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與雜文
臺灣的散文不但名家輩出,一般的水準也不算低,可是某些習見的散文選集,尤其是近來的年度散文選,并不能充分表現(xiàn)這種文體的多元生命。習見的散文選集所收的,幾乎盡是抒情寫景之類的美文小品,一來讀者眾多,可保銷路;二來體例單純,便于編輯。其中當然也有不少足以傳世的佳作,可是搜羅的范圍既限于“純散文”,就不免錯過了廣義散文的雋品。長此以往,只怕我們的散文會走上美文的窄路,而一般讀者對散文的看法也有失通達。
所謂美文(belles-lettres),是指不帶實用目的專供直覺觀賞的作品。反之,帶有實用目的之寫作,例如新聞、公文、論述之類,或可籠統(tǒng)稱為雜文。美文重感性,長于抒情,由作家來寫。雜文重知性,長于達意,凡知識分子都可以執(zhí)筆。不過兩者并非截然可分,因為雜文寫好了,可以當美文來欣賞,而美文也往往為實用目的而作。
且以《古文觀止》為例。全書十二卷,前五卷幾乎清一色是歷史著作,選自《左傳》《戰(zhàn)國策》《史記》等書。第六卷的漢文性質(zhì)頗雜,多為詔策章表之類的應用文字。從第七卷起才有類似今日所謂散文小品的美文,如《歸去來辭》與《北山移文》,但是仍有《諫太宗十思疏》與《為徐敬業(yè)討武曌檄》一類的公文。后面的五卷,從唐文到明文,也都是美文和雜文并列。再以《昭明文選》為例。這部更古老的文學選集,前半部是詩賦,可謂美文,后半部卻是公文、書信、論述、碑誄之類,全屬雜文。由此可見,我國的散文傳統(tǒng)非但不排斥雜文,還頗表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