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 言

《文心雕龍》與中國文論 作者:戚良德


引 言

以《文心雕龍》為典型和代表的中國文論資源十分豐富,是中華文化重要而獨特的組成部分,有著自己完整的理論體系和話語系統(tǒng),并涉及中華文化的方方面面,然自近代以來,隨著西學傳入以及文學觀念的轉變,中國文論對中華文章和文化的有效性、適應性被嚴重忽視或忽略,中國文論的完整性和獨特性遭受削足適履的傷害。盡管我們近數十年來對《文心雕龍》和中國文論的重視是空前的,研究成果也頗為豐富,但研究理路、闡釋方式以及價值尺度主要還是西學的,《文心雕龍》和中國文論的本來面目和獨特價值仍然有待進一步彰顯。

《文心雕龍》和中國文論不等于今天的“文學概論”或者“文藝學”,而是有著獨特的話語方式和理論體系,有著多樣的內容和形式,并具有獨特的意義,這一切均基于多姿多彩的中國文化和文章。正因如此,《文心雕龍》與中國古代文論的價值實際上遠遠超越今天的“文學理論”,從而直通 21 世紀的文化建設,乃至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其所以然之理,乃在于這里的“文論”不等于今天所謂“文學理論”,因為這個“文”,不等于今天所謂“文學”。

中國古代的“文”或“文章”,并非與現代所謂“文學”相對的“文章”,而是形諸書面的所有“文字”,中國古代的“文學”,則是指“文”之“學”,即對“文”或“文章”的研究,也就是章太炎先生所說:“文學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謂之文;論其法式,謂之文學?!?sup>注自古以來,我們的“文學”一詞的主要含義指的就是關于“文”的學問。因此,在《文心雕龍》和中國古代文論中,“文學”一詞與現代文藝學的“文學”完全不同,而“文章”才大約相當于我們今天所謂“文學作品”。

在中國古代文論中,“文章”與“文學”、“文”與“學”是分得很清楚的。唐代姚思廉撰《梁書》,“今綴到沆等文兼學者,至太清中人,為《文學傳》云”,顯然,其之所以叫“文學傳”,乃以其所錄為“文兼學者”,“文”就是“文章”,“學”則是對“文”之研究,亦即“文”之“學”———關于文章的學問。正因如此,劉勰、鐘嶸等文論家就都被列入了“文學傳”,他們可謂真正的“文兼學者”,也就是文學家,這是毫不含糊的。

中國古代文論有著漫長的歷史,“文學”、“文章”的內涵和外延也并非一成不變,而是有著不少變通的用法,應該說情況是頗為復雜的。但萬變不離其宗,可以說,在整個中國古代文論史上,上述關于“文學”、“文章”的基本含義,乃是一以貫之的。只是到了二十世紀初,英文的“l(fā)iterature”一詞被翻譯為“文學”,用以指語言的藝術;“五四”運動以后,這一翻譯被廣泛接受并流行至今。對此,現代文藝學早已習焉不察了。但從中國古代文論的角度而言,這實在是一個歷史的誤會;因為這一誤會,使得現代漢語中的“文學”一詞面臨諸多尷尬的境地。比如,研究歷史的人是歷史學家,研究物理的人是物理學家,研究文學、尤其是研究古代文學的人,卻無“家”可歸,因為文學家一般是指那些從事文學創(chuàng)作的人,如莫言先生。錢鍾書先生可以被叫做文學家,那是因為他有《圍城》,而不是因為他有《談藝錄》,或者《宋詩選注》。再如,我們的中文系都有“文藝學概論”之類的課程,但這里的“文藝”一般不包括繪畫、音樂等藝術,而只是指文學;所謂“文藝學”,嚴格來說是“文學學”,只是這個“文學學”實在太拗口了,只好用不包括藝術的“文藝學”來代替。又如,現在很多大學都有文學院,但實際上文學院的人很少從事文學創(chuàng)作,應該說只有我們的魯迅文學院才是名副其實的。所以,大學里的文學院其實是指“文學學院”。還如,著名的《文史哲》雜志,這個“史”當然是史學,這個“哲”當然是哲學,可是這個“文”是文學嗎?《文史哲》雜志顯然不刊登所謂“文學作品”,這個“文”是指對文學的研究;對文學的研究只能叫“文學學”,所以“文史哲”并非“文學、史學、哲學”的簡稱,而是“文學學、史學、哲學”的簡稱。那么,同樣一個“學”字,在同樣的使用環(huán)境中,卻面臨如此的尷尬。為什么會有這樣的尷尬呢?就因為我們把“l(fā)iterature”一詞翻譯成了“文學”。這一翻譯首先是無視漢語的基本規(guī)范,試想,這里的“學”如果不是指學術、學問、學科,又能指什么呢?可是英文的“l(fā)iterature”似乎并沒有“學”的這些含義。也許正因如此,現代文藝學所謂“文學”之“學”,其實是不知所指、沒有意義的,所謂“文學作品”的習慣說法,實際上根本就是不倫不類的。因此,筆者以為,把“l(fā)iterature”一詞翻譯為“文學”,乃是一個歷史的誤會,因為它不僅無視漢語的基本規(guī)范,而且無視中國古代文論的傳統(tǒng),割斷了中國古代文論的傳統(tǒng)。

