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教化當?shù)匕傩眨?)

王陽明大傳:知行合一的心學智慧 作者:【日】岡田武彥


《訓蒙大意》的第二段寫道:

大抵童子之情,樂嬉游而憚拘檢,如草木之始萌芽,舒暢之則條達,摧撓之則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趨向鼓舞,中心喜悅,則其進自不能已。譬之時雨春風,霑被卉木,莫不萌動發(fā)越,自然日長月化。若冰霜剝落,則生意蕭索,日就枯槁矣。故凡誘之歌詩者,非但發(fā)其志意而已,亦以泄其跳號呼嘯于詠歌,宣其幽抑結滯于音節(jié)也。導之習禮者,非但肅其威儀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讓而動蕩其血脈,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諷之讀書者,非但開其知覺而已,亦所以沉潛反復而存其心,抑揚諷誦以宣其志也。凡此皆所以順導其志意,調理其性情,潛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頑。日使之漸于禮義而不苦其難,入于中和而不知其故。是蓋先王立教之微意也。

由上文可知,王陽明在兒童教育方面也有著獨到的見解。他認為,教育兒童不能采取強制措施,而應該遵從兒童喜愛嬉戲、害怕拘束的天性,通過鼓勵、引導使他們自然而然地建立起道德觀念。正所謂“春風化雨,潤物無聲”。而強制教育則好似“冰風冷雨”,十分不利于兒童身心成長。同時,培養(yǎng)兒童的道德觀念,也不能急于求成。在《訓蒙大意》首段中,王陽明提出“涵養(yǎng)”一詞,應予以重視?!昂B(yǎng)”原意是指將米浸入水中,使其自然膨脹后再供人食用。王陽明認為歌詩、習禮、讀書等事的最終目的就是提高兒童的“涵養(yǎng)”。對此,王陽明認為:

一、引導兒童背詩、唱歌,不僅能提高他們的表達能力,還可以使他們在跳躍、吟唱中排解內心的不快,有利于兒童的健康成長。

二、引導兒童學習禮儀,不僅能端正他們的儀表,還能增強體質。起坐行禮會促進全身血液循環(huán),并起到舒筋壯骨之效。

三、引導兒童讀書,不僅能幫助他們吸收知識,還可以豐富他們的心靈。并且,抑揚頓挫的大聲朗讀能激發(fā)兒童的信心。

王陽明認為,以上三點均要以引導的方式來進行。如此,才能使兒童慢慢建立起好學的習慣,不致產生逆反心理。不知不覺中,兒童的頑劣性情自然得到改善,他們逐步學會了基本的社會禮儀。最重要的是,促使他們自然而然地步入中和之道,這才是先賢們實施教育的真正目的。

王陽明提出,讀書不僅是為了獲取知識,也是為了陶冶情操。教育兒童應做到因勢利導,使他們逐步掌握道德標準,遵從社會規(guī)范。

孔子說過“興詩、立禮、成樂”(《論語?泰伯篇》)。也就是說,詩歌可以提高人們的道德水平,禮儀可以樹立社會道德規(guī)范,音樂可以完善人們的修養(yǎng)。

后世有儒者認為,提倡禮教會束縛人們的思想。但由孔子之言可知,禮是人性的,而不是非人性的。儒學認為,禮樂為教育之根本,禮與樂是密不可分的。偏廢任何一方,都不利于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因此,孔子提出“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篇》)

總之,王陽明認為,教育兒童的基本準則是順應兒童的性情,使他們在不知不覺中樹立起道德觀念。

《訓蒙大意》第三段內容如下:

若近世之訓蒙稚者,日惟督以句讀課仿,責其檢束,而不知導之以禮,求其聰明,而不知養(yǎng)之以善。鞭撻繩縛,若持拘囚。彼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視師長如寇仇而不俗見,窺避掩覆以遂其嬉游,設詐飾詭以肆其頑鄙,偷薄庸劣,日趨下流。是蓋驅之于惡而求其為善也,何可得乎?

王陽明介紹了當前兒童教育的現(xiàn)狀,其言辭雖略有夸大,但上述情況也確實存在。當時,兒童教育中存在諸多問題,教育的目的僅局限于灌輸知識、提高智力,教育手段單一、嚴苛。對此,王陽明持反對態(tài)度。他認為,此種教育方式會使學生害怕上學、敬畏老師。久而久之,學生就會變得謊話連篇,甚至道德觀念也會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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