賒銷、代銷,還是買斷經銷?
生產順利上路了,劉漢元卻遇到一個銷售方面的難題。
1986年,樂山高中水庫養(yǎng)魚場的宋大發(fā)率先與漁用配合飼料廠簽訂了正式的飼料供銷合同,成為劉漢元的第一個大宗穩(wěn)定的用戶。不久,樂山又有8人聯合與劉漢元簽訂經銷合同,成為他最早的經銷商,為以后通威的經銷模式打下了基礎。
但是經銷商們卻提出了一個要求——賒銷。因為這時國家政策讓物價放開了,什么都在漲價,經銷商資金周轉壓力太大,他們希望賣完再結賬,聽上去要求挺合理;還有一個理由是,農村市場歷來都是這樣做的。面對不斷增加的經銷商和養(yǎng)殖戶,劉漢元應該采取什么樣的銷售政策呢?
是賒銷、代銷,還是買斷經銷?
其實,中國農村古往今來一直呈現一種分散的小農經濟、自然經濟的特征,賒銷是其中一大特點,特別是生產物資領域,能賒就賒,你賒農民才買,你不賒?好吧,我到別家賒去。這里固然有物價上漲,農民手里錢少,只好采取賒來物資生產出農產品賣了之后再還錢的做法,但也源于農民多年來被低質劣質產品害苦了,同時還有中國人幾千年來形成的民族性的原因。對于養(yǎng)殖戶來說,你賣飼料給他們,他們會在心里盤算:“萬一你的飼料有問題,我好不容易積攢了這么點錢都付給了你,養(yǎng)魚虧了我找誰去?”農村人平和老實又膽小怕事,出了事往往只能吃啞巴虧。因此他們就盤算著,怎樣才能不吃虧?那就賒。到時“賺了錢我自然會一分不少地還上,如果你質量有問題讓我損失了,對不起,賒的賬我就不還或少還,你的質量問題是你的責任”。
面對這樣的心態(tài),劉漢元有段時間很是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