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10個大家庭的教養(yǎng)原則,如果家長能夠持續(xù)使用,就能促進兒童和年輕人三個特性的發(fā)展。
自給自足原則:在孩子早期時就要發(fā)展孩子的自給自足能力。
自己解決問題原則:如果孩子有問題,就讓他自己去解決。
選擇原則:你可以選擇如何做、如何思考和如何表現(xiàn)。
適應原則:需要讓孩子適應環(huán)境,而不是改變環(huán)境以適應孩子。
教師原則:教養(yǎng)是永不停止的教學活動。
家庭第一原則:著眼于整個家庭,而不是單個孩子。
責任共享原則:讓孩子完全融入整個家庭中。
合作原則:合作并不是家庭的要求,而是成功的關鍵。
關系原則:關系給予了你影響力,但也需要用心維持。
社區(qū)原則:小城鎮(zhèn)自有其規(guī)則。
(1) 自給自足原則
1981年出版的《做更好的父母》一書的作者莫里斯?巴爾遜是我的良師益友,他在自己的心理學課程中,反復向學生灌輸這樣一個理念:“不要為孩子做一些他們自己能做的事”。這引起了我強烈的共鳴,20年后,這種觀點顯得更加中肯。該觀點是一個讓孩子獨立的信號,“把你的小家庭按照大家庭去對待”具有重要意義。換言之,當孩子能夠自己去做一些事情時(比如穿衣服、做午餐或自己填寫稅單),你應該放手,讓孩子自己去做。就像我早先提到的那樣,當孩子開始變得自給自足時,你作為家長最基本的任務是讓自己變得不那么重要。
(2) 自己解決問題原則
孩子們善于給自己制造麻煩,也善于給家長制造麻煩。這沒有錯,一個巴掌拍不響。然而有些情況下,孩子和家長不是簡單地共同解決某個問題,而是孩子把問題推給父母,讓他們去解決。自己解決問題原則可以應用于許多情形,比如吃飯、穿衣和人際關系。如果孩子的人際關系破裂了,那么需要他自己去彌補,而不是丟給家長去解決。同樣,如果家長與孩子溝通有困難,他或她需要面對孩子,讓孩子自己解決這個問題,而其他家長只是一個中立的旁觀者。自己解決問題原則促使個人承擔責任,責任是性格和韌性的核心內容。
(3) 選擇原則
選擇原則是一個強有力的內容,父母和子女都應遵循這個原則。我們可以選擇對處境和事件的反應。我們不是環(huán)境的犧牲品,也不是過去經(jīng)歷的囚徒。兒童可以選擇做快樂的人還是做抱怨的人。他們可以選擇像收到禮物一樣愉快,或者選擇傷心。他們也可以選擇是和兄弟姐妹爭吵,以爭出誰應該去打掃臥室的衛(wèi)生,或選擇自己去打掃。他們可以與朋友爭吵或者離開,也可以選擇與朋友和好。
選擇的概念不是家長可以直接教給孩子的。孩子不會明白選擇的概念,但是可以慢慢理解,或者在不同情形中,由家長進行強化。作出正確選擇是個人責任和韌性的基本條件。選擇也可以擴展到思考和行為。積極選擇的概念就是孩子應對處境或事件的思考方式,在此基礎上做出的抉擇。這個問題在后面的章節(jié)中還會提及。
(4) 適應原則
兒童和青少年常常面對他們不喜歡的情境。他們可能遇到不喜歡的老師,在運動隊的比賽中遭遇失敗,或者在學校野營中吃不喜歡的食物。兒童傾向于糾纏父母以營救他們,或者期待父母給他們換一個環(huán)境。當然,如果兒童的身體安全或心理安全受到威脅,或者不改變環(huán)境就會使孩子受到長期傷害時,這種做法是可取的。如果不是這樣,兒童最好自己處理所面對的處境。當孩子置身于玩玩具的情景時,他們會發(fā)展自我應對機制,使自己的想法與行為適應不喜歡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