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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古已有之”

魯迅著作分類全編(全15卷共19冊) 作者:魯迅


又是“古已有之”

太炎先生忽然在教育改進社年會的講壇上“勸治史學”以“保存國性”,真是慨乎言之。但他漏舉了一條益處,就是一治史學,就可以知道許多“古已有之”的事。

衣萍先生大概是不甚治史學的,所以將多用驚嘆符號應該治罪的話,當作一個“幽默”。其意蓋若曰,如此責罰,當為世間之所無有者也。而不知“古已有之”矣。

我是毫不治史學的。所以于史事很生疏。但記得宋朝大鬧黨人的時候,也許是禁止元祐學術的時候罷,因為黨人中很有幾個是有名的詩人,便遷怒到詩上面去,政府出了一條命令,不準大家做詩,違者笞二百!

而且我們應該注意,這是連內(nèi)容的悲觀和樂觀都不問的,即使樂觀,也仍然笞一百!

那時大約確乎因為胡適之先生還沒有出世的緣故罷,所以詩上都沒有用驚嘆符號,如果用上,那可就怕要笞一千了,如果用上而又在“唉”“呵呀”的下面,那一定就要笞一萬了,加上“縮小像細菌放大像炮彈”的罪名,至少也得笞十萬。衣萍先生所擬的區(qū)區(qū)打幾百關幾年,未免過于從輕發(fā)落,有姑容之嫌,但我知道他如果去做官,一定是一個很寬大的“民之父母”,只是想學心理學是不很相宜的。

然而做詩又怎么開了禁呢?聽說是因為皇帝先做了一首,于是大家便又動手做起來了。

可惜中國已沒有皇帝了,只有并不縮小的炮彈在天空里飛,那有誰來用這還未放大的炮彈呢?

呵呀!還有皇帝的諸大帝國皇帝陛下呀,你做幾首詩,用些驚嘆符號,使敝國的詩人不至于受罪罷!唉?。?!

這是奴隸的聲音,我防愛國者要這樣說。

誠然,這是對的,我在十三年之前,確乎是一個他族的奴隸,國性還保存著,所以“今尚有之”,而且因為我是不甚相信歷史的進化的,所以還怕未免“后仍有之”。舊性是總要流露的,現(xiàn)在有幾位上海的青年批評家,不是已經(jīng)在那里主張“取締文人”,不許用“花呀”“吾愛呀”了么?但還沒有定出“笞令”來。

倘說這不定“笞令”,比宋朝就進化;那么,我也就可以算從他族的奴隸進化到同族的奴隸,臣不勝屏營欣忭之至!

題注:

本篇最初發(fā)表于1924年9月28日北京《晨報副刊》,署名某生者。初未收集。1924年4月出版的《心理》雜志第三卷第二號上,刊有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學教授、中華心理學刊物《心理》編輯主任張耀翔的《新詩人的情緒》一文,把當時出版的胡適《嘗試集》、康白情《草兒》、郭沫若《女神》等新詩集里面的感嘆號加以統(tǒng)計,并嘲諷說:“仰看像一陣春雨,俯看像數(shù)畝禾田;縮小看像許多細菌,放大看像幾排彈丸?!闭J為這是消極、悲觀、厭世情緒的表現(xiàn),多用感嘆號的白話詩是“亡國之音”。1924年7月5日,曾教授魯迅文字學的章太炎在南京東南大學召開的“中華教育改進社”第三次年會上,作了《勸治史學及論史學利病》的演講,其中說:“生為一國之民,不治本國史學,直謂之無國家無國民性之人可也,聚幾萬萬無國民性之人以立國,則國魂已失?!濒斞赣懈卸l(fā),寫作了本文。文中“笞二百”系“笞一百”之誤,魯迅曾在1924年10月2日《晨報副刊》上發(fā)表《笞二百系笞一百之誤》一文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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