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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度與大革命》第3章 宗教革命的形式和政治革命的本質(zhì)(2)

舊制度與大革命 作者:(法)托克維爾


法國大革命正是像宗教革命一樣開展的,不同的地方只是,宗教革命涉及的是來世的事兒,法國大革命則針對這輩子。宗教把“人”抽象化,宗教里的人是不以國家和時代為轉(zhuǎn)移的一般意義上的人,法國大革命與此類似,它把“公民”抽象出來,超脫一切具體的社會。它不專門研究法國公民的責(zé)權(quán)是什么,而是研究公民在一般政治意義上的義務(wù)和權(quán)利。

法國大革命在探討社會秩序和管理形式時,總是把這兩個概念追溯到更高一級的一般自然原則上去,所以,法國大革命可以被所有人理解,還可以在幾百個不同國家復(fù)制。

大革命仿佛致力于人類的新生,而不僅僅是改革法國,所以它燃起的熱情熾烈如火,歷史上最激烈的政治革命也不曾產(chǎn)生過如此激烈的熱情。大革命激起了布道的熱情,于是引起了一場宣傳運動。至此,它終于有了宗教革命的特點,所以目睹大革命的人才會為之恐慌,或者可以說,大革命本身已經(jīng)成為一種新的宗教。是的,不太完善,因為它既沒有神,也不用做禮拜,更沒有對來世的承諾,但它卻像某些宗教一樣,用它的士兵、布道者和受難者把整個世界蓋了個嚴實。

當然我們也不能完全認為大革命采取的手段從沒被用過,大革命宣傳的思想從沒出現(xiàn)過。在各個世紀,甚至在中世紀的鼎盛時期,都有這樣那樣的人在鼓動式地宣傳思想,他們援用人類社會的普遍法則去改變特定的風(fēng)俗習(xí)慣,援引人類的天賦權(quán)利來反對本國政府。但是,所有那些嘗試最終都沒有成功,18世紀燎歐洲之原的這把火炬,在15世紀一下就被掐滅了。這種宣傳方式會失敗,是因為人們的生活條件、風(fēng)俗習(xí)慣和心智還沒有準備好去接受某些變化,可以接受這種鼓動形式。

在某些時代,人和人之間的差異如此之大,以至于他們根本無法理解什么是普適法則;在其他時代,某些法則的朦朧輪廓一出現(xiàn),人們遠遠地就能立即辯認出來并趨之若鶩。最了不起的并不是大革命使用的各種手段、創(chuàng)立的各種思想,它的偉大創(chuàng)新之處在于,如此多的民族竟然能同時有效地使用那些手段,迅速接受那些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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