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哲學導論》第6章 自由(14)

哲學導論 作者:(美)羅伯特·C·所羅門


根據我們的定義,決定論與宿命論和先定論有關,但與后兩者不同。依照宿命論,無論發(fā)生什么,結局都是不可避免的。根據先定論,上帝擁有高于人類選擇和自然規(guī)律二者的權力。然而,按照決定論,惟有當前提條件得到滿足,一個事件才會必然發(fā)生。另一方面,決定論無需認為某個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它只是主張,如果某些條件存在,那么某類事件就會發(fā)生(比如,如果一壺水得到充分加熱,那它就會開;或者,如果一個人被迫在喪命與殺死一只昆蟲之間做出選擇,那他會選擇奪取那只昆蟲的生命)。這種“如果……那么”是決定論的基本結構。(無論宿命論還是先定論,都無需這種“如果”和“那么”。)

決定論是這樣一種理論,它認為宇宙中的每一個事件,包括人類的每一個行動,都有其自然原因。如果前提條件已定,那么一個事件就會按照自然規(guī)律必然發(fā)生。但是,我們至少必須再走一步,完成決定論的前提。僅僅說“一切事件都有其自然原因”是不夠的,因為存在如下的可能性:盡管每一個事件都需要某種前提條件才會發(fā)生,但是,這個事件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仍然是機遇問題或人的選擇問題。我們必須說:“一切事件都有其充分的自然原因?!币粋€充分原因能夠依其自身導致該事件發(fā)生。那樣就不會有機遇和選擇的余地了。這一觀點,我們稱之為強決定論,它顯然沒有給人類自由留有余地。沒有選擇,就不可能有自由,沒有自由,就沒有理由讓一個人為他的行動負責,無論這一行動多么良善或多么邪惡。根據強決定論的觀點,我們只能說是在“演出”,因為我們的“行動”不過是前提條件和自然規(guī)律的結果,它們根本就沒有為我們“做點什么”留出余地。

強決定論

強決定論的前提從牛頓物理學中獲得了最強大的動力,他那作為“運動物質”的宇宙圖景為他作了極佳闡明的運動規(guī)律和引力定律所決定??墒牵淖冯S者不僅把這些規(guī)律應用于行星和恒星的運動,也不僅應用于在傾斜平面上滾下的球。按照他們的說法,我們也是“運動物質”、物質性的身體,要服從所有的自然規(guī)律。就像自然中其他一切事件一樣,我們的“所作所為”也為這些規(guī)律所決定。

自艾薩克·牛頓在十七世紀發(fā)表他的理論以來,這種“強硬的”決定論就強有力支配著哲學家們。皮埃爾·西蒙·拉普拉斯(Pierre Simon La Place)對牛頓體系充滿信心,他甚至聲稱,如果他知道宇宙中每一個物體的位置和運動,他就能預測未來任何時刻宇宙中每一個物體的位置和運動。(他也能回望或回溯宇宙過去的每一個狀態(tài)。)這就意味著,如果他有一幅完全的宇宙地圖,包括我們自己身體的物質性部分,他就能預測一切發(fā)生的事情,當然也能預測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若是這樣的話,我們徒勞地宣稱具有行動選擇、決定做什么,或者要為我們的所作所為對自己和他人負責,還可能有什么意義?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www.dappsexplained.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