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永遠都不是時候”
“公民自由聯(lián)盟”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見書提出,連廣告言論都要追懲,恰恰說明對政治自由的打壓到了令人發(fā)指的地步。意見書寫道:“就算這是一起誹謗案件,可是,《紐約時報》僅僅因為一則政治廣告,就涉嫌誹謗,并被判巨額賠償。如果連報紙都會因廣告中的無心之失而付出慘痛代價,還有哪個異議團體敢借助出版,表達他們對公共事務的看法?”
第十三章最高司法殿堂上的交鋒
沙利文的律師納奇曼堅持認為,《紐約時報》不作回應,就表示默認。首席大法官沃倫因在“布朗訴教育局案”中推動廢除校園種族隔離,近十年來,被南方人以各種方式惡毒謾罵、譏諷。他笑著說:“在最高法院,至少有一個成員,這些年被來自全國各地的信件攻擊謾罵,并指責他誹謗。如果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這樣的事,是不是必須回信說明,或者承擔五十萬美金的判罰?”
第十四章批評官員的自由
雨果·布萊克大法官將意見草稿提交其他大法官傳閱時,附了封親筆信給布倫南大法官。他說:“您當然明白,除了我保留的立場和我的協(xié)同意見,我認為您在‘《紐約時報》案’中的表現(xiàn)十分出色,在保障思想傳播的權利方面,您不僅恪盡職守,還向前邁進了一大步?!?/p>
第十五章“這是值得當街起舞的時刻”
后人多對這樣一個問題充滿好奇,如果沙利文當時的索賠金額沒有那么高,《紐約時報》是否會不斷上訴?這場官司會被最高法院受理么?大法官們是否還會為此重新界定第一修正案的含義?在本案二十周年紀念研討會上,一審代表《紐約時報》出庭的埃里克·恩布里談及本案賠償金額時,調侃納奇曼說:“這起案件能進入最高法院,羅蘭居功至偉,如果他當時只向我們索賠5萬美元,我們才懶得把官司打到那兒去呢?!?/p>
第十六章判決背后的紛爭
周一一大早,哈倫大法官就致信全體大法官,信中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已通知布倫南弟兄,現(xiàn)在希望其他弟兄也知道,我已撤回自己在這起案件中的單獨備忘錄,并無條件地加入多數(shù)意見?!?/p>
第十七章連鎖反應
福塔斯大法官單獨提出異議意見,他指出,越是發(fā)布對政府官員不利的報道,媒體越是應承擔“查證真?zhèn)蔚牧x務”。末了,他意味深長地總結道:“公務員也是人?。 ?/p>
第十八章“舞已結束”
經此一役,《電訊報》斗志盡喪,從此放棄報道政府的不法行為,并要求記者給任何采訪對象發(fā)函前,必先征求編輯意見,甚至銷毀了所有日后可能引發(fā)誹謗訴訟的信函、便條。一次,有人向《電訊報》爆料說,當?shù)匾晃痪L涉嫌濫用職權,編輯不僅放棄這一選題,還語重心長地告誡記者:“這次還是讓別人去冒險吧?!?/p>
第十九章重繪藍圖?
《好色客》的律師艾倫·艾薩克曼回答,在華盛頓時代,也有人在漫畫中把他畫成一頭驢。斯卡利亞大法官回應:“這個我不介意。我想,華盛頓也不會介意。但本案情形要過分得多,這可是說你和你母親在洗手間亂倫啊?!卑_克曼說:“我們這里討論的是格調高低問題嗎?就像您之前說的,沒有人會因此相信杰瑞·福爾韋爾亂倫過。”以政治漫畫嘲弄公眾人物或政客,本來就是美國延續(xù)至今的一項古老傳統(tǒng)。
第二十章樂觀主義者
“五角大樓文件案”中,政府無法說明文件刊出后會導致何種危險,被法庭駁回禁令申請。默里·格法因法官在裁定中寫道:“國家安全并非自由堡壘內的唯一價值。安全必須建立在自由體制的價值之上。為了人民的表達自由和知情權等更為重要的價值,政府必須容忍一個不斷找茬的新聞界,一個頑固倔強的新聞界,一個無所不在的新聞界?!?/p>
注釋
判例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