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私的基因》第一章 為什么會有人呢?(1)

自私的基因 作者:(英)理查德·道金斯


行星上具有理解力的生命從其領悟自身存在的道理時起,這一生命才算成熟。如若宇宙空間的高級生物蒞臨地球訪問的話,為估價我們文明的水平,他們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將是:“他們發(fā)現(xiàn)了進化規(guī)律沒有?”30多億年來,地球上一直存在著各種生活有機體,但對生命存在的道理,它們始終一無所知。后來,其中有一個人終于弄懂了事實真相,他的名字就叫達爾文(Charles Darwin)。說句公道話,其他的人對事實真相也曾有過一些模糊的想法,但對于我們之所以存在的道理第一個作了有條理、站得住腳的闡述的卻是達爾文。好奇的孩子常會問:“為什么會有人呢?”達爾文使我們能夠對于這樣一個問題,給予一個切合實際的回答。生命有意義嗎?人生目的何在?人是什么?我們在面對這些深刻的問題時,無須再求助于迷信。著名動物學家辛普森(G. G. Simpson)在提出上述的最后一個問題之后,曾這樣說過:“現(xiàn)在我要講明的一點是, 1859年之前試圖回答這一問題的一切嘗試都是徒勞無益的,如果我們將其全部置于腦后,我們的境遇會更好些?!?/p>

今天,人們對進化論產生疑問,猶如懷疑地球繞著太陽轉的理論一樣,但達爾文進化論的全部含義仍有待人們去了解。在大學里,動物學仍是少數(shù)人研究的課題,即使是那些決定選學這門課的人,往往也不是出于賞識其深刻的哲學意義。哲學以及稱之為“人文學科”的課程,現(xiàn)在講授起來,仍好像不曾有過達爾文此人。毫無疑問,這種狀況以后將會改變。不管怎樣,本書并無意于全面地宣揚達爾文主義,而是探索進化論對某一個特殊問題所產生的種種后果。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

我在開始進行論證之前,想先扼要地說明一下這是一種什么樣的論點,以及不是什么樣的論點。如果有人告訴我們,某人在芝加哥強盜社會中長期過著榮華富貴的生活,我們就能夠對他是什么樣的人做一些猜測。我們可以想見,他的性格粗暴魯莽,動輒開槍,而且能吸引忠貞不貳的朋友,而推論并非是萬無一失的。

但如果你知道一個人是在什么情況下生活和發(fā)跡的,那你就能夠對他的性格作出某些推斷了。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chuàng)造的機器。在一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fā)跡的強盜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fā)現(xiàn)某些特性。我將要論證,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上面一句話中,“特殊”和“有限”是兩個重要的詞兒。盡管我們對這種情況可能覺得難以置信,但對整個物種來說,普遍的愛和普遍的利益在進化論上簡直是毫無意義的概念。

因此,現(xiàn)在我要講一下本書所不準備論證的第一點。我并不提倡以進化論為基礎的道德觀,我只是講事物是如何進化的,而不是講人類應該怎樣行動才符合道德準則。我之所以強調這一點,因為我知道我有被人誤解的危險。有些人不能把闡述對事物的認識同提倡事物應該如何這兩件事區(qū)別開來,此類人實在為數(shù)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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