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jié) 亨利八世時代
亨利八世于1509年登上王位,1547年去世,他在位那38年是文藝復(fù)興蓬勃發(fā)展、宗教改革運動洶涌澎湃的時期。其實他在宗教信仰上,與天主教會并無本質(zhì)差別,可為了獲得男性繼承人,他不斷換王后,從而與反對離婚的天主教會處于對立之中。為了在與羅馬教廷的斗爭中獲得英國人民的支持,他大力加強王權(quán)專制,鼓動愛國熱情,并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宗教改革、打擊天主教會的政策。他最后同天主教會決裂,成立英國國教,宣布自己為英國最高宗教領(lǐng)袖。在這樣激烈的政治、宗教沖突中,亨利八世及其王國政府對思想界和文化界都加強了控制,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響到喬叟學術(shù)研究。在亨利八世時期,特別是在16世紀20年代宗教改革運動進入高潮之后,總的來說,人們關(guān)注更多的是喬叟作品的宗教和道德內(nèi)容,而對其詩歌藝術(shù)的重視、理解和評價,不論是在質(zhì)上還是在量上,都不及15世紀英格蘭或同時代的蘇格蘭喬叟派詩人們。
在16世紀初,英格蘭詩壇對喬叟的興趣主要還是15世紀的延續(xù),在對喬叟詩歌藝術(shù)的研究、繼承和吸收方面,甚至比不上同時期的蘇格蘭。詩人們同15世紀的喬叟派詩人大體一樣,尊他為“父親”,頌揚他在將英語從粗俗的日常用語提升為表現(xiàn)力極強的文學語言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貢獻。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16世紀前期,人們往往是將喬叟同高爾和萊德蓋特放在一起贊頌。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在14世紀理查德時代的英格蘭詩壇,以喬叟和高爾為代表的所謂倫敦派開創(chuàng)了音步體英語詩歌的新方向,而萊德蓋特這位15世紀最有影響的英語詩人正是這一新傳統(tǒng)的繼承人。因此,這三位重要詩人被放在一起贊頌表明,音步體詩歌已經(jīng)在同古英語詩歌的頭韻體傳統(tǒng)的競爭中勝出,成為英語詩歌的主流和未來英詩發(fā)展的方向。
在這一時期,有一些詩人對喬叟的評價涉及其作品的內(nèi)容和詩歌技巧。其中比較有價值的評價來自約翰·斯克爾頓(John Skelton,1460—1529);他被時人尊為桂冠詩人,而在理解和鑒賞喬叟詩作方面,他詩人的眼光也明顯在同時代人之上。他在一首大約創(chuàng)作于1507年的名為《麻雀菲利普》(Phyllyp Sparrow)的長詩中簡述了《坎特伯雷故事》和《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的內(nèi)容,并高度贊揚了喬叟作品里豐富的體裁。但特別有意義的是,他說:
喬叟使我獲益匪淺,
我早已拜讀其長詩短篇;
他的故事妙趣橫生,內(nèi)容生動,
能愉悅心靈,應(yīng)廣為傳誦;
他詩中英語雋永流暢,
無一句廢話一字空洞,
這早已廣為世人公認——
在那個時代他多么受人稱頌,
現(xiàn)在卻有人試圖改動;
他的英語優(yōu)美,不論他們
如何攻擊,如何抹黑,
喬叟也是聲名遠播的詩人;
他的詞章流暢輕松
毫無隱晦,引人入勝,
他字字珠璣一語千金。[64]
