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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臨危受命、令北大“起死回生”(2)

大師-大學 作者:劉克選


蔣夢麟任北大校長后,針對北大在20世紀20年代后期因戰(zhàn)亂和軍閥摧殘而規(guī)章盡廢、圖書散失、學術團體蕩然無存、教學科研質量下降等混亂狀態(tài),積極采取措施,對學校的教學和研究制度進行了恢復和改革,很快使北大又重新走上正軌,恢復了生機。

1931年春,蔣夢麟提出“教授治學,學生求學、職員治事、校長治?!钡霓k學方針。根據(jù)這個方針,1932年6月公布了《國立北京大學組織大綱》,規(guī)定北大以“研究高深學術,養(yǎng)成專門人才,陶融健全品格”為職志。學校施行學院制,改文、理、法三科為文、理、法三學院,各學院設院長一人,由校長就教授中聘任,商承校長處理院務;各系設主任,由院長商請校長就本系教授中聘任;各系設教授、副教授若干人,必要時得聘講師,由各院長商請校長聘任之;改教務處為課業(yè)處,改總務處為秘書處,仍設考試、圖書、儀器、財務、出版、學生事業(yè)等委員會。學校設校務會議取代評議會,但其組成和職權均與評議會基本相同,實際上是一個教授會,另外原有行政會議、教務會議仍保留,職權基本不變。這樣一套行政方案,強調(diào)學校事權層層分工、各司其職。如原屬各院的教務雜事,現(xiàn)統(tǒng)歸秘書處和課業(yè)處負責,就很輕易地改變了過去教授兼任行政冗務、不能專心治學的弊端。

為使北大恢復正常的教學和科研,蔣夢麟還扎實地為北大做了幾件大事。

一是延攬新人,充實師資。蔣夢麟掌校后,很注意聘請有真才實學的教授,他對胡適等人說:“辭退舊人,我去做;選聘新人,你們?nèi)プ??!彼粌H禮請許多原來在北大任過教的教師回校任教,而且放手聘任一些新畢業(yè)的歐美留學生,從而為北大及時補充了新鮮血液,使之保持青春活力。

為保證教授專心教學,1931年,北大實行了教授專任制度,規(guī)定聘請教授以專任為原則。在他校兼課者,則薪金較專任者少;在他校兼課較多者,則改為講師;并提高專任教授的待遇。同時北大改變過去教授第二年續(xù)聘后即無任期限制的辦法,規(guī)定新教授初聘訂約一年,續(xù)聘訂約二年,在聘約期內(nèi)不得中途而去;又規(guī)定教授每周授課為12學時,這就改變了20年代后期大學教授為生活所迫多在校外兼課不能專心于本校工作的狀況。當時,北大有的教授走穴到外校兼課每周多達40學時以上,因無法同時兼顧,不得不用輪流在各校請假的辦法來應付。有的一人擔任幾個學校系主任,請假缺課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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