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興趣與訓練

民本主義與教育 作者:鄒韜奮


(一)興趣與訓練的意義“旁觀者”與實際做事的人,彼此所有的態(tài)度是不同的。“旁觀者”對于正在進行的事,是漠不關心的;這件事不過是供他閑看,所以結果怎樣,與他沒有什么關系。實際參與的人,對于正在進行的事,便有密切的關系;這件事的結果,對于他便有影響。他的幸不幸,多少須視這事的結果為轉移。因為這個緣故,他就要盡他所能,影響這事所取的方向?!芭杂^者”好像是一個身在監(jiān)獄室,向窗外看著下雨的囚犯;窗外有雨沒有雨,對于他是沒有什么關系的?!皡⑴c者”好像一個人已定好第二日是要出門的,是要與幾個同志去舉行郊敘的,繼續(xù)不停的下雨,將要阻礙他的出門。他雖不能想法改變第二日的天氣;但是只要把預約的郊敘改期,就可以改變將來的事情。又譬如有一個人在街道上看見一輛車子過來,如他看出這輛車有碰倒他的趨勢,他雖不能停止這輛車的行動,只要他來得及預見這件事的結果,他至少也能夠走開這條路去避他。有的時候,他或者還能用更直接的方法,干涉這輛車的進行。所以一個實際做事的人,在一件事正在進行的時候,他有兩個態(tài)度:他一方面對于將來的結果很關心;一方面要用更好的方法做去由此獲得好的結果避免壞的結果。

上面所說的實際做事的人的態(tài)度,我們有幾個名詞表明他:例如“關心”,或“興趣”。這幾個名詞所暗示的意義,是說一個人與他的對象有密切的關系;他因此就很注意這個對象的結果對于他有何影響;他根據這個先見之明,奮力有所作為,使這件事朝著好的方向進行。這樣看來,“興趣”與“目的”,“關心”與“作用”,是必然相關聯(lián)的。有一類名詞如“目的”,“用意”,“結局”等等,是注重我們所要得的,所極力去求的結果;這幾個名詞,已暗含做事的人已有了用心去求的懇切態(tài)度。有一類名詞如“興趣”,“愛好”,“關心”,“動機”等等,是注重一個人所預見的結果與他有何關系,與他要獲得這個可能結果的欲望;這幾個名詞,已暗含著對象的變遷。但是這兩類名詞的差異不過是彼此各有所偏重;在一類名詞里面不顯著的意義,在別一類名詞里面特別顯著出來。我們所預料的事是客觀的,是“非個人的”(impersonal);例如上面所舉的明日的雨;又如上面所舉的車輛有碰倒的趨勢。但是如果一個人對于這種事情的結果是很關心的,不是漠然旁觀的,那末他對于這種事情,同時也有個人的反應。我們在想象上預見對象的結果有差異,我們現(xiàn)在的行為也因此而生差異;于是我們便有竭力去求與努力去做的表現(xiàn)。這是因為預見結果而發(fā)生個人的反應。就別一方面講,“愛好”,“關心”,與“動機”等等,雖表示個人的選擇態(tài)度,但也是個人對于對象所持的態(tài)度,——對于所預見的事的態(tài)度。這樣看來,我們雖可把“客觀的預見”的方面稱為“理智的”,把“個人的關心”方面稱為“情緒的”與“出于意志的”;但是在這個全部情境的事實上,這兩個方面并非截然劃分的。

除非個人的態(tài)度能與對象不生關系,能獨自進行于另一世界,他實無這種牽強劃分之可能。但是個人的態(tài)度并非這樣孤獨存在的,乃是對于所處情境里面正在進行的事的反應;而且這種態(tài)度也是這個情境里面的一部分;這種態(tài)度的表現(xiàn)能否勝利,全視這種態(tài)度與環(huán)境的變化有何相互的影響。人生的活動必與環(huán)境的變化有關聯(lián),然后才有興盛與失敗的差異。人生的活動實與環(huán)境的變化有密切的關聯(lián);我們的欲望,情緒,與愛情,都不過是我們的行為與周圍的人物生關系的途徑。人生的活動并不構成一種純粹個人的與主觀的境域,和那客觀的,“非個人的”境域隔離;人生的活動實指示沒有這種隔離世界的存在。人生的活動實足證明:事物的變化,與一個人自我的活動,并非漠不相關的;自我的事業(yè)與福利,與其他人物的運動有密切的關聯(lián)。所謂“興趣”,“關心”,他的意義就是說“自我”與“世界”同在一個向前發(fā)展的情境里面,互相協(xié)助進行。

