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的沙》是約瑟芬·鐵伊的最終一部小說,我們對她的閱讀至此也得告一段落了——“直到胖女士唱歌為止”,一切皆符合這句西洋老俗語的講法,只除了沒有胖女士,而是古怪的會唱歌的沙,還有一點也不古怪的忠實格蘭特探長身影。
這里我們來回顧一下格蘭特探長,我個人所鐘愛的人物,以為告別。
相對于推理史的諸位大師都擁有一位或一位以上歷史級數(shù)的大神探,鐵伊這位蘇格蘭場的探長顯得相當(dāng)謙卑。他沒有布朗神父的有趣神職身份,沒有角落老人的沒有名字不知來歷和手中打結(jié)不休的繩子,沒有福爾摩斯的毒品等諸多性格怪癖和自我一整套辦案哲學(xué)暨其方法,沒有波洛的雞蛋腦袋尖翹胡子古怪造型和滿口充滿人性洞視力量的格言,沒有馬普爾姑媽鄉(xiāng)下老太太和悍厲罪惡世界撞擊起來的驚奇,沒有宋戴克博士的科學(xué)奇技和一整皮箱科技道具,沒有溫西爵士的優(yōu)哉貴族地位和嗜好,沒有奎因的戀愛和辦案風(fēng)情,沒有馬洛的貧窮和正義鐵拳,沒有費爾博士專搞密室的單食類動物專注,也沒有無名大陸探員和罪犯的無差別鐵石之心。
甚至和他氣息其實最相通的紐約馬修·斯卡德,也比他多一個五光十色的犯罪大城為背景,圍擁著一大缸子五湖三江的奇才異能友人,就算生病,也是遠(yuǎn)比他有戲劇和隱喻張力的酗酒致命問題,而不像格蘭特只是平凡地跌壞腿(《時間的女兒》),或像《歌唱的沙》的幽閉恐懼。
在鐵伊一生為數(shù)八次的犯罪出擊中,他擔(dān)綱了五次半,《萍小姐的主意》時,他大概不大方便進(jìn)入男生止步的女校,至于《法蘭柴思事件》他倒是有到場關(guān)切,但卻把辦案的大舞臺讓給心熱未婚的小鎮(zhèn)律師,讓他贏得佳人歸。
格蘭特是個太正常的人,正常的開心煩惱,理性和非理性同時發(fā)生的正常人感受和思維,還有一個再正常不過的警方身份,這樣的正常無比讓他透明起來,容易融入我們眼睛所見的正常世界和廣漠的人群之中,像一片正常樣子顏色的樹葉長在樹林子里一般。
要說格蘭特有什么特異功能,我想,大概只有他對人長相的異常敏銳和記憶力,可是這也沒進(jìn)一步被戲劇化風(fēng)格化,只像個凡人都會有的什么性格特點和癖好罷了。
這樣的平凡,讓他在宛如過江之鯽神探走伸展臺輪番亮相討彩的推理世界里面,反倒顯得奇怪起來,像一個正常衣著的上班族忽然被拋擲到化裝舞會之中格格不入一般。然而,如果我們把小說的范疇放大開來,放大成一般性的小說(即所謂“正統(tǒng)”的小說),那格蘭特的樣子便立即變得熟悉可辨識了,這樣的人物不僅常見,而且通常擔(dān)任小說的主述者角色(有時是“我”的第一人稱,有時是“他”的第三人稱,有時也會是全知觀點里有名有姓的人物,這無妨),比方說,像托爾斯泰《戰(zhàn)爭與和平》的皮埃爾,或格林《喜劇演員》的布朗,故事便是由他們看到、參與,并通過他們內(nèi)心的折射帶給我們。
借用名小說家駱以軍對同行朱天心小說中此類人物的半開玩笑稱呼方式,叫“煽情的土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