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認知和邏輯思維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人的“認知”和“邏輯思維”其實并不是一個概念。什么是邏輯思維呢?通俗點兒解釋,即我們借助概念、判斷、推理這些思維活動,去理性地認識事物以及事物之間的關系。邏輯思維又叫作抽象思維。我們經常根據(jù)一件事或者幾件事,運用歸納、總結、概括等方式,去推導出另一件事或者幾件事的過程和結果。這就是比較簡單的邏輯思維。
“認知”是什么呢?當你看到一個桌子或者一把椅子,你知道這是桌子,那是椅子;你的手被火燙了一下,你覺得疼,知道了火會傷害你,你對火有了認知。這個“認知”,不是一種“邏輯思維”,它不是一個歸納總結、演繹推導的過程。它的結果不是通過歸納總結、演繹推理這些邏輯思維活動得來的,人的認知和邏輯思維不是一回事。邏輯思維推導出來的結果都是道理,要經受得住實踐的檢驗,才能成為真理。但是火會燒傷人是一種客觀事實,是不需要邏輯思維去證明的。在這篇文章里,榮格所講的“認知自我”,主要是聚焦在人應該如何認知自我這個問題上。他沒有在文中教你怎么去進一步地糾正、改變你的行為,或指出你的邏輯思維有哪些問題,這些都不在榮格這篇文章的討論范圍之內,他只講了人要如何認識真實的自我這么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