斯克爾頓除了從內(nèi)容到詩歌藝術(shù)上正面評價喬叟作品外,還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他從接受美學的角度指出喬叟詩作“愉悅心靈”(solacious)的作用。第二,特別重要的是,他可能是歷史上第一個為喬叟的語言辯護的人,而為喬叟語言的辯護將越來越成為喬叟批評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斯克爾頓為喬叟所做的辯護間接表明,當時有人“攻擊”和“抹黑”喬叟的詩歌語言,很可能是認為喬叟的詩歌隱晦且格律生硬。其原因是,自14世紀末以來,英語一直處于深刻變革之中;因此一百多年后,已經(jīng)有人感到不習慣喬叟的語言,甚至不能讀懂喬叟的詩歌。另外,喬叟長于從常用的英語口語中吸取詞匯用于創(chuàng)作,而在16世紀,受文藝復(fù)興影響,詩人們越來越傾向于使用來自“高雅的”拉丁語的詞匯。所以,在斯克爾頓的時代,已經(jīng)有人詰難喬叟的詩歌語言。后來,在1546年,一個叫彼得·阿什頓(Peter Ashton)的人在其文章中更進一步說:“喬叟的語言……由于久遠,幾乎已無人再用?!?sup>[65]由于時代變遷和英語變化,對于16世紀的英格蘭人,喬叟越來越成為遙遠的古代詩人。然而盡管如此,正是因為有像斯克爾頓這樣的英語詩人繼承和發(fā)揚喬叟創(chuàng)立的文學傳統(tǒng),英語文學才能在大約半個世紀后在伊麗莎白時代迅速繁榮。
除了繼續(xù)15世紀對喬叟的贊頌和在創(chuàng)作中模仿喬叟外,在喬叟學術(shù)史上,這時期一個比較重大的發(fā)展是更多的喬叟作品得以整理出版,特別是以文集而不僅僅是以單部作品的形式面世。1526年,前一章提到的印刷商理查德·品遜出了大部頭的喬叟作品集,他將其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第二部分包括《聲譽之宮》、《百鳥議會》和一些并非喬叟創(chuàng)作的短篇;第三部分是《坎特伯雷故事》。雖然第三部分的標題為“一絲不茍認真修訂重新印刷的《坎特伯雷故事》從這里開始”,但其實這個版本是以他自己的1492年版為基礎(chǔ)的第二次印刷,其“前言”仍然用的是卡克斯頓的“前言”,只不過有些詞的拼寫稍有改動并略微省去了幾個字而已。由于集子沒有統(tǒng)一書名,所以有學者認為,這三部分本打算分別出售;[66]它們最終被裝訂在一起出售,有可能是因為除了幾首短詩外,這些著作都是喬叟作品。但不管品遜是有意還是無意,正如斯珀吉翁所指出,這是歷史上第一部喬叟作品的“文集”版(collected edition)。
在喬叟著作出版歷史上,1532年特別重要。那一年,亨利八世的內(nèi)務(wù)官(Clerk of the Kitchen)威廉·希恩編輯了歷史上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喬叟文集,由出版商托馬斯·戈德弗萊(Thomas Godfray)出版。希恩的兒子說,他父親獲得國王的委托書,“在英國所有藏書館尋找喬叟著作”,所以他父親得到從“全王國所有修道院收集來的書籍”。[67]希恩顯然十分喜愛喬叟詩作,而且還是很不錯的編輯。他將收集到的書經(jīng)過認真修訂校對,編纂成一部大部頭文集,其中包括《坎特伯雷故事》《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聲譽之宮》《百鳥議會》《公爵夫人書》《貞女傳奇》等喬叟的全部主要著作,一些短篇詩作以及他的譯著《玫瑰傳奇》[68]和《哲學的慰藉》;其中《公爵夫人書》、《貞女傳奇》和一些短篇都是第一次印刷出版。這個集子包括了喬叟絕大多數(shù)作品,在此后很長時期內(nèi),各種版本的喬叟文集大都以此為基礎(chǔ),根據(jù)新發(fā)現(xiàn)的手抄稿或?qū)W者們的研究成果進行修訂而成。
希恩編輯的喬叟全集也存在很大問題,[69]除了他所依據(jù)的中世紀手抄稿通常存在的各種錯訛外,他還把一些不是喬叟創(chuàng)作的作品也包括在內(nèi),比如前面提到的厄斯克著《愛情之約》、高爾的《和平頌》(Praise of Peace)、萊德蓋特的《黑衣騎士怨歌》、亨利遜的《克瑞西達的遺囑》,以及另外一些短詩。所以,著名喬叟專家斯基特認為,希恩這部文集的書名《新版喬叟作品集,包括各種此前從未印刷之作》(The workes of Geffray Chaucer newly printed, with dyvers workes which were never in print before)應(yīng)該在“各種作品”(dyvers workes,即diverse works)之前加上“其他作家的”(of various authors)這幾個字才名副其實。