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確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60年 作者:陳述


隨著經濟建設的大規(guī)模展開,人民民主政治建設和法制建設也有了相應的發(fā)展。這就是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進一步健全國家的民主制度,以更好地為建立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服務。

(一)籌備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52年秋,中共中央向全國政協(xié)常委會提出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提議。12月,全國政協(xié)常委會舉行擴大會議,就中共中央的提議交換意見。會議認為建國之初由全國政協(xié)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過渡時期已經過去,我國即將進入大規(guī)模的經濟建設的新時期,為適應這一新時期的國家任務,必須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為此,應開始進行起草選舉法和憲法草案等準備工作。與會各委員對中國共產黨的提議表示贊同。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20次會議,討論關于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問題。毛澤東主席說,“就全國范圍來講,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已經成熟?!薄叭嗣翊泶髸频恼?,仍將是代表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政府?!睍h對展開普選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并在此基礎上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批準國家五年建設計劃綱要和選舉新的中央人民政府等項工作作了部署,并分別成立了以毛澤東為主席,由32人為委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以周恩來為主席,由23人組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起草委員會,領導進行憲法和選舉法的起草工作。根據1953年2月通過的選舉法,全國各地經過一年多的緊張工作,在21萬多個基層選舉單位,3.23億登記選民中進行了基層選舉,共選出基層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566萬余名。接著,縣、市、省相繼召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1226名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

(二)召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第一部人民憲法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在會上毛澤東作《為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斗》的開幕詞。他提出“為了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斗”的號召。劉少奇代表憲法起草委員會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周恩來作《政府工作報告》。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作為共和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總結了中國人民一百多年來英勇斗爭的歷史經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新的歷史經驗,肯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走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道路,用法律的形式把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作為全國人民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確定下來,體現了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指明了中國人民繼續(xù)奮斗的正確道路。大會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劉少奇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宋慶齡等13人為副委員長;選舉董必武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的提名,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9月28日,大會圓滿地完成了它所擔負的各項重大歷史任務勝利閉幕。

由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任務已經結束。1954年12月,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舉行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參加會議的政協(xié)委員,由一屆政協(xié)時的180名擴大到559名。會議討論通過了新的《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章程》,選舉毛澤東為名譽主席,周恩來為主席,宋慶齡等15人為副主席。人民政協(xié)作為團結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外華僑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組織繼續(xù)存在,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體現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

第一屆全國人大通過憲法及其他法律,為發(fā)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建立社會主義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礎。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建立,標志著中國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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