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王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生于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卒于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五十七。因曾于故鄉(xiāng)陽明洞聚徒講學,自號“陽明子”,當時及后世學者都稱他為陽明先生。
陽明的先祖王性常,明初曾任兵部郎中,后赴廣東督運軍糧,歸途遇海盜殉職。此后數(shù)代,皆在鄉(xiāng)耕讀,沒有出仕。祖父王倫,守著祖上遺留的數(shù)篋圖書,嘯詠竹林,被人目為晉代陶淵明一流的人物。父親王華,早年也備嘗貧苦,與夫人鄭氏艱難起家,雖然在成化十七年(1481)中了進士第一名,官至南京兵部尚書,景況略有好轉(zhuǎn),不久又因陽明得罪權(quán)臣劉瑾,被迫致仕,抑郁以終。這樣的家庭傳統(tǒng),對于陽明刻苦自勵、銳于進取、獨立不羈、敢于藐視權(quán)威之精神的養(yǎng)成,具有相當影響。
陽明自幼天資聰穎、深思好學,相傳年僅五歲,聽祖父朗讀詩書,即能默記在心,跟著背誦。十一歲時,因父親在京任職,隨祖父前往探親,路過鎮(zhèn)江金山寺,祖父與客人即景賦詩,正在沉吟未就之時,陽明卻已將詩作成:金山一點大如拳,打破維揚水底天。
醉依妙高臺上月,玉簫吹徹洞龍眠。眾客大為驚異,又出題叫他詠蔽月山房。陽明稍加思索,朗聲應(yīng)道:山近月遠覺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便見山小月更闊。不僅才思敏捷,氣魄非凡,從中又透露出陽明善于觀察與思辨的性格特征。
到了北京,陽明接觸到京師的文物和父輩友人,眼界擴大,性格更為豪邁不羈。父親為他延請塾師,嚴加管教,作封建時代士子讀書求仕的準備。陽明對科舉時文頗感厭煩,有一天問塾師:什么是第一等的事情?塾師答:那當然是讀書登第(考中)了??墒顷柮鲄s不以為然,說:登第恐怕還算不上是第一等的事,還是讀書學作圣賢更重要!父親身為狀元,這是千萬學子夢寐以求的理想,陽明小小的心靈里,竟未覺得了不起,而認為只有通過讀書成為圣賢,完成自己的品德與人格,才是天地間第一等的事,才算是天地間的第一等人。這種強烈地希望成為“圣賢”的理想,此后主宰了陽明的人生。
十五歲的時候,陽明游歷了長城居庸關(guān)等處,周覽形勝,“慨然有經(jīng)略四方之志”。陽明所處的時代,各地少數(shù)民族與漢族的沖突不斷發(fā)生,南方的黔、桂、粵、閩、贛等地,時有動亂出現(xiàn);北方蒙古族的瓦剌部落不斷南侵,對中原造成極大危害。陽明受時勢的影響,加以父親任職兵部,因而也喜歡談兵,“每遇賓宴,常取果核列陣勢為戲”。兵書以外,陽明又博涉孔孟經(jīng)書、程朱理學、佛道等書,用以擴充自己的知識。這一時期的陽明,志向遠大,興趣廣泛,生命中蓬勃著強烈的求知欲,精神上表現(xiàn)得十分執(zhí)著和狂放。對于凡能接觸到的學問,他都有著濃厚的興趣,有時竟至癡迷的地步。十七歲時赴江西南昌迎娶新婦,成婚之日,漫步走進當?shù)匾蛔烙^,看到一位道士在打坐,激起好奇之心,便向道士叩問養(yǎng)生之道,并隨著靜坐練習,以至忘卻了回家,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人尋回。二十一歲成為舉人后,陽明在京師研讀宋儒朱熹的理學著作,為了體會朱熹“格物致知”的學說,與友人坐在父親官署內(nèi)的竹林前苦思,要“格”竹子的理。未能獲解,堅持不輟,友人在三日后病倒,陽明堅持到第七日,也終因勞思過度而致疾。按照朱熹的說法,世間的一草一木都包含著各自的道理,通過“格物”就可“致知”,陽明未能領(lǐng)悟,就轉(zhuǎn)而用心于詩文詞章的創(chuàng)作。三十歲以前,他在京師與詩壇領(lǐng)袖李夢陽、何景明等人詩酒倡和,“以才名相馳騁”;回到故鄉(xiāng),則與同鄉(xiāng)喜好詩文者組織詩社,連素來自負的老輩也都對他表示欽服。但是詩文成就并不能滿足陽明的志向,“辭章藝能,不足以通至道”,他內(nèi)心渴求的,仍是所謂“希圣希賢”之學,但苦于未能找到入手的途徑,深感朱熹所說的“物理”與自己的意識難以溝通,苦思既久,抑郁成病,偶然聽到道士談養(yǎng)生之道,一度產(chǎn)生了入山隱居的念頭。