[70]另一位喬叟專家德里克·布魯爾(Derek Brewer,1923—2008)則認為,它“實際上是一部喬叟和喬叟派詩人的文集”[71]。希恩版在1542和1550年再版,與1532年初版不同的是,這兩個版本都增加了一部后來被證明并非喬叟所著的作品《農(nóng)夫的故事》(Plowman's Tale,大約產(chǎn)生于14世紀末),只不過在1542年版里,該故事被放在《坎特伯雷故事》之后,而在1550年版中,它被看作《坎特伯雷故事》的一部分而直接放在其中。
盡管希恩誤將他人之作品收入喬叟文集,但他的確是一個不錯的編輯,既具備專業(yè)的編輯知識,又對喬叟詩作極為喜愛,工作也十分認真。他為當時和后世閱讀和研究喬叟提供了第一個真正意義上而且總的來說很不錯的“全集”。在未來兩個半世紀甚至更長的時間里,這個文集提供了《坎特伯雷故事》的“標準版本”,而“里面其他的喬叟詩作也是最好的版本;由于只有這個版本通常被再版,所以對絕大多數(shù)讀者而言,它是唯一能獲得的版本”。[72]詹姆斯·辛普森(James Simpson)進一步指出:希恩版在歷史上的影響無論怎樣估計都不為過。直到斯基特整理的在喬叟學術(shù)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版本于1897年面世之前,它一直是所有版本的喬叟作品之標準。[73]
希恩將這部全集獻給亨利八世。他請朋友、亨利八世的秘書布賴恩·圖克(Brian Tuke,?—1545)撰寫獻詞,由自己署名獻給國王。這篇洋溢著愛國熱情和英格蘭民族自豪感的獻詞特別強調(diào)了喬叟作品的文學性和成就。獻詞作者說,“那位高貴而聲名遠播的詩人杰弗里·喬叟的著作那么完美地表現(xiàn)出”詩人“在所有學說所有學科里那么淵博的知識”;他的
文字根據(jù)其題材與創(chuàng)作目的表現(xiàn)出那么豐富的意義;他的語句那么迷人、那么富有詩意;他的格律那么完美;……他的創(chuàng)意那么新穎;他的敘述那么流暢;他的風格那么恰到好處而不拘泥。
他感到迷惑的是:“在他那個時代,當全世界的才俊之士毫無疑問都還處于昏睡之時,……我們語言中這位無與倫比的詩人如何能那樣好像是突然騰空而起?”所以他不得不說:“那只能是奇跡!”[74]
需要指出的是,圖克在這里強調(diào)喬叟“淵博的知識”并非僅僅是他個人的觀點,當時許多人都特別贊美喬叟豐富的知識,比如后面將引述,大文豪斯賓塞也高度贊揚喬叟“知識淵博”。文藝復(fù)興時代的知識分子,如同克里斯托弗·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1564—1593)筆下的浮士德一樣,特別贊美和渴望對知識的追求,而喬叟在其著作中也的確表現(xiàn)出即使在文藝復(fù)興時期也不多見的豐富知識。[75]圖克的評價既是他對喬叟的由衷贊嘆,也反映出文藝復(fù)興人的追求和價值觀。
隨即,圖克更為明確地把喬叟與他同時代那些尚處“粗俗不堪、渾渾噩噩狀況”中的詩人分開,以凸顯喬叟的崇高地位。這預(yù)示著上百年來大體與喬叟齊名的高爾和萊德蓋特的名聲已經(jīng)下降。二十多年后,一位名叫羅伯特·布雷厄姆(Robert Braham)的評論家還感嘆說,喬叟“這樣神圣(so deuyne)的作家”竟然能“在所有優(yōu)秀學人都還在昏睡之中”那樣“粗俗而野蠻的時代”創(chuàng)作,[76]而約翰·??怂梗↗ohn Foxe,1516?—1587)也將在1570年發(fā)出幾乎同樣的贊嘆。[77]本書后面將談到,文藝復(fù)興時期的杰出詩人和英國文學史上第一位重要文學理論家菲利普·錫德尼(Philip Sidney,1554—1586)還將在16世紀80年代表達大體相似的觀點。
