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 鄭芝龍(3)

過臺灣 作者:林那北


農(nóng)人從來無法抗拒土地的誘惑。之前,雖早有大陸百姓三五成群零星東渡,并陸續(xù)留居下來,開墾種植,生兒育女,但有組織有規(guī)模的移民,卻是從這一時期開始的。一艘艘船舶從大陸離岸,穿越海峽萬頃波濤,將饑腸轆轆的人們一批批載離故土。前方島嶼上那許多拋荒空置、無人問津的大片沃土,終于等到了蘇醒的時刻。

而盤據(jù)臺灣的荷蘭人,那時期也一直為擴大土地種植面積而向大陸招徠墾民。1636年9月,荷蘭人甚至發(fā)布了一項獎勵政策,就是在往后4年里,以較高的價格收購大米,貯入糧倉里,這樣,他們的駐臺部隊就無須再向島外購糧了。據(jù)荷蘭人寫的《大員商館日記》中記載,1636~1638年的兩年間,從大陸到臺灣的船只每年大約有三四百艘,經(jīng)商或者是捕魚的,船從對岸來時,往往也會把招徠來的漢人帶到島上。1637年時臺灣已經(jīng)可以年產(chǎn)糖一二十萬公斤了,這一年7月10日,兩艘販糖的商船從廈門馳抵大員時,船上曾載有600位來臺灣耕種的人。一個多月后的9月4日,另一艘從廈門販運絹絲的船,也運來180人。而在另一本《熱蘭遮城日記》中,荷蘭人記載了從1655年3月至1658年2月間,乘船往臺灣去的移民共有17808人,其中16241人是男人,17567人是婦女。

拋荒袒露的土地開始了春華秋實,這令一些在東南亞謀生的華僑也看到臺灣的商機。

廈門同安人蘇鳴崗在20歲左右即赴印尼謀生,在西爪哇萬丹經(jīng)商,稍有積蓄后,又遷居巴達維亞。那時印尼也屬荷蘭殖民地,為了“以華治華”,能文能武、并且通曉馬來語和葡萄牙語的蘇鳴崗,被荷當局破例第一個任命為“甲必丹”。所謂“甲必丹”,是日本人對葡萄牙語“Capit?o”這個字的音譯,它其實是歐洲人在南洋殖民地上采取的一個制度,就是賦予原有地方上的地主、貴族以權力,通俗一點說,大約相當于一方的小頭目,或者說是“僑長”。后來蘇鳴崗又被聘為評政院議員。在當?shù)兀呀?jīng)算是相當有名望的顯赫之人了。1635年,50多歲的蘇鳴崗動了落葉歸根的念頭,他辭去甲必丹職務,次年離開巴達維亞城。本來臺灣他只是路過,目的地其實是廈門,不料那時明朝海禁非常嚴厲,回老家困難重重,于是只得暫且在臺灣留下了,不想,一留就是3年多。(下南洋小注)

這個被認為“政治手腕比生意高明”的生意人,在臺灣期間向荷蘭人申請了一大片土地,然后回大陸召來大批百姓,主要以開墾種植稻米、甘蔗為主。而當?shù)?,與蘇鳴崗類似,先是向荷蘭人申請土地,再從大陸招徠來大批農(nóng)民進行開墾種植的人,更是不計其數(shù)。

在漸漸增多的炊煙中,島的生機豐盈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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