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jié) 先秦兩漢時期士人對文道關系的認識

兩宋理學家文道觀念及其詩學實踐研究 作者:王培友 著


第二章 北宋之前士人探討文道關系的歷史進路

通過本書第一章的梳理可見,由于特定時代環(huán)境、言說者的表達習慣、不同學派的核心用語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致使先秦時期表達與“文”、“道”相同或者相近含義的詞語及命題呈現(xiàn)出多樣性。如與“文”含義或者語言功用相近或者相同的就有:文辭、文飾、禮樂文化制度、紋理;言、辭、詩、樂、文字、說、名、象、八卦等。與“道”含義或者語言功用相近或者相同的就有:無、心、氣;禮、仁、仁義、仁政、仁義道德、踐行;本體、本質、規(guī)律、進程;天道、人道等。以此而言,先秦時期,各學派對文道關系的探討,自然就涉及對上述兩者多個詞語之間關系的論述。通過文獻梳理,先秦學派對文道關系比較重要的論述有:文與道、文與辭、文與理、文與質、文與氣、文與言、象與言、理與氣、辭與理等。這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歷史上各個學派普遍重視的“正名”傳統(tǒng),尤其是經過魏晉時期如《文心雕龍》等“體大思周”的專門性文學批評著作的影響,大約從南北朝開始,士人對于文道關系的探討基本上固定化為“文—道”關系的表述上。先秦時期那種以不同的“名”共同指向于同一個“實”的現(xiàn)象基本上消失了。

自先秦時期之后,直到北宋中期理學家登上文化舞臺之前,先賢對文道關系的探討是不絕如縷的。按照歷史發(fā)展的歷程,把先秦時期到北宋中期前人關于文道關系的論述梳理如下。

第一節(jié) 先秦兩漢時期士人對文道關系的認識

先秦時期,儒家學派代表人物主要是從禮樂文化制度的角度來看待文道關系的,當然,他們的相關探討是不自覺的。這一時期的儒家典籍及儒家代表人物的相關論述有:

1.《周易·系辭》?!吨芤住は缔o上》:“圣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sup>強調的是“象”—“意”關系問題?!吨芤住は缔o上》的作者認為,作為形式的“象”,是可以完全表達作為內容的“意”的?!吨芤住は缔o上》又講:“圣人之情見乎辭?!?sup>這里,強調的作為內容的“情”,是作為載體或者形式的“辭”表現(xiàn)的對象。

2.《尚書》?!渡袝に吹洹罚骸懊甑錁?,教胄子……詩言志,歌詠言,聲依永,律合聲?!?sup>《尚書·舜典》雖然出于后人的追述,但其中也反映出先賢對詩歌與所表達的內容、情感的關系的認識。

3.《左傳》?!蹲髠鳌は骞迥辍纷肥龉艜挠涊d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強調作為“文”的“言”與傳達的“志”的關系,應該是“文”服務于“志”。又《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記載,趙孟參加鄭伯宴會,請陪同的七位鄭國大夫賦詩以觀其志,反映出春秋時期人們對于詩歌與所傳達的情志關系的認識。類似的用法,在稍晚于《左傳》的《國語·周語上》也有所表現(xiàn):“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sup>這里的“詩”、“曲”都是為了諷諫政治的需要,可見,當時的人們是非常重視詩歌這種文藝形式與其社會功用之間的關系的。

4.《詩經》?!凹腋缸髡b,以究王訩。”(《詩·小雅·節(jié)南山》)“心之憂矣,我歌且謠?!?sup>強調詩歌與所表達的事或者產生于“心”的情感之間的關系。顯然,《詩》之作者認為,事或者產生于“心”的情感,是先于詩歌本身而存在的,詩歌的功用在于抒寫、表達它們。

