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詩·關雎》補說

含英咀華——吳小如古典文學叢札 作者:吳小如 著


《詩·關雎》補說

近兩年發(fā)表評論《關雎》一詩的文章有好幾篇,且都是新說,好像從前的人根本沒有讀懂這篇家喻戶曉的詩作,直到今天才被人窺破天機。這里不想對這些文章一一評論,只想就其中的兩種意見談談個人粗淺看法。

一種新意見是錯簡說。持這一說法的同志主張把“參差荇菜,左右流之”至“悠哉悠哉,展轉(zhuǎn)反側(cè)”這八句移到最后作為結(jié)尾,理由有兩條。一是“求之不得”以下四句的句型與“參差荇菜”二句不同,二是根據(jù)《論語》里孔子的話:“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來斷定此詩有“亂辭”,即卒章,而卒章句型當然跟中間的句型不一樣。我以為,這一說法只從形式去考慮問題,而置內(nèi)容于不顧,而后者才是主要的。我在拙作《說〈詩·關雎〉》中曾這樣理解,第二章是現(xiàn)實主義的寫法,第三章則近于浪漫主義的想象。而且正由于詩人(或取此詩以入樂的人)認為美好的愿望最后是能夠成為現(xiàn)實的,才把它用作結(jié)婚時的樂章??鬃铀哉f它的《亂》“洋洋乎盈耳”,正是因為結(jié)尾的“鐘鼓樂之”有強烈的喜慶氣氛。如果最后的結(jié)果乃是一場希望落了空,成為“單相思”的愛情悲劇,就從詩句的涵義看,統(tǒng)治階級既不會用它來做為舉行婚禮時所奏的樂章,即使奏了出來恐怕也“洋洋”不了。至于詩味的索然就更不在話下了。我看到的論文中不止一位都把此詩講成愛情悲劇(盡管他們未提及有無錯簡),似乎都在翻幾千年前的案,而且有不管歷史背景、為翻案而翻案的傾向。所以我也就不再一一駁難了。

古人寫詩,不僅寫實,也寫理想、抱負,甚至幻想,有人抒情時還發(fā)發(fā)牢騷。但從《詩經(jīng)》的某些作者開始,直到杜甫、韓愈,都懂得一個道理,即在詩中寫心理活動中時是要注意主人公所處的環(huán)境的。杜甫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他那種悲天憫人“安得廣廈”“大庇天下寒士”的思想是在他睡不著覺的時候展開的,而當他出門去追尋“屋上三重茅”時,他是來不及想這些心思的。韓愈的《山石》在結(jié)尾處發(fā)了幾句牢騷,那也是他第二天離開廟宇踏上歸途時一路上的感慨,而在此詩一開始的地方,詩人只愁山路難行,只想著趕快到寺投宿,也無暇考慮個人的憂患得失。這也正同《關雎》的作者一樣,只有他在“展轉(zhuǎn)反側(cè)”之際才想到有朝一日愛情獲得成功,婚禮能夠舉行,他一定要“琴瑟友之”、“鐘鼓樂之”,這才符合寫詩的邏輯層次,如果顛倒過來,恐怕就很難從意義上自圓其說了。

至于說句型不一致,這在《詩三百篇》里是可以找到很多例證的,即《國風》亦不例外。就拿緊接著《關雎》以后的幾篇詩來說吧,《葛覃》、《卷耳》、《擊鼓》等等,幾乎都不完全回環(huán)往復,使句型一致,而是多少有些參差?!对娙倨肥墙?jīng)過周王朝以及各諸侯國的統(tǒng)治階級加過工才配上音樂的,雖以句型整齊為基準,但偶有出入也不值得大驚小怪。

還有一種新解釋,認為“左右流之”的“流”即流水之流,并說把“流”講成“求”、“采”的同義詞是錯的,是缺乏根據(jù)的,我以為,這是對三家詩沒有仔細研究的緣故。我曾寫過一篇小文,考訂以“流”訓“求”、“采”為劉向所宗的魯詩說,并用《呂氏春秋》高誘注(有好幾處)證成其義,可惜它在“十年浩劫”中丟失,只有以后重新搜集資料,寫成文字,再與持不同講法的同志爭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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