弘治十二年(1499)春,二十八歲的陽明考取了進士。次年,授為刑部主事,從此步入仕途。當時邊疆地區(qū)時有戰(zhàn)亂,陽明考察形勢后,立即上疏陳言邊務(wù),向皇帝提出“便宜八事”:“一曰蓄材以備急;二曰舍短以用長;三曰簡師以省費;四曰屯田以足食;五曰行法以振威;六曰敷恩以激怒;七曰捐小以全大;八曰嚴守以乘蔽?!狈饨〞r代的官員上疏言事,除了向統(tǒng)治階級建言立策,也含有向皇上顯示自己才具謀略的用意,紙上所談,雖合于事理,卻未必都能見諸實行。從陽明日后參與軍事行動時所建立的“事功”來看,他對于“治國平天下”的理想,是深有積蓄并能親身實踐的。
此后數(shù)年中,陽明的主要活動為:二十九歲時任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曾奉命到江北審問囚犯,對冤案多所平反。公事完畢后游安徽九華山,作賦言志,氣勢磅礴,要做超越宇宙、獨往獨來的異人。三十三歲時前往山東主持當年鄉(xiāng)試,回任后改任兵部主事。三十四歲時,與著名學者湛甘泉在京師訂交,共以倡明“圣學”為事,并開始與友人、學生一起討論有關(guān)“身心”的學問,被人認為是好奇立異。
正德元年(1506)武宗即位,這是歷史上一位有名的昏君,驕恣橫暴,無惡不作。當時宦官劉瑾擅權(quán),南京科道戴銑等人上章諫阻,違背了武宗旨意,被逮捕入獄。科道官員本有犯顏上諫的職責,陽明出于義憤,抗疏上救,結(jié)果觸怒劉瑾,受了廷杖四十的酷刑,死而復(fù)蘇,也被下在監(jiān)獄。不久,被貶到萬里之外的貴州龍場驛去做驛丞。次年夏天啟程赴黔,劉瑾余恨未消,遣人跟蹤,圖謀在途中加害陽明。陽明行至浙江,棄衣于錢塘江畔,托言已投江而死。一路輾轉(zhuǎn)跋涉,歷經(jīng)艱危,終于在正德三年(1508)夏到達龍場,時年三十七歲。
陽明中年遭貶遠謫龍場驛,是人生的重大轉(zhuǎn)折,也使他的思想發(fā)生蛻變,并進入成熟期。按照孟子的意見,一個人要成為圣賢,必須經(jīng)過“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的磨煉,而這種磨煉,除了主觀愿望以外,還須客觀環(huán)境的造就。陽明謫戍以前,少年時才氣蓬勃,青年時志向遠大,曾致力于詩文創(chuàng)作,又鉆研佛道之學,尤其對朱子“格物致知”學說下過苦功,希望能以自身的內(nèi)心體驗,完成個人的哲學觀和道德修養(yǎng),但是始終沒有成功。他感到苦惱的是,朱熹所說的事物之“理”,與自己的本心,總是不能融而為一。再說,照著朱熹的格物窮理方法,即使把竹子、草木的“外理”格得明明白白,又能對內(nèi)心產(chǎn)生什么影響?長久積壓的疑團,經(jīng)過在龍場的艱苦磨煉和思索,終于獲得了解答。
龍場位于貴州北部叢山峻嶺中,是由貴州通往四川的驛程上的一個小站,瘴癘侵人,荊棘遍地。當?shù)鼐用翊蠖酁檠哉Z難通的苗民和少數(shù)來自中原的亡命之徒,文化落后,生活艱苦。從中原來到這里的遷客,十有八九不能適應(yīng)當?shù)氐钠D苦生活。陽明身受廷杖,遠謫異鄉(xiāng),本是九死一生之人,此時自覺已將生死榮辱置之度外。聽說劉瑾仍對自己憾恨不已,他特意造了一口石棺,自誓說:吾唯俟命而已。表示自己不僅放棄了常人的得失計較,連生死的念頭都已打消,于是“日夜端居靜穆,以求靜一,久之胸中灑灑”,也即排除了胸中的雜慮而進入氣度恢弘、無所粘滯的境界。苗民以洞穴為居處,陽明教他們構(gòu)筑木屋;隨從的人相繼病倒,陽明卻安然無恙,他為病人劈柴挑水做飯,又詠詩歌,唱俚曲,雜以詼諧笑談,給他們以娛樂安慰。陽明深夜內(nèi)?。喝绻ベt處于我的地位,他們將怎樣對付這種環(huán)境呢?恐怕也只是像我這樣做吧!突然他大徹大悟了,長期以來苦惱著自己的憂慮頓時消去,他歡呼著跳躍而起,驚喜交集,從此對“格物致知”有了自己的解釋。這就是陽明的“龍場悟道”。
