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的英文課等于臺灣的國文課。在臺灣,從小學的國語到大一的國文課本,不論教材與教法,都注重字詞的解釋、修辭格的辨析、內(nèi)容的譯介。如此的習以為常,當你用這種方法教大一學生時,他認為這是高四國文,他厭煩。但你不用這種方法教時,他納悶、不習慣、不接受。
不論國文或者英文,都得背誦單詞。對于單詞,兒子的英文老師從來不要求學生背。而是,只要遇到不認識的字,就要學生抄下來,回家的作業(yè)就是把這些單字用來造句,再送給老師批改。兒子覺得這個方法對學習單詞非常有效。
高一的英文課堂,老師總是先發(fā)給學生一篇小文章,記得有一篇名為《Trapped》的短文,我很喜歡。
通常老師給了文本,還會給幾個問題,諸如:你認為它主要在說什么?作者使用什么方法來說話?這篇文章的氣氛是如何營造的?
下次上課就討論這些問題,由學生自由舉手發(fā)言,互相批評,老師作總結。難怪有一次,兒子說:“我們上課都在聊天。”
“什么?那怎么上課?”
“不是亂聊天,是老師和學生之間用聊天的方式進行教學和學習?!?/p>
原來這就是西方的教學方式。
剛開始,我們母子一起討論小文章的問題,實在是很好的親子活動。記得學校要同學讀 Elie Wiesel 的長篇小說《The Accident》時,剛好兒子遺失了英文電子辭典,我的英文程度無法和他一起閱讀,只好半讀半猜,再由他敘述給我聽。這是一本很特殊、很沉悶的心理小說,探討死亡問題,卻恰好適合我們母子的胃口。作者連文字都非常特殊,有很多句子真是可圈可點。這本書讓我非常遺憾自己是英文文盲,否則可以陪兒子讀出很多寶藏。
兒子的英文進步可謂神速──應該說出國前程度太差──當我讀他一千八百字的《The Accident》報告時,看到他因喜歡這本書,明顯受到作者文字風格的影響。我同時也知道,我再沒有能力跟他同步閱讀英文小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