“興趣”這個名詞,照他尋常的用法,有三種意義表示:(1)我們活動向前發(fā)展的全部狀態(tài);(2)我們所預見的與所欲得的結果;(3)我們個人感情的傾向?,F(xiàn)在再將這三種意義詳論如下。(1)一種職務,或事業(yè),常有人把他說為一種興趣。例如我們常說某人的興趣是在政治學,或在新聞學,或在慈善事業(yè),或在考古學,或在搜集日本的印刷品,或在銀行學等等。這里所謂興趣,是包括活動發(fā)展的全部狀態(tài)。(2)興趣還有一個意義,就是表示一件事物牽及一個人的地方;有影響于一個人的地方。譬如在有些關于法律的事,他必須證明他對于這個案件“有關系”,才準出席于法庭。他必須表明這件事里面有某種擬議的步驟關系于他的事情的。又譬如一個隱名的股東,他對于商業(yè)的管理,雖無積極的參與,但是他對與這件商業(yè)也很關心,因為這件商業(yè)的興旺或衰敗,也有影響于他的利益與責任。這里所謂興趣,是指所預見的與所欲得的結果。(3)如我們說某人對于這件事有興趣,或對于那件事有興趣,這個時候,我們便直接注重他的個人態(tài)度了。有興趣就是能專心致志,聚精會神,自忘其身于某種對象里面。有興趣就是能留神,能注意。我們說一個人對于某事有興趣,常有兩樣說法:或說他已經自忘其身于他所做的事里面;或說他自得其身于他所做的事里面。這兩種說法,都是表示這個人的自我專注于他的對象。

上面已經說過“興趣”有三種意義。講到教育方面“興趣”所占的位置,不知這種興趣真義的人便采用第二種意義,其先把這種意義張揚過甚,后來又把他與所關聯(lián)的事物隔離,使他孤立存在。他們以為所謂興趣,不過是指一個對象有影響于個人的利害,有影響于個人的成敗。后來他們把興趣與客觀事務的發(fā)展隔離孤立,把興趣縮成僅屬個人快樂或苦痛的狀態(tài)。就教育方面講,因為有了這種觀念,于是教師以為如要注重興趣,就是要把能誘兒童的東西,加上他們向不注意的教材;就是要用使得兒童快樂的一種“賄賂”,引誘他注意,引誘他用功。這種方法,有人譏笑他,說是“溫柔的”教育法;說他是好像“施湯所”(按:似中國之施粥廠)的教育理論。這種批評真是不錯。

這種方法所以不對,因為事實上——或假設——兒童所要獲得的技能與教師所用的教材的自身是不能使人有興趣的:換言之,信這種方法的人,以為這種技能與教材,本不適用于兒童的尋?;顒?。殊不知補救的方法不在歸咎興趣主義的不當,也不在尋覓取悅兒童的餌物,使兒童因此注意所不喜歡的功課;乃在發(fā)現(xiàn)與兒童現(xiàn)在能力有關聯(lián)的事物與活動。這種材料能使兒童喜于從事,能使他繼續(xù)進行前后一致;這就是這種材料能使兒童發(fā)生興趣。如果我們的教材有這種效用,便用不著搜尋使得教材有興趣的其他方法,也用不著憑藉無恒的半出強迫的努力。

“興趣”的意義,就英文字原學講,本指“居間的事物”,——即把兩個本有距離的東西,聯(lián)絡起來的事物。在教育方面,所包括的距離,可視為“時間的”,不是“空間的”。兒童的向前生長,他的進行程序,有開始的時期,有完成的時期;在這兩個時間中間還有居間的事物。這個事實,我們往往忽略,不加注意。兒童在學校里面學習的時候,他現(xiàn)有的能力是開始的初基;教師所懷抱的目的是遼遠的終點。在這兩個中間,還有“居間的事物”,——即居間的種種情況:如要做的動作;要抵抗的困難;要應用的工具。必須經過這種種居間的事物,開始的活動,才能達到一個滿意的結果,不是一蹴就能成功的。