5.《論語》。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sup>強調作為外在修飾的禮容要與內在的道德品性相一致??鬃佑终f:“辭達而已矣。”表達出重視言辭的內容的意味。其他如“巧言令色,鮮矣仁!”則分明有貶斥遠仁而只重視言辭技巧的意味。對此,朱熹認為:“好其言,善其色,致飾于外,務以悅人,則人欲肆而本心之德亡矣。”可見,程頤之“作文害道”說可能就來自對孔子上述言說的發(fā)揮。

6.《孟子》?!睹献印す珜O丑上》:“(孟子)曰:‘我知言,我善養(yǎng)吾浩然之氣?!錇闅庖?,配義與道?!澽o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sup>朱熹注:“蓋惟知言,則有以明夫道義,而于天下之事無疑;養(yǎng)氣,則有以配夫道義,則于天下之事無懼?!?sup>顯然,孟子所講的“知言”、“養(yǎng)氣”是并列關系,因為“知言”所以能夠洞悉道義,而因為“養(yǎng)氣”所以無懼,才能夠堅守道義。因為“知言”,所以孟子使用了分類的方法來認識文辭、言語?!爸浴?、“養(yǎng)氣”作為認知、踐行道義的方法而得到了統(tǒng)一。

7.《荀子》?!盾髯印と逍А罚骸把员禺斃?,事必當務?!?sup>強調“言”必須表達“理”,亦即強調“文”對于“道”的承載、表達功用?!盾髯印ざY論》則強調了文采條理與情意、實用的配合統(tǒng)一:“文理情用,相為內外表里,并行而雜,是禮之中流也?!?sup>當然,這里的文、情的統(tǒng)一,是為了實現(xiàn)“禮”的“中道”。

由上可見,先秦時期儒家典籍及儒家代表人物關于文道關系的探討,其基本的觀點是把外在的文辭、文飾等形式,看作服從、服務于對禮、仁、義以及政治意圖的“道”之表達。

先秦時期,道家代表人物的相關論述,也涉及后世所重視的文道關系問題。只不過,道家代表人物所論及的文道關系問題,如同儒家代表人物一樣,只能算是先賢探討文道關系的萌芽,還算不上對這兩者的自覺探討。

1.《老子》?!独献印さ谖迨隆诽岢觯骸叭鋬?,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sup>強調知者保持靜默而融合于世俗:“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sup>(《老子·第二章》)《老子》又云:“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強調語言要像水一樣“善利萬物而不爭”,這樣才能取信于人。而要做到語言如水般“善利萬物”,必定得對語言技巧等進行推敲才行??梢?,《老子》對于“言”的態(tài)度是,“不言”與“言”只是方法,其共同的作用都在于傳達“道”。服從、服務于“道”,是“言”的目的和作用,“言”與“不言”皆準此。

2.《莊子》?!肚f子·天道》指出:“世之所貴道者,書也?!庵S者,不可以言傳也。而世因貴言傳書?!?sup>強調文字是不能傳達道的。與此相關,莊子又提及“言不盡意”、“得意忘言”等問題。不過,莊子為了說明“道”,又注重使用“寓言”、“重言”、“卮言”等來闡明其主張。這說明,莊子關于“文”、“道”關系的認識是有矛盾的。

先秦時期,除了儒道兩家之外,法家、墨家也都提到“文”與其推崇的“道”之間的關系,當然,同樣也只能是不自覺地涉及,還沒有達到思想的自覺。

《韓非子·解老》:“禮為情貌也,文為質飾也,夫君子取情而去貌,好質而惡飾?!蛭镏椂笮姓?,其質不美也?!?sup>這里強調的是,文應為禮、質服務,禮、文都應該服從、服務于情、質。韓非又在《五蠹》中講到:“范且、虞卿慶之言皆文辯辭勝而反事之情,人主說而不禁,此所以敗也。夫不謀治強之功,而艷乎辯說文麗之聲,是卻有術之士而任‘壞屋’、‘折弓’也?!?sup>此中所見,表明韓非重視治功而貶斥“文辯辭說”的態(tài)度。