在喬叟學術(shù)史上,亨利八世時代另外一個比較重要的貢獻是出現(xiàn)了關(guān)于喬叟生平的傳記文獻。其中最早的一篇小傳是由古文物和古文獻學者約翰·勒蘭德用拉丁文寫成,收集在他為不列顛歷史上的作家們所寫的小傳集子里。這部集子在1709年才正式出版面世,在很長時期內(nèi),它是當時和后世學者們研究早期不列顛文學史和作家生平的重要資料來源,但里面包括不少顯然屬于傳說和臆測性質(zhì)的材料。實際上,不僅書中各篇傳記里的大量材料,而且許多傳主本身都屬于傳說,甚至相當多的人除了出現(xiàn)在這個集子里外,沒有任何文獻中有記載。
至于勒蘭德所撰寫的那篇喬叟小傳,其中實質(zhì)性史料并不多,更多的是關(guān)于喬叟的創(chuàng)作生涯的想象性描述以及對詩人成就的贊揚。即使在那些不多的“史料”中,大多數(shù)也不正確或不準確,比如他關(guān)于喬叟出身于牛津的貴族家庭,就讀于牛津大學,畢業(yè)后成為一個“敏銳的邏輯學家、令人愉快的演說家、風格高雅的詩人、思想深刻的哲學家、不凡的數(shù)學家”和“虔誠的神學家”,與國王們和貴族們交往密切,在理查德二世后期留學法國從而在詩歌創(chuàng)作上有了飛躍等許多說法,后來被學者們證明大多是錯誤的。[78]勒蘭德與其說是在忠實描寫喬叟生平,不如說是在為他的時代塑造他們的詩歌之父應(yīng)該成為或者他們希望他成為的那種形象。
或許出于對喬叟的崇敬,或許由于在頌揚喬叟的激情中不能自已,勒蘭德在小傳中竟然中斷對詩人生平的敘述而情不自禁地一口氣寫了三首拉丁文詩來贊頌喬叟。他在詩里將英詩之父比作荷馬、維吉爾、但丁、彼特拉克等偉大詩人,并說如果喬叟不是生于亂世,而是像其他詩人那樣有幸處于盛世,那他一定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詩人。由于喬叟對英格蘭民族和民族語言的卓越貢獻,他吩咐不列顛的青年們前往喬叟墓,用他們“歡樂的手”撒玫瑰花瓣。勒蘭德的愛國精神和對喬叟的崇敬可謂溢于言表。
特別重要的是,盡管里面有大量虛構(gòu)和誤傳,但這個小傳是喬叟研究史上第一篇試圖完整敘述英詩之父的生平、家庭和創(chuàng)作生涯的文字,對后代喬叟學者們產(chǎn)生了深遠影響。在此后三個世紀里,許多學者研究喬叟生平都是以此為根據(jù),而一些隨后出版的喬叟傳記只是對其稍作修改但往往加入更多誤傳;甚至著名詩人與學者如理性時代的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1709—1784)也因受勒蘭德影響而錯誤認為喬叟受益于高爾教誨。不過勒蘭德對喬叟的創(chuàng)作成就、對英語發(fā)展的貢獻的評價和關(guān)于喬叟是一位人文主義者的認識還是比較中肯的,那也許是因為那些觀點在他之前一百多年已經(jīng)成為學界共識。
隨著宗教改革運動的深入發(fā)展,英格蘭同羅馬天主教會之間的沖突不斷加劇。1534年,英國頒布了“至尊法案”(Acts of Supremacy),宣布英國國王為英格蘭宗教的最高領(lǐng)袖,脫離與羅馬天主教會在宗教上的從屬關(guān)系,使英國擺脫了梵蒂岡教廷和教皇的控制,成為擁有完全獨立主權(quán)的君主制國家。隨即,英國進行了一系列具有深遠意義的社會、宗教、政治、司法等各方面的改革。這個法案在英國歷史上具有重大意義,因此有學者將它的頒布視為英國宗教改革運動的開端。其實,宗教改革運動在英國早已展開并有很大發(fā)展,所以嚴格地說,該法案實際上也是一個極為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宗教改革運動的新發(fā)展也波及與意識形態(tài)密切相關(guān)的文學藝術(shù)領(lǐng)域。法案頒布之后,支持和宣揚羅馬天主教思想的書籍和言論遭到壓制,而被認為是反對羅馬教會、表達新教思想的作品則大受歡迎;喬叟也許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1542年,英國頒布新法案以“清除王國內(nèi)所有異端邪說”,結(jié)果在那之前產(chǎn)生的絕大多數(shù)書籍和文章遭禁,在文學界只有喬叟和高爾兩位詩人的著作被容許閱讀,并且在可以閱讀的文學作品中只有《坎特伯雷故事》被專門提及,[79]那顯然是因為書中有許多內(nèi)容直接或間接嘲笑、批判甚至譴責(天主)教會及其神職人員。因此,喬叟地位大幅上升既是英國同羅馬教廷劇烈斗爭的需要,也表明正不斷增強的英格蘭民族意識和日益高漲的愛國熱情所需要的那種能體現(xiàn)民族精神的偉大的民族詩人的形象正在喬叟身上形成。