那么,陽明所悟到的是什么呢?他從自己的經(jīng)歷中,體會到了個人的“心”的巨大作用——他處在這樣的逆境里而能做得和圣賢同樣地好,不就是受到自己的“心”的啟示、依據(jù)“心”的要求去做的么?可見“心”的作用何等偉大!在陽明看來,“心”的這種作用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也即人的本性。他說“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誤也”。這是說,原先以為圣人的道理存在于外部世界,因此循著朱熹等先儒的教導(dǎo),努力到外事、外物上去苦苦尋求;而現(xiàn)在才明白,圣人的道理本來就存于我們心中,“吾心即道”,所以也就無需向外事外物去探求。由此,他又引出了“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的結(jié)論,這也就是陽明“心學”的基本命題。這樣,陽明將我國歷史上的唯心主義世界觀發(fā)展到了極致。“心學”所以在陽明手中得到這樣的發(fā)展,一方面與陽明自少年時代以來就懷有的自我擴張、希圣希賢的強烈愿望有關(guān),一方面則由于他身處艱危,主觀意志高度昂揚,以個人的修養(yǎng)、毅力和學識平衡了自我,戰(zhàn)勝了困難,因而就將主觀意志的作用加以絕對化了。其實,陽明在龍場的困厄中所以能奮發(fā)自強、克服困難,保持身心的健康,固然是受其思想,即所謂“心”的支配,但其所以能這樣想而不是那樣想,仍然取決于其以前所受的教育。陽明把一切歸結(jié)于人的先天本性,是過于片面化了。
陽明在龍場驛的次年,又提出“知行合一”的學說,作為其“心學”體系中的重要論點。“知行合一”說的提出,一是不滿于當時讀書談道者的知而不行,言不符實,有心改變學風;二則仍是從龍場的艱苦生活體驗中獲悟,是對其“求理于吾心”說的發(fā)展。陽明所說的“知”,即每個人生而具備的“良知”。陽明所說的“行”,則含義較寬泛。從他所說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稱某人知孝,某人知悌,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悌,方可稱他知孝知悌,不成只是曉得說些知孝知悌的話,便可稱為知孝知悌”來看,則“行”包含了與“知”相對立的“實踐”之意。但從他“行之明覺精察處便是知,知之真切篤實處便是行”、“一念發(fā)動處便是行了”的表述來看,“行”與“知”又都指人內(nèi)心的認識活動,是“良知”顯現(xiàn)與擴充過程中精神活動的兩種形式。而陽明所說的“良知”,則指人們在長期的實踐中積累起來的道德心理,是一種融合于人們經(jīng)驗習慣與性情行為中的善良、仁愛、正義的秉性。按照唯物主義的觀點,人的道德心理產(chǎn)生于實踐,陽明則強調(diào)其主觀性。
正德五年(1510),由于劉瑾倒臺,陽明結(jié)束了謫戍生涯,升任江西廬陵知縣。在廬陵七個月間,他慎選里正,設(shè)立保甲制度,這是首次擔任地方官的施政試驗。不久,升為刑部主事,后調(diào)吏部主事,又升員外郎、郎中,再度成為京官。正德九年,陽明升為南京鴻臚寺卿,活動范圍又回到南方。這一期間,追隨陽明討論學問的學生逐漸增多,每逢師生講學,旁聽者數(shù)以百計。
