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圓場(circus)是勒卡雷小說中英國情報機構的代稱,這個虛構的機構坐落在實有的地名劍橋圓場(Cambrdge Circus)?!幷咦?/p>
他看著滕珀爾霍夫機場的跑道漸漸下沉。
利瑪斯不是一個沉思型的人,不是那種想得太多太復雜的人。可他知道他的事業(yè)完蛋了,從此以后他只有承受這個現(xiàn)實,就像人們必須面對癌癥和坐牢一樣。他清楚過去的一切都無法彌補。失敗就像死亡一樣無可回避,他只有把怨恨放在心里,堅持度過被冷落的日子。他能撐到現(xiàn)在,和大多數人相比時間不能算短,可最后還是被打敗了。據說狗沒了牙就活不下去,現(xiàn)在利瑪斯的牙齒也被拔光了:是蒙特拔光了他的牙齒。
如果早十年,他還可以另選行當,比如在劍橋圓場的某座大樓里做個文員。那樣的話,利瑪斯可以工作到歲數很大的時候才退休,可利瑪斯根本就不是能那樣生活的人。就像讓一名賽馬選手改行做精算師一樣,讓利瑪斯放棄特工行動而去從事枯燥的政府文案工作,對他來說太為難了。之前他一直長駐柏林,知道人事部門每年年底都要審查他的檔案。說他頑固、任性、藐視規(guī)則等。他那時就知道有一天會有麻煩的。情報工作有個準則,那就是結果決定一切,政府也贊許那樣的準則。利瑪斯在蒙特出現(xiàn)之前,也曾成績斐然。
利瑪斯不知道在何時感到了蒙特對他的威脅。
漢斯-迪愛特-蒙特,四十二年前出生于萊比錫。利瑪斯看過他卷宗里的照片,面孔棱角分明,面無表情,有著一頭金發(fā)。利瑪斯知道他是怎樣地爬到了“部門”第二把交椅,并且成為行動部門的實際領導。利瑪斯是從雷邁克和其他叛逃者那里了解到這些的,雷邁克作為東德黨中央的成員,和蒙特同在保密工作委員會工作。雷邁克對蒙特一直心存畏懼。事實上,雷邁克一暴露,蒙特就殺了他。
蒙特直到1959年還只是“部門”里一個不起眼的角色。他那時以東德鋼鐵業(yè)代表團成員為掩護,在倫敦從事間諜活動。他在謀殺了兩名他們自己的雇員后,匆忙地逃回東德得以保命。那以后一年內他音信全無,接著又突然出現(xiàn)在萊比錫的“部門”總部,任行動保障處負責人,負責為特別行動提供經費、設備和人員。那年年底,“部門”內部的權力斗爭異常激烈,蘇聯(lián)聯(lián)絡官的人數和影響力被大大削減,幾個老派人物以思想問題被清洗,同時有三個人物登場:費德勒成為反間諜處的首腦,雅恩接替蒙特,蒙特又上了一個臺階,任行動部副處長,那年他才四十一歲。他們的工作作風開始有所改變了。利瑪斯損失的第一名特工是個女孩。她只是特工組織中的小人物,起傳遞信息的作用。他們在她離開一家西柏林電影院時,當街用槍打死了她。警察一直沒有抓到兇手,起初利瑪斯還傾向于認為她的被害是個意外,和她特工身份無關。一個月后,德累斯頓的一名鐵路搬運工,也是彼得·吉勒姆組織內一名被廢棄的特工,在一條鐵路線邊被殺死并被肢解。利瑪斯明白那不可能再是意外了。不久,利瑪斯控制的另一個特工小組的兩名成員被逮捕,他們很快都被判處了死刑。事態(tài)就那樣無情而折磨人地發(fā)展著。
現(xiàn)在他們又殺了卡爾,利瑪斯也就失去了最后一名有價值的特工,他只有空手離開柏林,就像他當初剛來柏林白手起家一樣。蒙特贏了。
利瑪斯個子不高,有著厚密的花白頭發(fā),身材不錯,像一名游泳運動員。他很強壯,看他那厚實的肩背,結實的脖頸和粗壯的雙手,就知道他很有力氣。他的穿著習慣和他的性格相似,都注重實用性。就算選擇偶爾戴的眼鏡,也都是帶鋼絲邊框的。他的西裝基本上都是化纖材料的,也不配穿西裝背心。他最喜歡穿的還是那種領口有紐扣的美式襯衫,以及橡膠底的山羊皮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