我們在上段所說的“居間的情況”,所以能使我們有興趣,正是因為我們如要使得現(xiàn)有的活動向前發(fā)展,達到我們所預見的結果,達到我們所欲得的結果,全恃這種“居間的情況”。要用居間的事物來成就現(xiàn)有的傾向,做事的人與他的目的當中須有居間的手段,做事須能有興趣:這種種說法雖不同,其實都是指一件相同的事。如我們所用的教材,須另外想法使他有興趣,這便是因為這種材料未把目的與兒童的現(xiàn)在能力,互相關聯(lián)起來:或就是有關聯(lián),我們未曾看出來。所以使得學生了解這種關聯(lián),因為覺得有趣,這是正當?shù)姆椒?;若用外鑠的引誘方法,那就應該承受許多人加以教育上的興趣主義的許多惡名了。

“興趣”一名詞所含的意義,已盡如上述?,F(xiàn)在要講“訓練”的意義,如果我們所從事的活動是要多費時間的,在開始與完成的中間還要經過許多手段與阻礙的,那末這種活動便要有審慎的行為與堅決的毅力了?!耙庵尽钡拇蟛糠值耐ǔR饬x,也是說我們有一種審慎的或有意識的傾向,對于所規(guī)劃的行為,能堅毅的忍耐的做去,雖有種種困難與相反的誘惑,都不至因此阻撓。就最普通的意義講,所謂有堅強意志的人,就是說他對于他所擇定的目的,能積極進行,既不見異思遷,也不茍且敷衍。這種人有實行的能力;這就是說,他能堅持不斷,殫精竭力去實現(xiàn)他的目的。若意志薄弱的人,便懦怯寡斷,毫無定見,像水的不穩(wěn)定一樣。

意志里面,顯然含有兩個要素。一個是對于結果有先見之明;一個是對于所預見的結果能堅毅進行?,F(xiàn)在請把這兩個要素分別詳論如下。(1)“執(zhí)拗”雖也是堅持不變,但卻不是意志的能力?!皥?zhí)拗”也許僅屬動物的惰性與缺乏感覺力的狀態(tài)。這種人所以硬要堅持做去,不過是因為他已經著手做了,不是因為他真有經過徹底考慮的目的。在事實上,執(zhí)拗的人往往不愿意使他自己明白他所擬議的結局究竟是什么(雖然他自己不覺得);他有一種感覺,恐怕使他自己對于這個結局有更明了的更圓滿的觀念,也許要發(fā)現(xiàn)這件事是不值得做的。執(zhí)拗的人用方法去達他的目的的時候,堅持不改,奮力做去,雖很現(xiàn)出固執(zhí)的態(tài)度;就是有種種結局已經發(fā)生,他尤其不愿意去加以評判,這種固執(zhí)的態(tài)度,較前為尤甚。若真有實行能力的人便不如此;他便要詳慎考慮他所能遇的種種結局,他便要盡量使他自己徹底明了他的行為可有的結果。至于所謂意志薄弱或自肆的人,關于他們行為的結果,他們往往自己欺騙自己。這種人但檢出某種合他所好的特點,此外一切隨在后面的情形,一概不管。后來他們實行去做的時候,從前忽略的不良結果,都一一顯露出來了。于是他們就垂頭喪氣,或怪運氣不好,不能達到他的好目的,又顧而之他,去做別的事情。我們要十分注意,堅強意志與薄弱意志的差異,全視理智的差異,全視能否堅毅的,圓滿的,把種種結果考慮推想出來。

(1)一件事所有的種種結果,有的人僅空想一番,便算了事。這樣一來,雖也能預見可有的結局,但是這種預見的結局不能使人堅毅進行。這種空想的結局,好像不過供人觀看的東西,供好奇心玩弄的東西,不是要去成就的東西。世界上雖沒有過分的智力,但卻有偏面的智力。有人只要想想所假定的行為有何結果,便知足了。他有某種惰性,使他所冥想的對象不能激他實行。有許多人因為遇了非常的,未曾預見的困難,或因為有更合意的引誘,他便見異思遷,自然的拋開他所假定的計劃。

如果我們能訓練一個人,使他能夠考慮他的動作,審慎的實行他所考慮的動作;這個人有了這種程度,就可算是受了訓練。如果于這種能力之外,再能堅持進行用智慧選擇的途徑,不受外誘,不至迷亂,不畏困難,那末這個人便有了訓練的精髓了。所謂訓練,就是說具有操縱自如的能力;能支配可以利用的事物,用來成功所從事的動作。要使人知道他所要去做的事,并能敏捷的用所需要的事物去實行,這就是使他受訓練;無論是訓練軍隊,或是訓練心,都是這樣。訓練是積極的事情如威嚇人的精神,抑制人的趨向,強人服從,制人肉欲,使下屬于己的人做不適宜的工作;——此等事是否有訓練的效能,只要看他們能否使人認識他自己所為何事,能否使人堅毅進行,成功他所做的事。