正德十一年(1516),因閩、贛等處“寇亂”,陽明被薦升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南、贛,福建汀、漳等處。陽明至贛以后,推行十家牌法,編選民兵,使地方實行聯(lián)防自保,然后移文各地官軍會合,十四個月之后,平息了先后延續(xù)數(shù)十年的閩、贛等地“寇亂”。正德十三年(1518),陽明又率軍前往粵北“征寇”,不到兩月,獲勝班師。這期間,陽明以一介書生掌握統(tǒng)兵大權(quán),實現(xiàn)了他少年時代建功立業(yè)的向往。對于各地的“寇亂”,他剿撫兼施,恩威并用,每平定一處,就奏請在當?shù)卦O(shè)立新縣,然后立社學,定鄉(xiāng)約,行保甲,修書院,整理鹽法,勸諭百姓,對安定地方、鞏固中央政權(quán)統(tǒng)治,立下汗馬功勞。連年征戰(zhàn)之暇,陽明仍不忘講學,門人薛侃、歐陽德等隨侍左右,時時同老師講論“心學”,薛侃并在正德十三年八月將陽明與學生討論問答的語錄《傳習錄》上卷刻印行世。面對連年征戰(zhàn)的成績,陽明并不自矜,在致友人的書信中說:“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區(qū)區(qū)剪除鼠竊,何足為異?若諸賢掃蕩心腹之寇,此誠大丈夫不世之偉績?!笨梢娝钅畈煌模允堑赖氯烁竦耐瓿?,并將它置于世人所樂于稱道的“事功”之上。
正德十四年(1519),明王朝分封在南昌的寧王朱宸濠起兵反叛。宸濠平素野心勃勃,結(jié)交宦官,招納黨羽,久已蓄謀起兵。由于朝廷的姑息,武宗的昏憒,終于釀成震動朝野的叛亂。陽明當時正在江西,見寧王起兵,未等奉到朝廷命令,就倡義平亂,傳檄各府縣官員率義師共赴豐城會合。雖然事起倉促,兵力遠遠少于寧王,由于調(diào)度有方,指揮若定,僅用四十天時間就收復(fù)南昌,并與叛軍激戰(zhàn)于鄱陽湖一帶,大敗敵兵,生擒了宸濠及其偽官,隨后又克復(fù)九江等地。他所建立的“事功”,與歷史上其他賢哲相比,實屬罕見。
平定宸濠叛亂,并未給陽明帶來進一步作為于時代的機遇。武宗身邊的佞臣嫉妒陽明的功績,百般讒毀,乃至誣告陽明要擁兵造反。陽明的學生冀元亨甚至還被誣陷下獄,死在獄中。陽明經(jīng)歷了風波患難,更加堅信他的“良知”學說,因為良知是明是非、知善惡的,只要聽憑良知的指引,就能心地坦蕩,順應(yīng)事理,置生死禍福于度外。五十歲時,陽明在南昌正式提出“致良知”的口號,作為講學宗旨。不久以后,他返歸家鄉(xiāng),專意講學。四方學者,北自京師,南至廣東,不遠千里來浙江求學的,有數(shù)百人之多。學生們在紹興建造了陽明書院,門人南大吉收集陽明論學語錄,續(xù)刻了《傳習錄》中卷。
“致良知”說是陽明心學發(fā)展的頂峰,是陽明對“龍場悟道”所得的“心外無理,心外無事”和“知行合一”說的高度概括。陽明認為,“知善知惡是良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悌,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在不同場合,陽明又將“良知”說成是“道”、“天理”、“本心”,總之它是人人心中都具有、“不待學而有,不待慮而得”的天賦本性。而“致良知”的“致”,則是恢復(fù)、擴充,使良知達到極致的意思。通常,人的良知不顯露,是由于他們的良知受了“私欲”的蒙蔽。去除私欲,恢復(fù)本性,就是“致良知”的功夫。將良知運用到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都變得合理,也是“致良知”的功夫。陽明晚年對于良知的學說堅信不疑,反復(fù)譬解,凡有論說,萬變不離其宗,都以“致良知”為指歸。
嘉靖六年(1527),廣西思田州發(fā)生動亂,在鄉(xiāng)講學已六年的陽明,再度奉命帶兵前往征撫。九月出發(fā),十一月抵達梧州。陽明沿途咨訪,洞悉了動亂發(fā)生的原委,是由于朝廷對當?shù)厣坪蟠胫貌划敚谑巧鲜璩?,提議以撫為主。此后隨宜處置,招降盧蘇、王受等人,不折一兵一卒,即平息動亂,勝利返師。但陽明此行抱病出征,登山涉水,冒暑奔勞,肺病加劇,終于在嘉靖七年(1528)自廣西返回的途中病倒,十一月二十九日卒于江西南安,年僅五十七歲。臨終之刻,門人詢問遺言,陽明說:“此心光明,亦復(fù)何言!”
