。
  14. 〔南朝梁〕蕭統(tǒng)編,〔唐〕李善注:《文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68頁。
  15.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岳麓書社1997年版,第257—258頁。
  16. 當(dāng)然,《漢志》所錄“小說”也具有相應(yīng)的“史”的特征與功能。如《周考》后注“考周事也”,《青史子》后注“古史官記事也”,但從“小說”歸于“諸子略”的書籍分類而言當(dāng)以論說性為主體。
  17. 〔明〕胡應(yīng)麟:《少室山房筆叢》,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80頁。
  18. 〔三國魏〕徐幹:《中論》,遼寧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7頁。
  19. 〔南朝梁〕沈約:《宋書》,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669頁。
  20. 〔南朝梁〕蕭子顯:《南齊書》,中華書局1972年版,第894頁。
  21.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6849頁。
  22.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8414頁。
  23. 〔宋〕王安石:《王臨川全集》,臺灣世界書局2011年版,第467頁。
  24. 〔唐〕魏征等:《隋書》,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1012頁。
  25.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史通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14頁。
  26. 〔明〕胡應(yīng)麟:《少室山房筆叢》,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82頁。
  27. “小說”與“雜家”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分,詳見《“小說”與“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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