“興趣”與“訓練”是彼此相關聯(lián)的,不是彼此相反對的,這個要點實在是很顯明,用不著多說?,F(xiàn)在略為說明如下。(1)即如較屬理智方面所訓練出的能力——對于所做的事的結果的領會能力——如果沒有興趣,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兒童對于所做的事既無興趣,就是要使他審慎考慮,他也不過膚淺浮泛的。敷衍塞責罷了。做父母與教師的人往往埋怨,——埋怨得不錯,——說“兒童不愿意聽,不愿意了解。”殊不知兒童所以不肯用心,乃是因為所用的教材與兒童沒有關系。這種情形誠然是要補救改良的;但是改良的方法,不應用反使兒童不注意,反使兒童覺得討厭的方法。就是尋常有人因為兒童不肯用心,加以責罰,也是要使得兒童覺得這件事不是與他毫無關涉的事情:這也是一個方法,喚起兒童的“興趣”,或使他覺得這事的關聯(lián)。不過這種方法有無長久的價值,須視他是否僅能在形體上刺戟兒童,使他呆照成人所喜的方法做去,還是能使兒童思考,能使兒童知道回想他所做的事,了解他所做的事的目的。(2)一個人要有堅毅的實行能力,尤不能缺少興趣,這是更顯明的事實。譬如做雇主的人,決不肯雇用對于所做的事沒有興趣的人。又如有一個人請一位律師,或一位醫(yī)生,倘使被請的人于事不宜,只能勉強從事,他決不想他們更能依良心堅持為他干去。我們只要看一個人對于所做的事的興趣,就可度量他所預見的結果能否使他積極進行,以謀實現(xiàn)。

(二)興趣觀念在教育上的重要 在任何有目的的經驗里面,興趣就是我們對象的發(fā)動力,——無論這種對象是看得見的,或僅呈現(xiàn)于我們的想象。就具體方面講,我們如能承認興趣在教育的發(fā)展上面有發(fā)動的功用,這種覺悟便能引導我們注意各個兒童有他的特別能力,特別需要,與特別趣向。承認興趣重要的人,便不至武斷說:因為有若干兒童偶然由同一教師教授,用一樣的課本,他們的心就能有一樣的效用。其實雖用一樣的教材,各個兒童對于功課的態(tài)度,各個兒童了解所受功課的方法,各個兒童對于功課的反應,都隨著這材料所喚起的特別興趣而各有差異;而這材料所喚起的特別興趣,又因各人的天性,各人的過去經驗,各人的生活計劃等等,亦各有差異。上面所說的是要表明:如果我們承認興趣在教育上的重要位置,便不至埋沒個別的特殊個性。但是關于興趣的事實,也能供給我們資料,用來研究教育哲學上的普通價值。如果我們能正確的了解關于興趣的事實,我們便能避免某種關于“心”與教材的錯誤觀念;這種錯誤的觀念,在從前哲學思想上曾經盛行一時,對于教授與訓練的方法也很有利害的桎梏勢力。這個觀念把“心”與所要知道的東西與事實劃分;把“心”視為隔離孤立的東西,具有獨立存在的心的狀態(tài)與活動。信這個觀念的人,以為知識是純粹心的能力,對于所要知道的事物之外形應用,或是因為外面的材料在我們心里所成的印象,或是由于這兩種作用的合并。于是他們把材料視為自身完全的東西;以為材料不過是要學習的或要知道的東西,學習的方法不外兩途,或由于自愿的把“心”用到材料上面去,或是由于把材料在心里引起印象。

但是關于興趣的事實,表明這種觀念是荒誕無所根據的。我們就經驗所知的“心”是一種對付環(huán)境的能力;這種對付的行為,根據對于將來結果的預見,以主宰將來發(fā)生的結果。至于所要知的材料,不過是我們認為與所預料的趨勢有關系的事物(無論是有益的或是有礙的事物)。以上所說的話,或者過于抽象,不能使人十分明了。現(xiàn)在請舉一個例證,可以使人格外領悟。

