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被踢出戲院

吳宇森傳 作者:黃曉紅


被踢出戲院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小孩看電影是免費的,因為每個成人都可以帶一個小孩進場。拉著陌生人的衣角看戲去,是那個年代的窮孩子最難忘的回憶。

媽媽不再帶他上電影院,吳宇森便自己跑到美麗宮去,看準那些單身漢,便走上前去央求人家:“麻煩你,帶我進去可以嗎?”

憑著一副精靈可愛的模樣,小小的吳宇森總是博得了同情,把他“認作”兒子帶進戲院去。

“我那時雖然年紀小小,卻已很懂得揀擇。堂座兩毫,超等四毫,樓上價錢貴一倍,但視覺享受和音響效果好得多。我拉著人家的衣角進了場,就一徑跑上超等去。每次都是這樣,我真的很喜歡坐超等!”

要得到超等的享受,可是要付出代價的。那些帶位員,簡直就是吳宇森這類窮孩子的克星。他們每次看見這群小搗蛋,就會立即拿起手電筒,扮演起執(zhí)法者來。

小搗蛋呢,就像老鼠躲貓那樣,一看見電筒光,馬上就藏到椅子底下去,到處逃竄。直到那個帶位的筋疲力盡,電影也差不多開場了,這時候小搗蛋就像山大王那樣,大搖大擺地翹起二郎腳,看他們的大電影了。

也不是每次都那么幸運,吳宇森就嘗過被帶位員一腳踢出電影院的滋味。

“那一次我身上背著弟弟,拉著一個男人的衣角扮他的兒子。我一如平常,一進場便跑上超等去,沒想到樓梯才上了一半,就給帶位員一把揪住。他一巴掌摑過來,我一失足,和弟弟一同滾下樓梯去,那人趕上來,一腳把我們踢出門口去。我就是不服氣,跑到戲院的側(cè)門去,偷偷地從門隙往里面看……”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dappsexplained.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