托馬斯·威爾遜(Thomas Wilson,1525?—1581)在1553年發(fā)表了一部隨后多次再版、很有影響的著作《修辭藝術(shù)》(Arte of Rhetorique)。他在書中說,在宮廷里,“高雅的大臣們,除了喬叟外無話可談”[80]。他的話或許有夸張之處,但也反映出,在社會沖突極為劇烈、政治和宮廷斗爭瞬息萬變的宗教改革運動時期,唯有喬叟在社會上層一直盛名不衰,獲得廣泛認同。
另一方面,人們也越來越需要喬叟日益高大的形象來服務(wù)于當時不斷深入的改革運動,所以也就更注重他詩歌中與宗教思想和道德價值相關(guān)的內(nèi)容。那自然首先是因為,他在作品里的確進行了道德批評和探索,特別是他在《坎特伯雷故事》中對教會人士的貪婪、墮落和腐敗所進行的無情揭露和辛辣諷刺,被人們廣為引用和評論,以反對天主教會和教皇。那實際上也就是說,當時日趨激烈的社會、政治和宗教斗爭越來越直接地參與到對喬叟詩歌的評價和對詩人形象的塑造。[81]
其實,在前面提到的第一個喬叟小傳里,勒蘭德就認為喬叟在牛津大學畢業(yè)時就已經(jīng)“是一個虔誠的神學家”。而在那之前,都鐸王朝初期的著名詩人和劇作家斯蒂芬·霍斯(Stephen Hawes,1473?—1525?)就已經(jīng)特別注重喬叟作品中的道德教育意義?;羲故菄鹾嗬呤溃℉enry VII,1485—1509年在位)的內(nèi)府扈從(groom of the chamber)。他在詩作《美德之榜樣》(The Example of Vertu,1504)中說:“啊!高尚的喬叟,您總知道/如何寓教于樂最富成效?!?sup>[82]他的代表作是《快樂時光》(The Pastime of Pleasure,1506),這是一部頗有價值的長篇詩作,在英國文學史上也有一定位置,被看作《坎特伯雷故事》與斯賓塞的《仙后》(The Faerie Queene)之間的一個連接點。在詩中,他對《聲譽之宮》、《貞女傳奇》、《坎特伯雷故事》和《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等作品都給予了點評,高度贊揚喬叟作品中不同的體裁、豐富的內(nèi)容和深刻的教育意義。他說,喬叟的詩作告訴我們怎樣“清除我們的罪孽”并用“美德之火/點燃我們的心靈;/他所有作品都富有/教益,全是天籟之音”。[83]關(guān)于《坎特伯雷故事》,他點評道:“有些故事充滿教益,/有的令人愉悅?!彼貏e贊頌《聲譽之宮》說:“有關(guān)聲譽之書極具教益,/其創(chuàng)作全靠他的想象力?!?sup>[84]
羅杰·阿斯卡姆(Roger Ascham,1515—1568)為伊麗莎白的家庭教師,他畢業(yè)于劍橋,是一位學識淵博的人文主義者。在中世紀,除了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人的哲學,希臘文化大多被遺忘。文藝復(fù)興一個重要貢獻就是復(fù)興了希臘文化。阿斯卡姆是英格蘭最早的希臘研究學者之一,對古希臘文學極為熱衷。他稱喬叟為“我們英格蘭的荷馬”,認為他的作品“具有和希臘的索??死账梗⊿ophocles)和歐里庇得斯(Euripides)同樣的權(quán)威”。作為一位著名的清教徒和宗教改革運動活動家,阿斯卡姆自然特別注重喬叟作品里的宗教思想和對罪孽的譴責。他說:“擲色子和玩紙牌是令人討厭的無所事事,是美德的仇敵,你們沉浸其中,是毀滅你們的青春;喬叟在《堂區(qū)長的故事》里說得多么好:那是直通地獄的綠色通道?!?sup>[85]歌頌勤勞、反對懶惰與享樂一直是清教徒的核心價值觀念,而譴責羅馬天主教會的腐敗墮落一直是宗教改革運動的推動力和重要組成。另外,阿斯卡姆還指出,“我們的喬叟”與荷馬和修昔底德[86]一樣,“生動描寫地域特征和人物本性:不僅有體型外表而且有內(nèi)在性情”。[87]這也許是英國文學批評史上最早認識到喬叟作品中環(huán)境與人物、人物外貌與性格之間具有內(nèi)在關(guān)聯(lián)的文字。
