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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精神,開辟云頂(2)

亞洲華人企業(yè)家傳奇 作者:牟家和


  林梧桐一直堅信“嘴巴說能辦得到的事情,手就能做到”,在他看來,任何時候都是創(chuàng)業(yè)的良機,尤其是那些無人問津的行業(yè),因為沒有競爭,所以一旦成功,回報就更為豐厚。就是憑著這么一股精神,林梧桐執(zhí)著地開始了打造云頂度假村的計劃,并迫不及待的把構(gòu)思付諸行動,大有笑話由人,荒山獨我行的氣概!
  
  林梧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彭亨州去申請云頂森芭的土地所有權(quán)。提出自己的想法后,當時的文冬縣縣長告訴他,聯(lián)邦政府已有意在那里開發(fā)旅游勝地,并勸他直接與聯(lián)邦政府接洽。林梧桐當即返回吉隆坡,拜會了馬來西亞的首任首相、被譽為馬來西亞“國父”的東姑阿都拉曼。東姑向林梧桐透露了這樣的信息——政府的確有意開發(fā)烏魯加里山,但是,因其中涉及時間、財力和局勢等問題,一直未能推行,最后決定交由私人企業(yè)去推行,但還沒有私人或企業(yè)愿意承包這個項目,目前這個人選還在謀定中。林梧桐立即抓住了這個機會,短短一個星期內(nèi)就準備好了計劃書并呈給政府。東姑對他的計劃大加贊賞,并鼓勵他即刻進行。
  
  1965年 4月,林梧桐成立了云頂高原私人有限公司,并分別向彭亨及雪蘭莪州政府提出了 4940公頃以及 1110公頃永久地契土地的申請。在東姑首相的推薦與支持下,彭亨州政府的地契很快批了下來,但雪蘭莪州務(wù)大臣拿督哈侖只同意批給他一張 99年期限的地契。為了爭取到永久地契,林梧桐親往雪州州府拜會哈侖。他解釋說云頂森芭是一個荒蕪的深山,如果要建道路、酒店、水電等基本設(shè)施,要投入巨資并花上 30至 40年的建設(shè)時間。若只批給99年期限的地契,等于剛發(fā)展好這片土地后,就雙手奉送給政府,這對開發(fā)商來說不符合經(jīng)濟原則。
  
  林梧桐因勢利導(dǎo),繼續(xù)強調(diào)說,假如雪州政府拒絕他申請永久地契土地的要求,他就只好發(fā)展位于彭亨州境內(nèi)的那片土地,這將使彭亨在金馬侖高原、福隆港以及東海岸的海濱之外,再添一個高原旅游勝地。那么,雪州將在旅游業(yè)方面,遠遠落在彭亨之后。一番因勢利導(dǎo)的分析后,林梧桐終于獲得了雪州政府批下的永久地契。拿到了地契的第二天,林梧桐就親率工程隊開進云頂,由此掀開了開發(fā)云頂高原的序幕。林梧桐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開辟上山的道路,當時政府部門做了簡單的估算,認為單是要修好這條通往山頂?shù)穆?,就至少需?15年的時間。而林梧桐卻大膽地提出了用 6年時間完成由山腳直通山頂、全長 20公里的道路,并在高原頂上建造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娛樂設(shè)施的計劃。
  
  在修路期間,林梧桐得知政府準備在山間興建一個電訊塔,就建議直接將電訊塔建在山頂效果會更好,并申請由自己來接手這一項目。政府同意了他的建議,并愿意給予他 90萬令吉作為政府補助資金,但也向他提出一個不容商量的要求——三年內(nèi)修通道路。這就意味著,政府估計要15年、林梧桐計劃用 6年時間完成的山路,也因此提前到三年必須修好。林梧桐毅然接受了這個在別人看來根本不可能成功的挑戰(zhàn)。他深知這三年,是自己整個事業(yè)生涯的關(guān)鍵,如果公路建不成,不但云頂之夢會成為泡影,一輩子辛苦打下來的基業(yè)也將隨之沉淪。但是堅定的林梧桐依然義無反顧,執(zhí)著的堅持著自己的夢想,甚至“賭”上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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