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大意
我至貴地,可謂奇巧因緣。本擬住半月返廈。因變、住此,得與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說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眾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須常抱積極之大悲心,發(fā)救濟一切眾生之大愿,努力做利益眾生之種種慈善事業(yè)。乃不愧為佛教徒之名稱。
若專修凈土法門者,尤應先發(fā)大菩提心。否則他人謂佛法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若發(fā)此心者,自無此誤會。
至于作慈善事業(yè),尤要。既為佛教徒,即應努力做利益社會之種種事業(yè)。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不起誤會。
或疑經中常言空義,豈不與前說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實具有悲智二義。悲者如前所說。智者不執(zhí)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利生事業(yè)。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執(zhí)著我相而利益眾生者,其能力薄、范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強、范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學習佛法,了解悲智之義,如是所做利生事業(yè)乃能十分圓滿也。故知所謂空者,即是于常人所執(zhí)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后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做種種之事業(yè)。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設乃得實現(xiàn)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統(tǒng)及其真精神所在,則常人謂佛教是迷信是消極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當。即謂佛教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謂佛法為世界一切哲學中最玄妙之哲學者,亦未為盡理。
不僅中國,現(xiàn)今如歐美諸國,正在熱烈地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書籍及雜志等甚多。
故望已為佛教徒者,須徹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實行,俾不愧為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虛心下氣,盡力研究,然后于佛法再加以評論。此為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說佛法大意畢。
又當?shù)匦攀?,因今日為菩薩誕,欲請解釋南無觀世音菩薩之義。茲以時間無多,惟略說之。
南無者,梵語。即皈依義。
菩薩者,梵語,為菩提薩埵之省文。菩提者覺,薩埵者眾生。因菩薩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眾生,故稱為菩提薩埵。此以悲智二義解釋,與前同也。
觀世音者,為此菩薩之名。亦可以悲智二義分釋。如《楞嚴經》云: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約智言也。如《法華經》云:苦惱眾生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以是名觀世音。約悲言也。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七月十六日于漳州七寶寺所做講演。)
注釋:
弘一大師受漳州各方邀請,于一九三八年五月七日抵達漳州,四天之后,日寇即侵占廈門。弘一大師因此滯留于漳州弘法。
菩提:梵文音譯,意為“覺”“智”等,指對佛教真諦的覺悟,這是狹義的解釋。若從廣義上理解,則凡能斷絕世間煩惱而成就“涅槃”之“智慧”,均可稱作“菩提”。
空:佛教認為世間一切事物皆是虛幻不定的,世間一切現(xiàn)象都是剎那生滅的,即無質無體,假而不實,故謂之“空”。
菩薩誕:相傳夏歷二月十九日是觀世音之生日,夏歷六月十九日是其成道日。弘一大師此次講演作于夏歷六月十九日,實際上系觀世音之成道日。
“南無”是佛教信徒一心皈依于佛的用語,除“皈依”之義外,還含有“致敬”、“歸敬”、“歸命”等義。
凈土法門大意
今日在本寺演講,適值念佛會期。故為說修凈土宗者應注意的幾項。
修凈土宗者,第一須發(fā)大菩提心。無量壽經中所說三輩往生者,皆須發(fā)無上菩提之心。觀無量壽佛經亦云,欲生彼國者,應發(fā)菩提心。
由是觀之,惟求自利者,不能往生。因與佛心不相應,佛以大悲心為體故。
常人謂凈土宗惟是送死法門。(臨終乃有用)豈知凈土宗以大菩提心為主。常應抱積極之大悲心,發(fā)救濟眾生之宏愿。
修凈土宗者,應常常發(fā)代眾生受苦心。愿以一肩負擔一切眾生,代其受苦。所謂一切眾生者,非限一縣一省,乃至全世界。若依佛經說,如此世界之形,更有不可說不可說許多之世界,有如此之多故。凡此一切世界之眾生,所造種種惡業(yè)應受種種之苦,我愿以一人一肩之力完全負擔。決不畏其多苦,請旁人分任。因最初發(fā)誓愿,決定愿以一人之力救護一切故。
李叔同作《凈宗五祖少康大師》
譬如日,不以世界多故,多日出現(xiàn)。但一日出,悉能普照一切眾生。今以一人之力,負擔一切眾生,亦如是。
以上但云以一人能救一切,是橫說。若就豎說,所經之時間,非一日數(shù)日數(shù)月數(shù)年。乃經不可說不可說久遠年代,盡于未來,決不厭倦。因我愿于三惡道中,以身為抵押品,贖出一切惡道眾生。眾生之罪未盡,我決不離惡道,誓愿代其受苦。故雖經過極長久之時間,亦決不起一念悔心,一念怯心,一念厭心。我應生十分大歡喜心,以一身承當此利生之事業(yè)也。已上講應發(fā)大菩提心境。
至于讀誦大乘,亦是觀經所說。修凈土法門者,固應誦《阿彌陀經》,常念佛名。然亦可以讀誦普賢行愿品,回向往生。因經中最勝者,《華嚴經》?!度A嚴經》之大旨,不出普賢行愿品第四十卷之外。此經中說,誦此普賢愿王者,能獲種種利益,臨命終時,此愿不離,引導往生極樂世界,乃至成佛。故修凈土法門者,常讀誦此普賢行愿品,最為適宜也。
至于作慈善事業(yè),乃是人類所應為者。專修念佛之人,往往廢棄世緣,懶做慈善事業(yè),實有未可。因現(xiàn)生能做種種慈善事業(yè),亦可為生西之資糧也。
就以上所說,勸大家應發(fā)大菩提心,否則他人將謂凈土法門;復勸長讀行愿品,可以助發(fā)增長大菩提心;作慈善事業(yè)尤要。
因既為佛徒,即應努力做利益社會種種之事業(yè),乃若發(fā)心者,自無此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積極的。不起誤會。譏評。
關于凈土宗修持法,于諸書皆詳載,無俟贅陳。故惟述應注意者數(shù)事,以備諸君參考。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二年于十一月在廈門妙釋寺所講。)
