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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這是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著的麥穗的老鼠。)
“——實際上,這位充當證人的女士,她是被人用刀背擊昏的。證言里也表示:犯人正是用這柄刀在她眼前殺了她的丈夫——那可憐人被割喉了?!保爬寡a充道。
“這很詭異……”,伊莎貝拉的聲音放低了些,“噢,我不是單指和今天那家伙相似——割喉的話,血液噴濺會很厲害吧?”
“大大小小的感嘆號?!?,杜拉斯答道,“其實,注意角度的話——比如受害人跪下,頭被犯人強按下去,犯人從后面下手……”
杜拉斯一邊說,一邊注意觀察著小姐臉上的表情。
她對這樣的描述毫不在意:這顯然表示,她應該是《大眾偵探》的資深讀者。
“——血泊就會將最初的噴濺狀血痕覆蓋掉。”,杜拉斯停住了筆——這部分他記完了,“我們就先這樣假定吧。”
“勉強同意?!?,伊莎貝拉聳聳肩,“那么,我也不得不提出些新的假設了。讓我想想看……嗯,證人沒有說謊而血泊消失,那她可能是弄錯了現場。她在真正的兇案現場被犯人打暈,然后轉移到了一個類似的地方 {3,4}。這樣做了之后,犯人大概會冒充路人報警。至于動機,可能是為了掩蓋罪證:這里需要新的線索補充?!?/p>
她停頓了片刻,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接著說道:
“如此一來,現場應該是一個沒什么主要特征的地方:比如多層停車場。這個詭計通常是:犯人在5層的271號車位殺了那可憐女士的丈夫,然后將目擊證人打暈,再轉移到3層的271號車位上,現場也略微布置一番 {3}。由此看來,可能是展會淡季的某個專用旅館群的停車場,因此現場幾乎沒有可用作回憶標簽的醒目車輛。如果是我來寫的話,或許還要再添加上一些每年發(fā)生的可疑‘傳說’:這樣便能馬上向神秘學、靈異故事和圣經求援,還得考慮報警情況的分類……有不少的分支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