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老百姓這里,因為底下已經沒有可以這樣強迫的人了,所以就會顯得很為難。按照如上的理論,如果人類社會都以此為道,就會如百萬次的道理循環(huán)反復后重回根本。畢竟“百姓也是人,皇帝也是人,不用顧忌”,如果得到了這樣的許可,百姓也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天皇身上,他巡幸的時候要他停止,他居于行在時叫他“還朝”,天皇的起居飲食全部都要按照老百姓的想法安排,致使他不能錦衣玉食,必須吃糙米飯,如果這樣的話,豈不意味著日本人民沒有支配自己的權利,卻有支配他人的權利?
這就好比人的身、心被分置兩處:自己的身體卻像是棲息著他人靈魂的旅館;像不會喝酒的人的身體里裝著酒徒的靈魂;像兒童的身體里裝著老人的靈魂;像盜賊的靈魂借用了孔夫子的身體;像獵人的靈魂棲息于釋迦牟尼身上……結果不會喝酒的人痛飲美酒,酒徒喝著糖水大呼過癮,老人爬到樹上玩耍,小孩拄著拐杖四處應酬,孔夫子帶著門徒去偷東西,釋迦牟尼拿著獵槍去殺生……總之,四處都會有奇離古怪的事情在不斷地發(fā)生。
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是否可以稱為天理人情、文明開化?即使三歲的孩子也會給出否定的回答。數千百年的日本學家、漢學家們,卻吵著什么上下貴賤名分的區(qū)別,其用意,就是要把別人的靈魂移入到我們身上。他們聲淚俱下、娓娓道來,直到世風日下的今天,他們的影響力漸漸有所顯現,但卻是以大欺小、恃強凌弱的風氣。于是這些學者也得意忘形,而那神話里的諸神、周朝的圣賢們在九泉之下也該滿足了。
且列舉其中一二吧。
借著政府強勢壓制民眾的輿論,在前面已經講過,這里就不再贅述。那就先談談男女之間的事吧。能生在這個世界上的,不論是男是女,都是人。也就是說,男人女人都是人世間所不可欠缺的。天下不可一日無男,也不可一日無女。他們對世界的貢獻是一樣的,但同時男女還是有別的:男人的力量較強,而女人則較弱。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比力氣,男人一定會勝過女人。這就說明男女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當今社會,如果有人靠蠻力搶奪別人的東西,或羞辱別人,就會被視為罪犯而遭處罰。但奇怪的是,出現在家庭中的暴力,卻為什么沒人為弱者聲援呢?
《女大學》一書中說,“女人有三從,幼時遵從父母,嫁人后遵從夫婿,年老遵從兒子”。幼年時的女孩要聽從父母的話是無可非議的,但嫁出去后要怎樣遵從丈夫呢?這個遵從就不能不問了。從《女大學》的邏輯看,丈夫沉溺酒色,打罵妻兒,極盡放蕩淫亂之事,老婆也應該聽從他的,要把這個奸夫當成上天來尊敬,對他和顏悅色地規(guī)勸,不可計前嫌。如果按照這種說教的邏輯,不論什么樣的奸夫,好女人都要被他所束縛,即使蒙受了天大的恥辱,也不得不忍受,不能記恨在心,頂多只有溫婉規(guī)勸的權利,至于奸夫接不接受她的規(guī)勸,則要看他的心情。奸夫就是天,女人只能聽天由命。
佛教經書里也把女人說成是罪孽深重的。這么一來,女人一出生就和背了罪名的犯人沒有兩樣。此外,《女大學》對女人的責備也非常嚴厲,《女大學·七出》中有“淫亂則休”的記載,這對男人來說是非常嚴重的偏袒,同時也是片面的教條。其主旨,正是因為男人的力量比女人強,所以是根據力量的大小來決定男女的上下區(qū)別的。
還拿上面的奸夫的例子來說,就自然會扯出納妾現象來。原本世上出生的男女數量應該是差不多的,根據西方人的實驗,男人出生率比女人要高,大概是男二十二女二十的比例。如果一個男人娶了兩三個女人,這就違背了天理,甚至可稱之為禽獸。同父同母之人稱為兄弟,父母兄弟住在一起稱為家庭,但現在有著同一個父親,母親卻不一樣,這的家庭不應該納入人類家庭,無法體現人類的家庭意義。不論樓閣多么氣派,房間多么華麗,但在我看來,那都不是人住的,而是獸類的;妻妾成群還能和睦相處的家庭,古往今來都沒聽說過。小妾也是別人家的女孩子,只是因為要滿足男人的一時欲望,就把別人的女孩子當做泄欲的工具,這難道不是罪人嗎?
或許有人會說“只要處置得當,就算妻妾成群也不會對人情有所妨害”。這是夫子為維護自己的說辭。如果妻妾成群沒有不對,那一個女人也養(yǎng)幾個丈夫,然后管他們叫男寵,并視其為家庭二等親眷如何?如果像這樣管理家庭,對人間交際的大義沒有絲毫妨害,那我也就沒什么可說的了,自當閉嘴。但我還是要提醒天下的男人好自為之。
或許有人說:“納妾是為了有后代,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后為大’。”我的觀點是,沒必要去探究這句話最早是倡導天理的孟子說的還是孔子說的,這都是罪人的言論。試想,娶妻未生子,這怎么就是大不孝了呢?就算是托詞,這也未免太過分了。只要心是人肉長的,誰會相信孟子的這種妄言呢?不孝的本意,是指孩子背棄道義,使雙親感到不快。站在老人的角度,他們會因為子孫出生而感到高興,即使是孫子出生晚了,也不能說是孩子的不孝啊。試問天下父母,孩子遇到良緣而娶了媳婦,結果因為生不出孫子,就叱責媳婦,鞭笞兒子,甚至斷絕父子關系嗎?世界如此之廣,卻沒聽說過有這種怪物。這本來就是不值一駁的空論,人們只要捫心自問,自然就會有正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