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顯的生平和活動
只有了解了上述的背景,我們才能真正了解法顯赴天竺求法的目的以及這一次求法的重要意義。
我現(xiàn)在先談法顯的生平。
記錄法顯生平的典籍相當多,舉其大者有以下幾種:
(一)《法顯傳》,法顯撰述。
(二)梁僧祐撰《出三藏記集》,簡稱《祐錄》。
(三)梁慧皎撰《高僧傳》卷三《法顯傳》。
(四)唐道宣撰《大唐內(nèi)典錄》。
(五)唐靖邁撰《古今譯經(jīng)圖紀》。
(六)唐智昇撰《開元釋教錄》。
(七)唐圓照撰《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八)隋費長房撰《歷代三寶記》。
(九)元念常集《佛祖歷代通載》。
我的辦法不是根據(jù)上列的典籍敘述法顯的一生,而是從中選出一個最古的本子,分段照錄其原文,然后同其他的本子對勘比較,解決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并作一些必要的注釋。我沒有選《法顯傳》,因為它只講西行求法,沒有講法顯的一生。我選的是梁僧祐的《出三藏記集》中關(guān)于法顯的一段。在確定法顯在西域、印度、南海等地的年代時,我參考了《法顯傳》,因為這一本書有一個很突出的特點:它詳細記錄了每年的“夏坐”,為其他僧人游記所無。
幼年時期
《祐錄》原文:
釋法顯,本姓龔,平陽武陽人也。法顯三兄并齠而亡,其父懼禍及之,三歲便度為沙彌。居家數(shù)年,病篤欲死,因送還寺,信宿便差,不復肯歸。母欲見之不能得,為立小屋于門外,以擬去來。十歲遭父憂,叔父以其母寡獨不立,逼使還俗。顯曰:“本不以有父而出家也。正欲遠塵離俗,故入道耳。”叔父善其言,乃止。頃之母喪,至性過人,葬事既畢,仍即還寺。嘗與同學數(shù)十人于田中刈稻。時有饑賊欲奪其谷。諸沙彌悉奔走,唯顯獨留,語賊曰:“君欲須谷,隨意所取。但君等昔不布施,故此生饑貧。今復奪人,恐來世彌甚。貧道預為君憂,故相語耳?!毖杂櫦催€。賊棄谷而去。眾僧數(shù)百人莫不嘆服。二十受大戒,志行明潔,儀軌整肅。
這里有幾個問題要加以解釋。首先是他的籍貫。《祐錄》、《高僧傳》、《古今譯經(jīng)圖紀》、《開元釋教錄》等書都說他是平陽武陽人?!稓v代三寶記》、《大唐內(nèi)典錄》則只說是“平陽沙門”。按當時只有平陽縣,而無武陽縣,后者的說法是正確的。平陽縣城故址在今山西省臨汾縣西南。參閱章巽:《法顯傳校注》,1985年版,第2頁。
第二是他的生年?!兜v錄》沒有說,其他書亦然。我們只能根據(jù)目前能掌握的資料加以推斷。法顯生年大概是公元342年,壬寅,晉咸康八年。參閱章巽:《法顯傳校注》,1985年版,第1~2頁。
第三關(guān)于“三歲便度為沙彌”的問題。小孩子常生病送入空門以求長壽的事情,屢見于中國載籍。法顯時代竟已經(jīng)如此??梢姶藭r佛教已經(jīng)深入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