佛法十疑略釋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于佛法而起之疑問,亦復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后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chuàng)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xiàn)象,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guī)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有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范圍之內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種種之說。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紜擾攘,相誹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于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zhí),離于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fā)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第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于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于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jù)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tài)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yī)治其眼以求復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于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粕系邪l(fā)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chuàng)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fā)“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于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
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tǒng)一興盛其國家。其后婆羅門等舊教復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shù)。以外大多數(shù)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yè)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于建立大規(guī)模之學校、醫(y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yè)。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布施有二種,一曰財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于弘揚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yè)。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做種種慈善事業(yè),近年以來各地所發(fā)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y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guī)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fā)達,乃可共用幸福。因專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于職業(yè),士農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議。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yè),僧尼之事業(yè)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于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嗫铡钡龋蛞煞鸱ㄖ灰晃墩f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照呤菬o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yè)。雖知無我,而能努力做救世之事業(yè),故空而不空。雖努力做救世之事業(yè),而決不執(zhí)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了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事業(yè)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zhí)著我相而作種種救世事業(yè)者,其能力薄,范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范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于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yè)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于常人所執(zhí)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后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做種種之事業(yè)。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設乃得實現(xiàn)。
信能如此,若云犧牲,必定真能犧牲;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堅堅實實,勇猛精進而作去,乃可謂偉大,乃可謂徹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須向空上立腳,而再向不空上作去。豈是一味說空而消滅人世耶!
以上所說之十疑及釋義,多是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其大意。諸君聞此,應可免除種種之誤會。
若佛法中之真義,至為繁廣,今未能詳說。惟冀諸君從此以后,發(fā)心研究佛法,請購佛書,隨時閱覽,久之自可洞明其義。是為余所厚望焉。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于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所做講演。)
注釋:
南京支那內學院:系我國近代著名佛學院之一,其主持者為佛學家歐陽竟無。
上海開明書店:中國近現(xiàn)代一著名書店,時業(yè)主為章錫琢,總編輯為夏丏尊。
對于當時居住于山林中之出家人,是否能勤修“戒”“定”“慧”,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李叔同在一九二七年春寫給蔡元培等人的信中提出:“對于服務社會之一派,應如何盡力提倡?此是新派;對于山林辦道之一派,應如何盡力保護?此是舊派,但此振必不可廢;對于既不能服務于社會又不能辦道山林之一派應如何處置?對于應赴一派(即專作經懺者)應如何嚴加取締?對于子孫之寺院(即出家剃發(fā)之處)應如何處置?對于受戒之時應如何嚴加限制?如是等種種問題,皆乞仁者仔細斟酌,妥為辦理。俾佛門興盛,佛法昌明,則幸甚矣!”
佛法學習初步
或謂高深教義,難解難行,非利根上智不能承受。若我輩常人欲學習佛法者,未知有何法門,能使人人易解,人人易行,毫無困難,速獲實益耶?
案佛法寬廣,有淺有深。故古代諸師,皆判“教相”以區(qū)別之。依唐圭峰禪師所撰華嚴原人論中,判立五教:
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五、一乘顯性教。以此五教,分別淺深。若我輩常人易解易行者,唯有“人天教”也。其他四教,義理高深,甚難了解。即能了解,亦難實行。故欲普及社會,又可補助世法,以挽救世道人心,應以“人天教”最為合宜也。
人天教由何而立耶?
