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原本來自所謂的“蕃曲”、“胡樂”,起初在民間流傳,被稱為“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調”。它是金元時期在北方歌謠俗曲的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新詩歌形式。它成長繁榮的環(huán)境是金元時期的城鎮(zhèn),作者大多是中下層文人和民間藝人,演唱者大多是勾欄里的歌伎。元曲有嚴密的格律定式,每一曲牌的句式、字數、平仄等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元曲包括兩類文體:一是小令、帶過曲和套數的散曲;二是由套數組成的曲文,間雜以賓白和科范,專為舞臺上演出的雜劇。“散曲”是和“劇曲”相對存在的。劇曲是用于表演的劇本,寫各種角色的唱詞、道白、動作等;散曲則只是用作清唱的歌詞。從形式上看,散曲和詞很相近,不過在語言上要比詞更通俗活潑;格律的要求也更自由。散曲從體式分有“小令”和“散套”兩類。小令體制短小,通常只是一支獨立的曲子(少數包含二三支曲子)。散套則由多支曲子組成,要求始終用一個韻。散曲比詞更接近民歌。繼唐詩、宋詞之后的元曲有著它獨特的藝術魅力:一方面,元曲在表達上體現出直截明快、意到言隨的藝術特色,以滿足感官、心理的直接需要為旨歸,告別了詩詞的苦吟與刻意。另一方面,元代社會使讀書人位于“七娼八醫(yī)九儒十丐”的地位,政治專權,社會黑暗,因而使元曲鋒芒直指社會弊端,透出反抗的情緒。元曲中描寫愛情的作品也比歷代詩詞來得潑辣、大膽、直露、諧謔、尖巧,這些都使元曲永葆其藝術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