譬如你是用打字機在那里打字。倘使你是一個打字老手,你所養(yǎng)成的習慣自能照顧手指與鍵子的活動,你的思想便無須用在這些上面,可自由的用于你所打的題目了。但是假使你對于打字并不伶巧,或雖能伶巧,你的打字機不大好。這樣一來,你們的時候,就要用智力來應付了;你不是要胡亂的打那打字機上的鍵子,縱任結果隨便發(fā)生;你是要把若干字打成一定的秩序,使有意義。這個時候,你注意照顧所打的鍵子,注意你手的運動,注意打字機上的色帶或機構。這個時候,你的注意不是亂用,乃是集中于有關系你所做的事的一切事物。你在這個時候是很留心的,是很注意當前的事實,因為這些事實是要成就你所做的事的要素。你須尋出你所憑藉的事物;你須尋出可得操縱自如的情況;你須尋出有何困難與障礙。這種先見之明,這樣參照預見事物的觀察,就構成你的“心”。如果我們的動作不含有這種對于將來結果的先見之明,對于憑藉與障礙的審慎觀察,那末這種動作不是僅屬習慣的動作,便是盲目的動作。無論是習慣的動作,或是盲目的動作,都不含有理智的作用。如果對于所立意去做的事,模模糊糊,游移不定,對于成就這事所需要的條件,又無審慎的觀察,這種人就是笨伯,或僅有一部分的智力。

倘若我們再用上面所說的那個例,不過所用的打字機是好的,或打字的人是一位老手,他的“心”用不著注意打字機的運動,只要注意他所要寫的東西,與上面所說的原理也是一樣。這個人正在打字的時候,他也有一種向前進行的活動;他注意如何發(fā)揮他要寫的題目。除非他打的時候像留聲機里面的談話,他打的時候,就是要用智力。這個時候他怎樣用智力呢?就是:他一面打字,同時要留心他的資料與所研究的要點應有的結論,并時時觀察,時時追想,利用與結論有關系的材料。他這個時候的完全態(tài)度,是一種關心的態(tài)度,留意將成的事與此事有關系的一切材料。如在這個行為里面,對于將來可能的結果無先見之明,因此他的行為無一定的趨向,這種行為便不含有智力的作用。如僅在想象上預料將來的結果,并不注意成就這種結果所需要的條件,這種人也不過是自欺,或作無用的夢想,——不過有不完全的智力。

如上面所舉的例是可作代表的,那末所謂“心”,并不是孤立完全的東西;是指用智慧指揮的動作秩序,——這就是說,這種動作的進行程序里面有目的,同時并須選擇手段,用來達到所欲成的目的?!爸腔邸币膊皇且粋€人所私有的特異的占據物;一個人所參與的種種活動須有剛才說的特性,他才是有智慧的人。而且一個人所參與的種種活動,無論他曾否用智慧去參與,也不是他個人專有的產業(yè);這種種活動不過是他所從事的,他所參與的事情。同時還有其他事物,其他人物的變化,也有合作與阻礙的勢力。個人的動作,也許是一件事的進行程序的起點;但是這件事的結果如何,全視他的反應與其他事物的相互作用。如不把“心”視為“與其他要素共同參與產生結果”的一個要素,那末所謂“心”便沒有意義了。

所以教授法所當應付的問題,是如何能尋得一種材料,使兒童從事有目的,有作用,有興味的活動,使兒童應付事物,不把這些事物當作操練身體的器械看待,但當作必須用以成就目的之景況看待。我們從前說過“法式的訓練”;要補救這種法式訓練的流弊,不是要把“特別的訓練”(specialized disciplines)來代替他,是要修改關于“心”與“心的訓練”的觀念。補救這種法式訓練流弊的方法,是要發(fā)現(xiàn)有代表性的各種的活動(無論是游戲,或是有用的作業(yè)):這種活動能使做的人關心,覺得這種活動的結果于他有密切的關系;要完成這種活動,做的人不得不用回想與判斷,藉以選擇所須觀察與追憶的材料。簡括說一句,關于“心的訓練”,流行許久的錯誤觀念,他的根源是把個人參與事物,向著將來結果運動的事實和個人根據這個運動的方向運用他的觀察,想象,與記憶的事實一概不顧。這個錯誤觀念的根源,是在把“心”視為自身孤立存在的東西,以為“心”是現(xiàn)成備來直接用到現(xiàn)有的材料上面去的東西。

