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布魯姆的古典素養(yǎng)十分了得。我們這里一些提倡“讀經”者想必樂意把他引為同道。不過,他雖然對希臘羅馬和啟蒙運動前后的經典文獻爛熟于心,卻不是個“不知魏晉”的學究。此書能夠風靡一時,依賴他還有著不為一般大學者具備的特殊本領。他能用一只眼瞅著經籍,另一只眼緊盯身邊的文化潮流,所以我們可以把他稱為一個極具現實關切且目光敏銳的文化保守主義者。他講述的很多內容雖屬老舊,卻都是在為現時代把脈,與眼下的文化生態(tài)緊緊鉤連在一起。不消說,他也最易犯下這一路保守派常有的毛?。合矚g拿古人最好的東西來跟現時代的烏七八糟加以比照。
在談到現代性的癥結時,布魯姆的立場是很明確的。洛克把權利觀教給了美國人,斯密讓他們知道了如何利用權利積攢財富,但彼時的“權利”(rights)中蘊含的“自然正義”(Natural Right)卻被遺忘了。西諺有云,“能力不濟,談何義務”(ultra posse nemo obligatur),既然自然沒有賦予人達于至善的能力,我們便常以此為自己開脫??墒窃诓剪斈房磥怼白匀弧庇兄徊煌拿婷?,它是本然為善的,貫穿于人生的方方面面,只是世人不再想傾聽它的教誨了;我們并非沒有能力,而是喪失了培養(yǎng)這種能力的勇氣。于是便有了對羅爾斯的苛評:他不過是個價值相對論的應聲蟲,《正義論》“促請人們不要蔑視任何人,物理學家或詩人不可輕看一生蠅營狗茍或從事輕薄下賤活動的人”。這種蠢話意味著不應“尋找本然之善,就算找到了也不應推崇”。能從羅爾斯讀出這種結論,未免有些意氣用事。實際上,對于大法官霍姆斯、杜威、貝克爾和羅爾斯等人,布魯姆一概嗤之以鼻,因為他們都想把整全的美德趕出政治和法律大賣場。這不免使人對于應否嚴肅看待作者打個問號。為了理解布魯姆何以有如此偏執(zhí)的立場,你必須猜測他還有更深層的理由,而那是現代人一向拙于應付的。
正是由于這個更深層的理由,我們可以理解,他為何會對他所推崇的那些思想家受到的批判只字不提,渾然不覺地暢游于古典文獻的內在緊張之中。柏拉圖玩的是烏托邦這把火,但他也比當代大學生更清楚何為性愛,甚至他講孌童癖都比今天的同性戀更高明。阿里斯托芬嘲笑蘇格拉底,但他也譏諷對肛門的理性研究。盧梭、尼采和韋伯既是現代性的大宗師,又是它的顛覆者,因為他們知道問題出在哪兒,只是改起來力不從心。蘇聯的制度是邪惡的,但“古希臘的新鮮空氣”散發(fā)著“強健的道德和美學”氣息,為建立公社提供著不竭的動力。通觀全書,布魯姆始終表現出一種營造“嚴肅生活”的高超能力,但常讓人搞不準他是贊成還是反對一個作者。這種曖昧的態(tài)度,在對德國哲學的描述中(見卷二“虛無主義”)表現得尤其明顯。當然,我們也不必苛責于布魯姆,畢竟他所討論的很多思想,本來就是在對錯之間犬牙交錯的。但我還是覺得,他似乎執(zhí)意要把那些賢哲放在另一個善惡平臺上,他們就算犯錯,就算放蕩,就算荒唐,就算游戲人生,也不跟我們在一個層次上。不守婦道的包法利夫人是不能跟克萊默的老婆同日而語的,前者能從一個糟老頭臉上看出舊制度的輝煌,后者只是想逃出去爽一把而已。以此推測,布魯姆厭惡現代社會的那個更深層的理由,也許可以歸結為:淺薄的當代自由失去了古典品位。
但是,你千萬別以為他對現代人的指責全是意氣用事的發(fā)泄。他這樣說是有相當多的實景觀察做依據的。他雖然戴著古典的有色眼鏡,但是對美國當代文化尤其是大學生的“生活方式”,卻有細致入微的觀察,所以他才會躊躇滿志,自詡此書為“發(fā)自前線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