宗教改革運動對喬叟研究的影響還不僅在對其作品的閱讀和理解上。很有意思的是,當禁書法令下達后,可讀書籍大幅減少之時,喬叟的著作卻在增加;一些反對天主教會、諷刺教士和修道士腐敗墮落、支持和呼吁宗教改革的作品被陸續(xù)歸到喬叟名下。比如,明顯具有反羅馬教會和反教皇傾向的羅拉德派[88]作品《高地的杰克》(Jack Upland,大約產(chǎn)生于14世紀90年代)和前面提到的《農(nóng)夫的故事》,在1540年被收入喬叟文集之前,曾分別于1535 和1536年以喬叟為作者印刷出版。另外,一部名為《香客的故事》(Pilgrim's Tale)的作品也在那之后不久被誤認為出自喬叟之手。《香客的故事》是一部揭露和反對天主教及其附屬的修道院制度的作品,但它明顯不是出自喬叟筆下,因為作品提到1536年發(fā)生在林肯郡的起義。如果說學者們在前面兩部產(chǎn)生于喬叟時代的著作上犯下錯誤還情有可原的話,那么人們竟然將《香客的故事》也看作喬叟作品,就只能表明他們急于為反對天主教尋找精神武器而沒有細讀作品。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部分因為這些并非屬于喬叟本人的作品,他被進一步解讀成“新教徒”乃至“清教徒”詩人。
與此相反,有些極端的宗教人士則反對閱讀喬叟,認為他的作品毒害青年,腐蝕人的靈魂。16世紀前期著名的宗教改革人士和《圣經(jīng)》的英文翻譯者威廉·廷代爾(William Tyndale,1494?—1536)[89]在《基督徒之順從》(The Obedience of a Christian Man,1528)一書中反對人們閱讀任何世俗作品,在他提到的那些“與基督和他的使徒們的教義直接對立”并以“淫亂”“毒害青年心靈”的“禁書”中就包括《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90]同樣,托馬斯·艾里奧特爵士(Sir Thomas Elyot,1490?—1546)也宣布,歌頌愛情的《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與《新約》對立,不宜閱讀,而埃德蒙·貝克(Edmund Becke)則將《坎特伯雷故事》作為沒有價值的著作,甚至是壞書之代表,來與《圣經(jīng)》對照。他在告訴“所有的官員和貴族”閱讀《圣經(jīng)》的“無限好處”之時建議說,他們應(yīng)該保證“從他們的世俗事務(wù)中每天節(jié)約出一兩個小時,用來閱讀這本書[指《圣經(jīng)》],如同他們一直用來讀《年鑒》和《坎特伯雷故事》那樣;那么他們也就不會再褻瀆神靈、罵臟話、玩紙牌、擲色子……”[91]貝克顯然是把褻瀆神靈和罵臟話等墮落行為同閱讀《坎特伯雷故事》等世俗書籍聯(lián)系在一起。稍后一些,到了伊麗莎白時代,托馬斯·德蘭特(Thomas Drante,1540?—1578)在為其翻譯的英文版《賀拉斯詩歌、書信和諷刺文之藝術(shù)》(Horace His Arte of Poetrie, Pistles and Satyre)所寫的前言《致讀者》里,針對喬叟《坎特伯雷故事》里《修女院教士的故事》(“The Nun's Priest's Tale”)中關(guān)于愛情的動物寓言,譴責說,“如果那就是詩歌的話”,“我把那看作徹頭徹尾的無聊、有毒的引誘和甜言蜜語的虛榮”。[92]
其實,不論是贊揚喬叟寓教于樂還是歌頌他是虔誠的神學家和宗教改革運動的先驅(qū),或者認為他的作品有害無益甚至引誘青年墮落,都主要是用基督教思想和道德價值觀念來解讀喬叟,而比較忽略他的詩歌藝術(shù)。很明顯,這也是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深入發(fā)展時期人們的宗教熱情不斷高漲的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