在歷史的事實方面,這個錯誤的觀念有兩個流弊。(1)有人把這個錯誤的觀念,用來袒護沿傳的學科與教學法,不許人加以評判與必要的修正。他只要說這種學科與教學法都是有“訓練的功用”,便可塞人之口,不許再有所問。如僅表明這種學科與教學法是于人生無用的,是對于自我的培養(yǎng)無所裨益的,仍不足以推倒這個錯誤的觀念。他只要指出他們有訓練的功用,就能阻塞一切疑問,就能抑制一切懷疑,就沒有再用理性討論的余地。依這個觀念的性質,這種說法是無從校正的。就是這種訓練在事實上沒有結果,就是學生訓練無效,因此失卻自主的智力,教師也不怪學習或教學法的不當,只怪學生自己不肯用心。學生的失敗,正是他需要更多訓練的明證,于是反是一個理由,藉以保存這個舊法。這件事的責任,由教師諉與學生,因為教師所用的教材無須經過特別的測驗;這種材料能否供給任何特殊的需要,或能否用來達到任何特別的結局,都是用不著問的。這種材料是用來實施有普通性的訓練,倘若沒有效果,這是因為學生自己不愿意受訓練。

(2)有了這個錯誤的觀念,人就以為訓練是消極的性質,不把訓練認為就是“成功事業(yè)的建設能力”的發(fā)展。我們已經說過,所謂“意志”,是指向著將來前進的態(tài)度,顧到將來可能結果的態(tài)度;這種態(tài)度包含一種努力,要明白的,周到的,預先看出種種途徑的可能結果,能主動的認識某種預料的結果。如以為“心”不過是孤立自存的東西,不過有若干天賦的能力,可以直接用到現(xiàn)有的材料上面去,這樣一來,便要把“意志”或“努力”視為“勉強”。有了這種錯誤的見解,便以為一個人對于現(xiàn)有的材料,只有愿不愿用心的問題,至于材料如何,是無須問的。所用的材料愈是沒有關系的東西,愈是對于個人的習慣與趨向漠不相干的東西,愈須使他努力把心用到這種材料上面去,——因此更能訓練人的意志。依這種見解看起來,如果一個人因為材料里面有些有關系于他所要做的事,才注意去應用這種材料,這不算是有“訓練的功用”;就是如此能增加所愿要的建設的能力,也不算是有“訓練的功用”。依這種見解,專為訓練而用的材料,才有“訓練的功用”。如果教師所提示的材料是不適宜于學生的,這種見解愈易發(fā)生,因為在這個時候,教師以為除了訓練的價值,沒有其他動機。由此發(fā)生的當然結果,有一位美國滑稽家曾把表面的事實說出來:“無論你把什么教兒童,他既不喜歡你所教的東西,你無論教什么都是一樣的,沒有什么區(qū)別?!?

上面所說的流弊,是把“心”與“應用事物藉以達到目的”的活動,彼此劃分,各自隔離孤立。與這種隔離相應的還有一件事,就是把所要學習的各種教材,也彼此劃分,使各自隔離孤立。在沿傳的教育計劃里面,所謂教材,不過是要學習的如許材料。各門學科代表這許多獨立的門類;每一門類有他自己的獨立完全的編制原理。譬如歷史一門是這樣一群的事實;代數(shù)一門又是別一群的事實;地理一門又是別一群的事實,以及其他各門,直至數(shù)完了全部分的課程。各門功課都是自身現(xiàn)成存在的東西,因此他除了供給材料使“心”去獲得以外,他與“心”的關系便從此告盡,更無其他的關系。這個觀念也與規(guī)定課程的相沿習慣符合。向來學校規(guī)定每日,每月,幾年的課程,都是包括若干彼此不相聯(lián)絡的科目,以為每門功課都是自身完全的東西,——以為至少供教育的需用,應該這樣劃分。

