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想再舉兩個例子。一個是印度當(dāng)代著名的史學(xué)家 R S Sharma的《古代印度的首陀羅》S dras in Ancient lndia,Motilal Banarsidass,1958 這是一部頗為著名的書,得到印度國內(nèi)外學(xué)者們的廣泛贊譽。在本書第七章講農(nóng)民階級與宗教權(quán)利時,著者在四處引用了《法顯傳》,都是上面高善必引用的那一段。第286頁,引用“不食蔥蒜,唯除旃荼羅”。第290~ 291頁,引用“(旃荼羅)若入城市,則擊木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唐突”。第二個例子是Bordwell L.Smith的Essays on Gupta Culture《笈多文化論集》,Motilal Banarsidass,1983。。這是一部論文集,著者不是一個人,討論的題目也不盡相同。其中有幾篇文章引用《法顯傳》。第7頁,A L.Basham在序言中講到旃荼羅入城市擊木自異的情況。第38頁,A K Narain在《古代印度特別是笈多時期的宗教政策和寬容》這一篇論文中,引用了《法顯傳》來說明當(dāng)時佛教興隆的情況。第130頁,第132~133頁,第136~140頁,第147~148頁,B G Gokhale在《笈多時期的佛教》這一篇論文中,引用了《法顯傳》來說明月護(hù)王(376~414年)時期的印度佛教狀況,特別是佛教寺院中研究經(jīng)、律、論的情形。
除了以上四本書以外,引用《法顯傳》的書籍還多得很,這里無法一一列舉了。
我在上面先介紹了晉宋時期中國佛教發(fā)展的情況,然后介紹了法顯的生平和他對中國和世界的影響??偲饋砜梢赃@樣說,法顯活動的兩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佛教發(fā)展和中印文化交流的高峰時期之一。他留下的佛典譯文,特別是他的《法顯傳》,到現(xiàn)在仍然保留著自己的活力,起著相當(dāng)大的影響。他對促進(jìn)中印兩國的文化交流和人民的傳統(tǒng)友誼,也有不可磨滅的功績?!斗@傳·跋》中有幾句話:“于是感嘆斯人,以為古今罕有。自大教東流,未有忘身求法如顯之比。”法顯是當(dāng)之無愧的。中國人民永遠(yuǎn)不會忘掉他,印度人民也不會忘掉他。
1989年5月16日寫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