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可以認為城鄉(xiāng)體制是轉型中最大的存量部分,這是中國式道路的一個重要特征,同時也導致了社會經濟中最嚴重的問題——“三農”問題。
從社會學和法學角度,戶籍是歧視的起點,也是歧視的根源。我們都注意到,這一系列排斥農民的政策無一例外都是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只有通過它,才能嚴格區(qū)分和分割城鄉(xiāng)人口,并實行歧視待遇。所以,戶籍制度實際上是處于基礎和核心的地位,從這個角度來說,把改革的矛頭指向戶籍制度似乎是切中要害的。
按經濟學中的收入均等化理論,人們有一種向他們能夠獲得最高收入的職業(yè)或地理位置流動的趨向,而流動的結果是抹平了同質勞動力在勞動收入上的差別。也就是說,只要完全放開城市進入門檻,城鄉(xiāng)徹底一體化,“三農”問題就不復存在。與此同時,勞動力市場的統(tǒng)一將實現(xiàn)對勞動力要素的優(yōu)化配置,從而增加社會總產出。因此,戶籍制度的取消似乎可以在促進社會公平的同時,帶來效率的改進,何樂而不為呢?
但事物總有兩面性,戶籍制度客觀上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我們知道,在20世紀60和70年代,發(fā)展中國家的普遍現(xiàn)象是,城市失業(yè)問題越來越嚴重,與此同時,人口從農村流入城市的速度持續(xù)增長。城市混亂擁擠、貧民窟林立的“城市病”因而一直困擾著發(fā)展中國家尤其是印度和拉美國家的發(fā)展。中國作為世界第一人口大國和農業(yè)大國,之所以沒有出現(xiàn)類似的城市弊病,正是因為戶籍制度限制了人口城鄉(xiāng)流動,把過剩的農村人口鎖在農村。既便現(xiàn)在,戶籍制度這一功能仍然必不可少。
更重要的是,戶籍問題并不在于戶籍管理本身,世界上實行戶籍管理制度的國家也不在少數(shù)。中國戶籍制度的獨特之處在于依附在戶籍之上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在城鄉(xiāng)居民之間的區(qū)別安排,這才是不合理的真正所在。實踐已經證明,取消城鄉(xiāng)居民的戶籍差別很容易,但要保證進城農民享受同等的權利和福利卻難上加難!
我們必須直面的事實是,可供突然新增城市人口分享的城市公共資源十分有限,城市開放必然導致城市不堪重負。請仔細想想大城市的教育資源、醫(yī)療保障、失業(yè)救濟、保障性住房、公共綠地——這些在農村幾乎是一片空白??梢钥隙ǎ@些福利和保障在未來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不可能覆蓋到每個人。呼吁公民人人平等并不會改變現(xiàn)實的短缺。有人說,問題在于“不患寡而患不均”,然而,這也不僅僅是個公平問題。因為對有限的公共資源自由開放,會導致“公共牧地的悲劇”。也就是說,公共財產將遭受毀滅性的濫用。戶籍取消后,進城人口的就業(yè)壓力將不堪重負。
務實的路徑應該是戶籍放開漸進完成,走增量調整之路。這是我們寶貴的改革經驗之一,在戶籍問題上,相信同樣是有效的策略。
首先,我們應逐步降低城市戶口的含金量,縮小城鄉(xiāng)差距。改革現(xiàn)有戶籍管理制度是必須的,但需要注意改革的力度和順序。雖然戶籍制度是其他制度安排的基礎和前提,形成于其他制度之前,但改革的次序應該是反向的。也就是說,應先逐步取消各種城市居民享有的優(yōu)惠待遇,降低城市戶口的含金量,然后才能完全廢除現(xiàn)存的戶籍管理體制,歸還農民憲法所賦予的遷移自由,實行國際通行的登記戶口制。在減少城市居民特有福利的同時,增加農村的社會保障,逐步減少城鄉(xiāng)落差,從而減少城市放開的沖擊。在開放戶籍的過程中,應在一定時期內保留轉移人口在農村的權益。這樣,一旦進城農民找不到工作或失業(yè),農村可以起到蓄水池作用,避免大量失業(yè)人口留滯在城市,造成城市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