常人醉生夢死,謂富貴貧賤吉兇禍福皆由命定,不解因果報應。或有解因果報應者,亦唯知今生之現(xiàn)報而已。若如是者,現(xiàn)生有惡人富而善人貧,惡人壽而善人夭,惡人多子孫而善人絕嗣,是何故歟?因是佛為此輩人,說三世業(yè)報,善惡因果,即是人天教也。今就三世業(yè)報及善惡因果分為二章詳述之。
一、三世業(yè)報
三世業(yè)報者,現(xiàn)報、生報、后報也。
一、現(xiàn)報:今生作善惡,今生受報。
二、生報:今生作善惡,次一生受報。
三、后報:今生作善惡,次二三生乃至未來多生受報。
由是而觀,則惡人富、善人貧等,決不足怪。吾人唯應力行善業(yè),即使今生不獲良好之果報來生再來生等必能得之。萬勿因行善而反遇逆境,遂妄謂行善無有果報也。
二、善惡因果
善惡因果者,惡業(yè)、善業(yè)、不動業(yè)此三者是其因,果報有六,即六道也。
惡業(yè)善業(yè),其數(shù)甚多,約而言之,各有十種,如下所述。不動業(yè)者,即修習上品十善,復能深修禪定也。
今復舉惡業(yè)、善業(yè)別述如下:
惡業(yè)有十種。
一、殺生;二、偷盜;三、邪淫;四、妄言;五、兩舌;六、惡口;七、綺語;八、慳貪;九、嗔恚;十、邪見。造惡業(yè)者,因其造業(yè)重輕,而墮地獄、畜生、鬼道之中。受報既盡,幸生人中,猶有余報。今依華嚴經所載者,錄之如下。若諸“論”中,尚列外境多種,今不別錄。
一、殺生……短命、多病
二、偷盜……貧窮、其財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貞良、不得隨意眷屬
四、妄言……多被誹謗、為他所誑
五、兩舌……眷屬乖離、親族弊惡
六、惡口……常聞惡聲、言多諍訟
七、綺語……言無人受、語不明了
八、慳貪……心不知足、多欲無厭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長短、恒被于他之所惱害
十、邪見……生邪見家、其心諂曲
善業(yè)有十種。下列不殺生等,止惡即名為善。復依此而起十種行善,即救護生命等也。
一、不殺生:救護生命
二、不偷盜:給施資財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說誠實言
五、不兩舌:和合彼此
六、不惡口:善言安慰
七、不綺語:作利益語
八、不慳貪:常懷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憫
十、不邪見:正信因果
造善業(yè)者,因其造業(yè)輕重而生于阿修羅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報,與上所列惡業(yè)之余報相反。如不殺生則長壽無病等類推可知。
由是觀之,吾人欲得諸事順遂,身心安樂之果報者,應先力修善業(yè),以種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報,而決不肯種少許善因,是為大誤。譬如農夫,欲得米谷,而不種田,人皆知其為愚也。故吾人欲諸事順遂,身心安樂者,須努力培植善因。將來或遲或早,必得良好之果報。古人云:“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以上所說,乃人天教之大義。
唯修人天教者,雖較易行,然報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諸大善知識,盡力提倡《凈土法門》,即前所說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凈土宗》。今無論習何教者,皆兼學此《凈土法門》,即能獲得最大之利益。
《凈土法門》雖隨宜判為“一乘圓教”,但深者見深,淺者見淺,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學,所謂“三根普被”也。
在此講說三日已竟。以此功德,惟愿世界安寧,眾生歡樂,佛日增輝,法輪常轉。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錄
戊寅三月講于溫陵大開元寺
自今日始,講三日,先說此次講經之方法。心經雖僅二百余字,攝全部佛法。講非數(shù)日,一二月,至少須一年。今講三日,豈能盡。僅說簡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淺顯講法。(無深文奧義,不釋名相,一解大科。)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學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對常人(已信佛法)僅謂心經為空者,加以糾正。三、又對常人(未信佛法)謂佛法為消極者,加以辨正。(先經題,后經文。)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前七字為別題,后一字為總題。
般若:梵語也,譯為智慧。
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就一事之圓滿成功言)
若以渡河為喻
動身處…………此岸
欲到處…………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約法言之
|此岸……輪回生死 須依般若舟,乃能渡到彼岸。
↓彼岸……圓滿佛果 而離苦得樂。
心,有數(shù)釋。一釋心乃比喻之辭,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心。
(心為一身之必要,此經為般若之精要。)
案般若部,于佛法中甚為重要。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缎慕洝冯m二百余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契為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shù)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于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著空見。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著空之見。此乃大誤,且極危險。經云: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因起有見者,著有而修善業(yè),猶報在人天。若著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故斷不可著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著,有見亦非盡善。應(一)不著有,(二)亦不著空,乃為宜也。
