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哲學導論》第6章 自由(13)

哲學導論 作者:(美)羅伯特·C·所羅門


II. 任何未來事件都無法可靠地預知,它們的存在是偶然的,毫無必然性,這一點可以這樣來證明:對于任何有理智的人而言,在沒有經(jīng)驗的情形下可靠地認識到一個事物是不可能的。否則的話就意味著矛盾,因為,一個為某一理智可靠地認識到的事物,是因為它對于那一理智而言是顯然的;同樣的,一個事物對于某一理智是顯然的,是因為那一理智看到了表明它的證據(jù)??墒牵瑳]有任何理智,無論是創(chuàng)造的還是非創(chuàng)造的,能夠看到并不存在的證據(jù),因為這無異于看到并不存在之物。因此,若存在什么絕對毫無證據(jù)的真理,那這一真理也是絕對不可知的,因為,假定它是可知的,就意味著矛盾……

III. 假定道德主體的未來意愿并非必然事件,或者說,事件可能不會實現(xiàn),這并非不可能。然而,假定上帝可靠地預知了它們,知道一切,就是假定上帝的知識自相矛盾。因為,說上帝可靠地、不帶一絲猜測地知道一個事物絕對無誤的會是什么樣子,同時又說他知道由于偶然性它可能不是這個樣子,就等于假設它的知識自相矛盾?;蛘哒f,他所知道的事物,與他所知道的另一事物完全矛盾。

◆先定論與宿命論有何不同?它們在什么方面彼此相似?先定論是宿命論的一種樣式嗎?

◆先定論如何涉及惡的問題?圣奧古斯丁為了把它們聯(lián)系在一起提供了什么論述?那么,如何有自由意志的空間?

◆(穆爾太齊賴派和阿修阿里派)這兩個伊斯蘭教派關于人類自由和先定論的觀點彼此有何不同?

◆比較一下約魯巴人和加爾文教的先定論觀點。

6.3 決定論

正如我們所見,從異教的宿命論到基督教的先定論,自由問題無處不在。無論是在最抽象的論點那里,比如宇宙作為整體是一臺巨大的機器或一個“實體”(比如在牛頓或斯賓諾莎那里),還是在非常專業(yè)的理論那里,比如人格心理學,都出現(xiàn)這一問題。不過,在所有這些層面,這一問題通常被等同于一個單一的主張--決定論。在第1章,我們簡要地介紹了決定論:斯賓諾莎在他的形而上學體系中對它做了辯護,牛頓用他的物理學說給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科學解釋。用一個短語來表達的話,決定論可以用我們在第3章已經(jīng)熟悉的一個原理來表述,即“普遍因果關系原理”、“一切事件都有其原因”。決定論是這樣一個觀點,它認為宇宙中發(fā)生的一切都是由自然規(guī)律決定的。問題是,無論人類行動可能是別的什么樣子,它們也都是宇宙中的事件??墒?,如果人類行動也只是另一種由規(guī)律所決定的自然事件,它還能是自由的嗎?這就好像我們要因人們服從萬有引力定律而稱頌(或責備)他們。他們還有可能不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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