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想明白了才寫
作家的寫作習慣真是天差地別。有的人一定要躺著才寫得自在,比如馬塞爾·普魯斯特、詹姆斯·喬伊斯,放松的狀態(tài)下更能隨心所欲。有的人一定要站著才寫得順當,比如歐內斯特·海明威,繃緊的狀態(tài)下更能惜墨如金。有的人一定要在清早動筆,別人起了床就趕緊收工,寫作似乎是一件令人害臊的事情。有的人一定要在深夜操觚,別人睡了覺才安心從事,文字似乎是一群怕受攪擾的精靈。有的人一定要用鉛筆撰稿,失手擦去的文字很可能更有魔力。有的人一定要用鋼筆作文,手稿也是財富,那是何等深謀遠慮的心機。有的人喜歡縮在車里寫作,比如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擺弄幾張卡片,奇思妙想招之即來。有的人喜歡藏在林中寫作,比如安徒生,傾聽半日鳥叫,童話故事輕松成篇。有的人喜歡關在“囚室”中寫作,比如蕭伯納,那間花園小屋更像是他的牢籠。有的人非得泡在浴缸里,與自己裸裎相對,才能信筆馳騁,比如達爾頓·特朗勃、阿加莎·克里斯蒂。有的人非得去公墓里走一遭,說服死神,把躲在其背后的靈感捕捉住,才有續(xù)寫驚悚小說下一章的把握。
其實,對于作家而言,重點在彼不在此,五花八門的寫作習慣只是掩人耳目的障眼術,他們腦袋里千奇百怪的想法才是問題的關鍵。須知,成熟的想法宛如果實,就算作家懶得去采摘,也能等到它們從樹上掉落下來。
當年,我還是文學門外的菜鳥,真是個狂熱分子,無論白天黑夜,圓珠筆和稿紙始終處于待命狀態(tài)。靈感未至,我擔心它爽約。靈感已來,我又害怕它溜號。靈感就像一陣清風,來無影去無蹤,豈是靠得住的?很多時候,我只能捉瞎,逮住一個想法就硬寫,抓住一個念頭就蠻寫,結果無一例外,寫完數(shù)行就擲筆撓頭。
法國詩人夏爾·皮埃爾·波德萊爾有一句教言:“今天應該寫得多,因此應該寫得快,但要快而不急,因此要彈無虛發(fā),顆顆必中。要寫得快,就要多想,散步時,洗澡時,吃飯時,甚至約會時,都要惦記著自己的主題?!贝搜悦菜茝娬{奮筆疾書,實則強調沉思默想。作家真要是把自己的主題想透徹了,想明白了,什么謀篇布局,什么遣詞造句,全都水到渠成;什么鳳頭、豬肚、豹尾,半根毫毛不缺。
如何才能夠打開自己的腦洞,想個透徹,想個明白?我需要的是方法和路徑。老實說,在漫長的摸索期內,從不開竅到半開竅,與“透徹”“明白”總隔著幾百堵厚墻和數(shù)十條大街。平日的閱讀更像是鑿壁偷光,距離內心亮堂相差甚遠。從半開竅到全開竅,需要的則是悟性和契機。直到某日,“十字法則”擺在我眼前,渾身遍體仿佛過電?!巴橹斫猓斫庵椤?,沒錯,就是這十個字。
有時候,對于歷史,對于現(xiàn)實,我有了足夠的理解,卻尚未適配恰如其分的同情。有時候,對于社會,對于他人,我有了足夠的同情,卻尚未適配恰如其分的理解。理解和同情,任何一方的缺席、隱身或延遲響應都會制約思想的深化和情感的升華。
想透徹了,就是同情呼應了理解。想明白了,就是理解呼應了同情。唯其能夠理解,才會用心懂得。唯其能夠同情,才會設身處地。理解和同情的接軌,就是智慧頭腦與善良心靈的合龍,作家別無利器,這就是得心應手的利器。
沒想透徹,率爾成章,所得只是劣作。想明白了,一揮而就,所得必為精品。因此波德萊爾的教言迎刃而解,“彈無虛發(fā),顆顆必中”,那是何等的淋漓盡致,心滿意足。
這么多年,我在寫作的長路上跋涉,終于找到了“十字法則”——“同情之理解,理解之同情”,確定了自己的路數(shù)。理解力是左眼,同情心是右眼,無論哪只眼睛盲了,瞎了,變成“獨眼龍”,都是可悲的,也是可惜的。
這本自選集,就是我向“十字法則”的致敬。一切辛苦,悟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