以后在本書里面有一章專門考慮教材的意義?,F(xiàn)在我們所要說的是:與沿傳的教育理論相反的正當觀念,是主張智慧所學習的任何事物,都是要用來進行有主動興趣的活動的事物。一個人學習打字機,是要用來成就某種結果;我們要學習任何事實或真理,也是如此。如果一件事實或真理,是要用來完成一個人所從事的進行程序的,這種進行事業(yè)的結果又與這個人有切身的關系的,那末這件事實或真理就是他所要學習的一個對象,——是他質疑問難與回想的對象?!皵?shù)目”所以是學習的對象,并不是因為“數(shù)目”已經構成一種專門的學問,稱為“算學”;乃是因為“數(shù)目”能代表我們世界上的種種特性與關系,乃是因為“數(shù)目”是我們要成功種種事情所不可缺的要素。這樣廣闊的敘述,也許好像過于抽象。說得切實些,就是:在學校里面,我們如僅把要學習的學科提示學生,便是矯作的,無效的教育。如學生能了解數(shù)目的真確,與他所要做的事有密切的關系,這種研究便有效力了。這樣把所學習的對象,與有目的的活動,聯(lián)絡貫穿起來,就是教育上主張興趣的理論所包括的全部分的要義。

(三)這個問題在社會方面的關系 我們在上面所述的理論的錯誤,雖表現(xiàn)于學校里的辦法,而這種錯誤觀念的自身實在是社會生活狀況的結果。如僅有教育家方面不再相信這種理論的錯誤,雖也應該更能改革社會的狀況,但是要排除實際的困難,仍是未能。人們對于世界所持的基本態(tài)度,全因他們所參與的活動的性質與范圍所固定。藝術的態(tài)度,是一個好例,可以表明關于興趣的理想。所謂“藝術”(art)既不是僅屬在內的,也不是僅屬在外的;換言之,既不是僅屬精神的,也不是僅屬形體的。他有一點與別樣形式的動作一樣,也是要使世界上的事物因此發(fā)生變化。有一類動作所成的變化(這種變化可稱為機械的變化,以示別于藝術所成的變化),僅屬在外的;他不過變動具體的物質。這種變化不能增富人的理想,不能使人的情緒與智力因此格外豐富。還有一類動作所成的變化,不過使人因此能夠自維生計,不過使人因此能得在外的裝飾與炫耀。我們現(xiàn)在社會里面的許多活動,無論是屬于工業(yè)方面的,或是屬于政治方面的,總不出這兩類。從事這些活動的人,與直接受這些活動影響的人,對于他們的工作,都不能有圓滿的與自由的興趣。因為一個人所做的工作缺乏目的,或因為他的目的過于狹隘,所以他的智慧未得適當?shù)倪\用。這個同一的情形,也使許多人不想改革現(xiàn)狀,但在想象上自求安慰。他們但恃情感與幻想的在內的運用,藉以自娛,他們有美學的態(tài)度,但卻沒有藝術的態(tài)度,為什么呢?因為他們的感情與意象都向著他們自身轉,不是用為動作的方法,藉以改變現(xiàn)狀。他們的精神生活是全屬情感的作用;全是享用心里想象的美景。就是科學的事業(yè),也許有人把他作為避難的處所,避開人生困難的狀況,——不是把他作為暫時養(yǎng)精蓄銳的機會,預備將來對付世界的用處,“藝術”這個名詞,也許有人以為他所表示的意義,與具體事物的特別改造無關,不是要使得我們的心格外覺得這種事物的意義;他們以為所謂“藝術”不過是能喚起人的奇異的幻想與情感的縱肆。“實用的”人與偏于理論的人,彼此隔離孤立,互相輕視;美術與工藝的牽強劃分;都足以指示這種趨勢的現(xiàn)象。這樣一來,興趣與心都限于狹隘的范圍,或使人的興趣與心用在不正當?shù)牡胤?。講到這一點,讀者可參看前面一章所說關于效率與文化修養(yǎng)的偏面意義。

如果社會的組織有勞動階級與閑暇階級的區(qū)分,那末上段所說的情形,決不能免的。在這種社會里面,一方面做事的人因終日與苦工為緣,他們的智慧都呆笨起來了;在別方面,可免業(yè)務訓練的人,他們的智慧也徒用于驕奢淫佚的事情?,F(xiàn)在大多數(shù)的人類,仍然缺乏經濟的自由。他們的業(yè)務都是因偶然的境遇所固定的;他們的業(yè)務,不是他們能力與環(huán)境的需要及憑藉,相互作用的常態(tài)表現(xiàn)。我們現(xiàn)在所有的經濟狀況,仍驅迫多數(shù)人陷入奴隸的境地。因此的結果,手握實際權力的人所有的智慧,也偏狹得很。他們不但不能應用智慧來征服自然,以利人類,反而用來利用別人,藉以達到他們“無人道的”目的。只要這種目的是一個階級所專享的,就是“無人道的”目的。