(一)若著有者,執(zhí)人我皆實有。既分人我,則有彼此。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著有。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yè)。
(二)若著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著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yè)也。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zhí)著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zhí)著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舍不為。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眾生者,能力薄弱、范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不薄弱,范圍大者,須學佛法。了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yè)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著于有,對癥下藥,故多說空。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因有此空,將來做利生事業(yè)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于暫時,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門具有空與不空二義,以無所得故已前之經文,皆從般若之空一方面說。依此空義,于常人所執(zhí)著之妄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使破壞至于徹底。菩提薩埵已下,是從般若不空方面說,復依此不空義,而熾然上求佛法,下化眾生,以完成其圓滿之建設。
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設乃得實現(xiàn)也。世有謂佛法唯是消極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統(tǒng),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誤解也。
今講正文,講時分科。今唯略舉大科,不細分。
再就說法之由序言,此譯本不詳。按宋施護譯本,先云:世尊在靈鷲山中入三摩提(三昧、譯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云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云云。
正文 觀自在菩薩
菩薩 “菩提薩埵”之省文,是梵語。
此外有多釋。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舊譯之五陰也。世間萬法無盡。欲研高深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先于萬法有整個之認識,有統(tǒng)一之概念。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知亦爾。
此五蘊,即佛教用以總括世間萬法者。故僅研五蘊,與研究一切萬法無異。蘊者,蘊藏積聚也。五蘊亦稱為五法聚,亦即五類之義。乃將一切精神物質之法歸納于此五類中也。
空,此空之真理及境界,須行深般若時,乃能親見實證。
今且就可能之范圍略說。
五蘊中最難了解其為空者,即色蘊。因有物質、有阻礙、似非空也。凡夫迷之,認為實有,起諸分別。其實乃空。且舉二義。
(一)無常 若色真實不虛者,應常恒不變,但外境之色蘊,乃息息變動。山河大地因有滄海桑田之感,即我自身,今年去年,今月上月,今日昨日,所謂我者亦不相同。即我鼻中出入息,此一息我,非前一息我。后一息我,非此一息我。因于此一息中,我身已起無數(shù)變化。最顯者,我全身之血,因此一呼吸遂變其性質成分,位置及工作也。
若進言之,匪惟一息有此變化,即剎那中亦悉爾也。
既常常變化,故知是空。
(二)所見不同 若色真實不空者,應何時何人所見悉同。但我等外境之色蘊,乃依時依人而異。
故外境之色,唯是我識妄認,非有真實。
有如喜時,覺天地皆春。憂時,覺景物愁慘。于同一境中,一喜一憂所見各異。
既所見不同,故知是空。
上略舉二義,未能詳盡。
既知色空,其他無物質無阻礙之受想行識,謂為是空,可無疑矣。
照見者非肉眼所見,明見也。
度一切苦厄
苦,生死苦果。
厄,煩惱苦因。能厄縛眾生。
此二皆由五蘊不空而起。由妄認五蘊不空,即生貪嗔癡等煩惱。由有煩惱,即種苦因,由種苦因,即有苦果。
度,若照見五蘊皆空,自能解脫一切苦厄。解脫者,超出也。
以上為結經家敘引,以下乃正說般若。皆觀自在菩薩所說,故先呼舍利子名。
舍利子
是佛之大弟子,舍利此云百舌鳥,其母辯才聰利,以此鳥為名。舍利子又依母為名,故名舍利子。以上皆依法華玄贊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即前云五蘊皆空之真理,以五蘊與空對觀,顯明空義。
能知色不異空,無聲色貨利可貪,無五欲塵勞可戀。即出凡夫境界。能知空不異色,不入二乘涅槃,而化度眾生。即出二乘境界。如是乃菩薩之行也。
故應于不異與即是二義詳研,不得僅觀空之一邊,乃善學般若者也。
不異——粗淺色與空互較不異。仍是二事。
即是——深密色與空相即??找郎⑸揽?、非空外色、非色外空。乃是一事。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前言五蘊,此言諸法,無有異也。
空相,此相字宜注意,上段說諸法空性,此處說諸法空相。所謂空者,非是但空,是諸法之有上所顯之空,是離空有二邊之空。最宜注意。
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由此可知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眾生即佛,而不厭離生死,怖畏煩惱,舍棄眾生。乃能證不生等境界。如此乃是菩薩,乃是般若,乃是自在。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雖分三科,皆總括一切法而說。因學者根器不同,而開合有異耳。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
此乃空二乘法,上四句約緣覺言,下一句約聲聞言。
緣覺者,常觀十二因緣而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