陽明倡導(dǎo)的“心學”,雖然在哲學體系上仍屬于主觀唯心主義的范疇,其所提倡的“致良知”,主要也仍在于加強實行“孝”、“悌”等封建道德,似乎與歷史上維護封建制的其他思想并無根本分歧;但由于他強調(diào)了“心自然能知”的觀點,并認為“心”所“自然”地作出的反應(yīng)、選擇就是“良知”的體現(xiàn)(參見本書所選《語錄一》),卻可以引導(dǎo)人們從中得出如下的結(jié)論:人應(yīng)該按照“心”所“自然”作出的反應(yīng)、選擇去追求和活動,社會應(yīng)該讓人們這樣做而不應(yīng)加以阻礙,這一結(jié)論,對于封建統(tǒng)治又具有其危險的一面。
當人們在面對某種情況時,其“心”所“自然”作出的反應(yīng)、選擇,雖然常受后天教育的制約,但也直接源自人的本能。例如,一個受過正常教育的孩子,看到別人的東西,盡管覺得好玩,而且周圍并無別人,他的“心”也不會“自然”地作出把那東西據(jù)為己有的決定;而沒有接受過“不能拿別人的東西”之類的教育,或者因幼小尚未接受此類教育的孩子,在看到其認為可愛的東西時,就會“自然”地拿來(或企圖拿來),而不管其是否屬于別人。很明顯,前者是后天教育的結(jié)果,而后者則出于先天的本能。又如,封建社會中的貧苦農(nóng)民,盡管飽受饑寒之苦,但由于其所受的教育,在通常的情況下絕不會“自然”地作出搶奪地主財物的選擇(這些教育使他們或覺得搶劫是不道德的,或認識到搶劫會帶來可怕的后果),但當面對嚴重饑荒、要求賑濟遭到拒絕、瀕臨餓死時,求生的本能就會使他們“自然”地產(chǎn)生搶劫地主糧食的愿望并付諸行動。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這種出于先天本能的“自然”要求和選擇,對封建統(tǒng)治往往是危險的,所以封建統(tǒng)治階級總是以其道德、法律等工具來限制、扼殺此類“自然”的要求。而從陽明“心學”中可能引導(dǎo)出的結(jié)論,卻使得基于人的本能而與封建制度相矛盾的若干“自然”要求和行動,成了“良知”的體現(xiàn),也即成了正義的、應(yīng)該肯定的行為。
正因如此,在陽明“心學”的繼承者中,逐漸分化成了兩派。一派強調(diào)其“致良知”學說中有利于封建道德的鞏固的方面,另一派則根據(jù)其“心自然會知”的學說,強調(diào)人的“自然”要求和欲望,并以此批評、否定封建道德和封建制度等范疇內(nèi)與當時社會形態(tài)不相適應(yīng)的部分,在明代晚期形成了一股洶涌澎湃的新思潮,其旗手就是杰出的思想家李贄(1527—1602)。這股思潮不僅流行于哲學、文學、藝術(shù)等領(lǐng)域,而且對社會風氣產(chǎn)生巨大的影響。從這一角度說,陽明“心學”對晚明新思潮的開創(chuàng)、啟迪之功是十分明顯的,它在我國哲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王陽明不僅是我國歷史上卓越的哲學家之一,他的散文和詩歌也頗具特色。所以,本書除著重選錄其代表性的哲學作品(語錄)外,也選入了少量文學性的散文和詩篇。
吳格(復(fù)旦大學圖書館古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