更重要的當然不僅僅是“文學”這一詞語翻譯問題的歷史誤會,而是由于對這一詞語的翻譯、運用、理解而拋棄了中國古代之“文”、“文章”和“文學”的基本內涵,從而也就放棄了其基本的文論話語體系,轉而以西方文藝學的理念來認識整個中國古代的“文”和“文章”,進而形成了近世所謂的“中國文學史”,這個近百年來成果頗豐的學科,實際上割裂了中國之“文”和“文章”,對中國文章進行了削足適履的取舍,強行納入了西方文學理論的話語體系之中,自然也就拋棄了《文心雕龍》與中國文論對中華文章的解讀范式。不僅如此,還進而以西方文學理論和批評的觀念及其體系,來規(guī)范和解讀豐富的中國文論資料,從而形成了近世所謂“中國文學批評史”、“中國文學理論史”以及“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等等名目不一而實則相同或相近的學科,毫無疑問,這仍然是削足適履、方枘圓鑿的。

那么,還原中國古代文論的話語,是否就能擺脫這一尷尬的境地呢?應該說,這是一個極為復雜的問題,不是簡單的肯定或者否定可以回答的。但就“文學”、“文章”之詞而言,筆者認為是可以解決的。按照中國古代文論中關于“文學”、“文章”的基本話語,研究“文”(文章)的人自然就是文學家了,所謂《文史哲》,當然是“文學、史學、哲學”的簡稱,原本是名副其實的。然則,“ literature”一詞便不能翻譯為“文學”,而應該翻譯為“文章”;而作為“文章之學”(Literary study)的“文學”,當有另外的專指一門學科的詞語來翻譯。不過,問題在于,當“文學”一詞在現有意義上被普遍運用了一個世紀之后,它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單一的詞匯了,而是與眾多詞匯、文句乃至文化現象相關聯(lián),而且又直接影響到人們對“文章”一詞的理解和使用。如上述所謂“中國文學史”這門學科,按照中國古代文論中“文學”的概念,其內容應該是對王充所謂“文章之學”的歷史敘述,相當于今天所謂“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然而現在的所謂“中國文學史”,成了“文”、“文章”之歷史的敘述,其名稱中的“學”字已完全沒有意義。這只要與“中國史學史”學科的含義加以比較,其名不副實的尷尬便一目了然了。所以,居今而言,如果把“l(fā)iterature”翻譯為“文章”,則涉及很多相關的問題,一時還難以被接受和使用,所謂文論話語的還原也就決非一蹴而就的了。

顯然,無論是我們今天所謂“文學”的概念,還是我們在此概念下所進行的一系列研究,都已經有了百年的歷史,它已經進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這個歷史的誤會不可能一下子消除,我們也不可能一下子回到所謂“中國文論”的語境和原意。即便有意都很難完全扭轉這個局面,何況在很多學者的文章中,根本還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即便意識到了,行文中有時也很難完全避免上述所謂尷尬的語境(本書的很多地方正是這樣)。正如曹順慶先生所說:“百年的文化痼疾當然不能憑幾個人的努力就可以一下子解決,需要文化界、文論界的同仁一起來理性地反思過去,或宏觀或微觀地從各個方面來進行這樣的文化工作,指出過去的失誤并為未來中國的文化文論的健全走向貢獻自己的一點力量?!?sup>注

季羨林先生早就指出:“我們中國文論家必須改弦更張,先徹底擺脫西方文論的枷鎖,回歸自我,仔細檢查、闡釋我們幾千年來使用的傳統(tǒng)的術語,在這個基礎上建構我們自己的話語體系,然后回頭來面對西方文論,不管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加以分析,取其精華,為我所用?!?sup>注對此,筆者深以為然,并曾指出:“我想,‘仔細檢查、闡釋’工作的重要性,研究者們大多已認識到了;但這個檢查和闡釋要‘徹底擺脫西方文論的枷鎖’而‘回歸自我’,則是一個相當艱苦的過程?!?sup>注這里,筆者想要補充的是,無論這一回歸過程如何艱苦,要想擺脫現代文藝學中諸如“文學”等詞語的諸多尷尬,我們都必須認真面對并最終踏上中國文論話語的回歸和還原之路。

因此,超越從西方引進的所謂“文學”觀念,回歸中國文論的語境,還原中國文論的話語體系,從而原原本本地闡釋中國文章、文學以至文化,發(fā)掘其獨特的價值和意義,乃是《文心雕龍》與中國文論研究的當務之急;在此基礎上,放眼全球文化和文學,找到中國文論自己的位置,則是《文心雕龍》與中國文論研究的歸宿。

注:章太炎:《國故論衡·文學總略》,《章太炎學術史論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 43 頁。

注:[唐]姚思廉:《梁書》,北京:中華書局,1983 年,第 686 頁。

注:[漢]王充:《論衡·量知》,劉盼遂:《論衡集解》,北京:古籍出版社,1957 年,第 254 頁。

注:曹順慶:《〈價值理性與中國文論〉序》,劉文勇:《價值理性與中國文論》,成都:巴蜀書社,2006 年,序,第 4 頁。

注:季羨林:《門外中外文論絮語》,《季羨林人生漫筆》,北京:同心出版社,2000 年,第 422 頁。

注:戚良德:《文論巨典———〈文心雕龍〉與中國文化》,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5 年,第 3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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