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盧溝橋事變后,北京大學撤離北平,他沒有同行,成為4名“留平教授”之一(另外三位留守的教授是孟森、馬裕藻、馮祖荀),受校長的委托看守校產。北大校長蔣夢麟后來在回憶錄里談到:“抗戰(zhàn)的時候,他留在北平。我曾示意他說,你不要走,你跟日本人關系比較深,不走,可以保存這個學校的一些圖書和設備。于是,他果然沒有走,后來因他在抗戰(zhàn)時期曾和日本人在文化上合作被捉起來關在南京。我常派人去看他,并送給他一些需用的東西和錢。記得有一次,他托朋友帶了封信出來,說法庭要我的證據(jù)。他對法庭說,他留在北平并不是想做漢奸,是校長托他在那里照顧學校的。法庭問我有沒有這件事?我曾回信證明確有其事?!?
1939年元旦,一個自稱是周作人學生的人求見,見面時突然拔槍向他射擊。所幸子彈射中銅扣只造成輕傷,該刺客逃逸后始終未被捉獲。有關槍擊案的兇手是誰一直眾說紛紜。周作人始終堅持是日本軍方的陰謀,日方則說是國民黨特務所為。
受傷的不僅是肉體,更是對心志的打擊。周作人在遇刺后不久,就接受了汪精衛(wèi)南京政府國立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的聘書,3月兼任北京大學文學院籌辦員,開學后兼任文學院院長。
不久,1940年11月8日,汪精衛(wèi)政權華北政務委員會教育總署督辦湯爾和死于肺癌。12月19日,汪偽政府中央政治委員會第31次會議通過決議,特派周作人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并指定其為常務委員兼教育總署督辦。至此,周作人身上算是正式烙下了跳進黃河也洗不掉的污點,成了一個遭人唾罵的“漢奸”。
抗戰(zhàn)結束后,周作人在北京以漢奸罪名被國民政府逮捕,并押解南京受審,監(jiān)禁于老虎橋監(jiān)獄。他的朋友、學生紛紛為他開脫求情,俞平伯還給在美國辦外交的胡適寫了封長信,請求胡適為周說情。1946年11月6日,高等法院判處他14年有期徒刑,1947年12月9日改判10年有期徒刑。
1949年1月22日,李宗仁接任中華民國總統(tǒng),為國共和談而下令釋放政治犯。周作人也在1月26日被釋放出獄。
解放后,周作人搬回北京八道灣的老房子,專心翻譯和寫作,以稿費維持生計。他曾給周恩來寫了一封6000多字的長信,為自己的過去作些解釋。周恩來將這封信轉呈毛澤東,毛批示道:“文化漢奸嘛,又沒有殺人放火?,F(xiàn)在懂希臘文的人不多了,養(yǎng)起來,做翻譯工作,以后出版?!?
1951年,周作人又直接上書毛澤東,為自己辯白。毛的秘書胡喬木給毛澤東的書面報告說:“周作人寫了一封長信給你,辯白自己,要求不要沒收他的房屋,不當他是漢奸。我的意見是:他應當徹底認錯,像李季一樣在報紙上悔過。他的房屋可另行解決(事實上北京地方法院也并未準備把他趕走)。他現(xiàn)已在翻譯歐洲古典文學,領取稿費為生,以后仍可在這方面做些工作。周揚亦同此意。當否請示?!?
毛澤東批曰:“照辦?!弊源?,周作人專事翻譯和寫作,但因被剝奪政治權利,其著作不允許以本名出版。
文革開始后,周家即遭紅衛(wèi)兵查封,他本人也遭到皮帶、木棍子毒打。不堪凌辱的耄耋老翁兩次寫信讓兒媳張菼芳交給當?shù)嘏沙鏊?,要求服用安眠藥安樂而死,均無回音。1967年5月6日,周作人突然發(fā)病去世,享年82歲。
周作人曾有一個長達13字的署名:京兆布衣八道灣居士苦茶庵主。他還自稱前身為和尚。可見“布衣”和“居士”是他生活的情趣和態(tài)度。但周作人并不是六根已凈的人,“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的憂懼心情,“中心搖搖”的心理狀態(tài),是八道灣居士茶苦的原因。古人云,詩言志,《苦茶庵打油詩》中很有幾首可以值得玩味的。其中反映“布衣”情懷的,是他在1942年作的一首,原詩云:“野老生涯是種園,閑銜煙管立黃昏。豆花未落瓜生蔓,悵望山南大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