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須經(jīng)構思完成。構思貫穿創(chuàng)作活動始終:起先要思謀,按照自己的意圖,把材料組裝成有機的整體;隨即要考慮,怎么剪裁、布局、調節(jié)、潤色,才能切合理想;最后要修正,達到通體圓融,取得完美造型。為此,需要講究結構。
若小說家把握的語言、細節(jié)、情感、思想、人物、故事,都已達到一定水準,那么多能同時完成這六要素的聯(lián)系與融合。作家的思想和人物的個性,有其內在的經(jīng)絡體系,這體系即結構之命脈。經(jīng)絡促成并維持小說內容與形式的和諧完整。
內容是小說各種要素的總和,形式是這總和外部的造型。內容是基礎,體現(xiàn)小說質的特性。因此內容決定形式,總是先于形式。然而,反之,形式也決定內容。因為,離開了形式,內容便無所依托。相同的內容,也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表現(xiàn)。
在藝術領域,形式對內容的反作用,尤為顯著。有時,內容即便找到了與之相應的形式,也不一定能具有純正之美的造型,甚至不一定能取得生存的可能。在通往藝術之美的路途中,形式的獨特創(chuàng)造,有時會比內容的獨到把握更為重要。
形式美的獨立性,是使藝術得以建立的緣由和依據(jù)。因為,文學的形式,表現(xiàn)為藝術的形象。小說顯示生活圖景,是以語言為媒介描繪,經(jīng)由具體可感之形象組合而成。組合的方法與形態(tài),也就是結構。結構,是為美造型,是美的造型。
在既成的藝術造型中,結構是體現(xiàn)作家美學理想和藝術素質的形式,是小說題材和主題化合成為一個藝術實體的外在形態(tài)。題材包含人物、故事和環(huán)境,結構便是小說家依據(jù)主題表達的需要,對人物、故事和環(huán)境進行有機地組織與安排。
小說故事又包含有情節(jié)、細節(jié)、場面、線索以及非情節(jié)因素等,結構便是小說家按照主題思想和人物性格的邏輯,在特定的環(huán)境里,對情節(jié)、細節(jié)等諸多方面進行藝術的剪裁和布局。結構是一種技巧,是完成小說創(chuàng)作的最后一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