這種情形,能解釋歷史上關于教育的許多舊訓成法。這種情形能使我們明白,教育制度里面各部分所以有彼此沖突的目的;例如大多數(shù)初等教育何以有狹隘的實利的性質,大多數(shù)高等教育何以有狹隘的“訓練的”或“文化修養(yǎng)的”性質。這種情形能說明何以學校的智識材料有與社會隔離的趨勢,成為學校里面的專門的材料,與社會不生關系;這種情形并能說明何以有許多人相信:“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是與有益人生職業(yè)的教育相反。

但是這種情形也能幫助我們界說現(xiàn)在教育的特殊問題。我們的學校雖不能立刻逃出以前社會狀況所立的理想;但是我們的學校,應該要養(yǎng)成一種理智的與情感的傾向,由此改良這種社會狀況。在這個地方,我們對于“興趣”與“訓練”須有正確的觀念,便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了。如果一個人,因為運用東西與事實,去應付有目的的活動(無論是游戲,或是作業(yè)),由此擴充他的興趣,訓練他的智慧,這樣一來,這種人所得的結果,既不至如學校里面無關實際的知識,也不至如呆板狹隘的,偏于“實用的”習慣。我們實施教育的時候,須使學生在作業(yè)里面用著他們自然的傾向,同時并要注意這種作業(yè)須用觀察,須藉知識,須用建設的想象力;這就是要改良社會狀況所最需要的教育。如我們所辦的教育,一面僅知注重機械的練習,養(yǎng)成不用智力的,外面的技能效率(按即勞動階級的教育);一面以為智識的聚積與實際生活無關,知識自身即是終極的目的(按即閑暇階級的教育);這種教育,就是容納現(xiàn)在的社會狀況,作為終極的狀況,不想改良他;這種教育應該擔負永續(xù)這種狀況的責任。我們要改造教育,使學生的學習,是由于應用智慧進行有目的的作業(yè);這種改造的事業(yè)固然是一件緩慢的事業(yè)。這種事業(yè)的成功,只能由于一步一步的進行;在每一時期進行一個步驟,如此逐漸的進行做去。但是不能因為這是一件緩慢的事業(yè),就藉為推諉的理由,一方面在名義上容納一個教育哲學,一方面在實施上又采用別個教育哲學。正是因為這是一件緩慢的事業(yè),我們更當勇敢的從事改造,堅毅進行,不屈不撓。

撮要 “興趣”與“訓練”,是“有目的的活動”里面互相關聯(lián)的兩個方面。所謂“興趣”,是說一個人與他的對象融合為一;這種對象能范圍他的活動,能供給成全這種活動所憑藉的事物或阻礙這種活動的障礙物。任何有目的的活動,都含有最初的方面與完成的方面;在這種最初與完成之間,還有居間的步驟。要有興趣,就是要成就這種繼續(xù)向前發(fā)展的情境,觀察所應付的事物,不是離開這種情境,把這些事物視為隔離孤立的東西。從最初未完成的情形,達到所欲成的結果,其間須經過若干時間;所以我們須要努力改造,須繼續(xù)不斷的注意與堅持,才能成功。這種態(tài)度,就是“意志”的意義,“繼續(xù)的注意能力”的發(fā)展,就是這種態(tài)度的效果。

這個主義,在教育理論方面,有兩層重要的關系。在一方面,他能使我們避免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心”與“心的狀態(tài)”是自身獨立完全的東西,把他們用在某數(shù)現(xiàn)成的實物與題目,就能獲得知識。依這個主義所表明,所謂“心”,與從事“有目的的”或“須用智慧的”動作程序,實在是一件事。所以我們如要發(fā)展“心”,訓練“心”,是要設備能夠引出這種活動的環(huán)境。在別一方面,這個主義能使我們避免又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為教材是隔離孤立,獨自存在的東西。依這個主義所表明,所謂“學習的材料”,與加入“有目的的,繼續(xù)進行的事業(yè)”的種種實物,意象,與原理(這些東西的加入,有的是有益于這個事業(yè)的東西,有的是障礙物),彼此也是一件事。這種向前發(fā)展的動作程序,他的結局與所需要的條件,做的人都是看了出來的;有了這種向前發(fā)展的動作程序,便能使“心”與物界聯(lián)絡貫串,成為一體。不像尋常往往把這兩方面牽強劃分,使彼此隔離孤立,不相聯(lián)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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