較之《韓非子》,《墨子》雖更加重視具體的社會實踐,卻對“文”亦非常重視?!赌印ば∪ 诽峒埃?/p>

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蛞舱?,不盡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此效也。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

此中所見,墨子為了表達其思想主張,十分注重對辯、說、辭、名等與表達的技巧、方法等問題的探討。在《墨子》中,“兼愛”、“尚同”、“尚賢”、“非攻”、“節(jié)用”等“道”,與其表達“道”的技巧、方法等,都同樣得到了重視。可見,《墨子》對于其“道”與表達“道”的方法、技巧等類似“文”的關系問題,給予了關注。

戰(zhàn)國時期的屈原,在《離騷》的開頭提出了“紛吾既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的人生追求。這里的“內美”,指的是優(yōu)美的思想品德,是人的本質性的東西,“修能”指的是才華,包括豐富的知識、內政外交才能、文辭創(chuàng)作能力等。屈原對于上述人生追求的陳述,表現(xiàn)出重視內在的品質、能力、知識與外在的文辭表達的取向,“道”與“文”兩者不分孰輕孰重。這顯然要比當時的儒墨道法等“顯學”更為符合歷史發(fā)展的潮流。

上述可見,先秦時期各學派已經自覺或者不自覺地展開了對“文”、“道”關系的探討。其中,為后來理學家重視的“重道輕文”思想在孔子、老子、荀子已經有所展開,而理學家“調和文道”的文道觀也在孟子、孟子、屈原等人的著作中有所體現(xiàn)。至于理學家“文道兩分”的文道觀,則沒有在先秦時期各學派代表人物的相關論述中展開。

秦漢時期,經過短暫的秦、漢初的“百家爭鳴”之后,漢武帝采納了董仲舒的“罷黜百家”建議,儒家思想經過了子學向著經學發(fā)展的重大轉變,而成為具有支配地位的主流文化形態(tài),各家之“道”逐漸被吸收、同化為儒家之“道”。在漢代建國之后,由于士人階層不復有戰(zhàn)國之士的自主的政治選擇,加之最高統(tǒng)治者的提倡,因此,漢代士人開始具有了“文”的自覺意識。凡此種種,都影響到這一時期人們對文道關系關系的探討。

1.《呂氏春秋》?!秴问洗呵铩ぢ犙浴诽岬搅恕把浴迸c“察”的關系:“聽言不可不察,不察則善不善不分。”書中又講:“善不善本于義,不于愛。愛利之為道大矣?!?sup>這里的“愛、利”,如書中所言,乃是“保全其本性,養(yǎng)息其生命”。顯然,《呂氏春秋》認為“言”是應該用來載“道”的?!秴问洗呵铩酚终摷啊皹贰迸c政治教化的關系:“形體有處,莫不有聲。聲出于和,和出于適。和適先王定樂,由此而生。……務樂有術,必由平出?!饰┑玫乐似淇膳c言樂乎!”其中可見,《呂氏春秋》提倡樂應“和適”于正道,以“中和”之音感化、熏陶人們。這里,“樂”要以落實“道”為前提。

2.《淮南子》?!痘茨献印ぴ烙枴诽峒埃骸暗勒咭涣⒍f物生焉?!?sup>因此“文”亦當為“道”的產物。其《原道訓》又云:“知與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知誘于外,不能反己而天理滅矣?!?sup>為了杜絕“不能反己而天理滅”這一發(fā)展可能,《淮南子·原道訓》接著提出了“滅文章”的主張:“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無,實出于虛……是故至人之治也,掩其聰明,滅其文章,依道廢智,與民同出于公?!?sup>這里,為了求道而“滅文章”,與兩宋理學家“重道輕文”的路徑是一致的。

不過,《淮南子》因其“出入各家”而以道家為主的理論指導,故其文道關系處理方式是存在矛盾的。在強調“依道滅文”的同時,全書卻以大量的筆墨論及具體的文道關系。如“樂可通道”、“樂致以和”、“禮樂無?!薄ⅰ爱愞D同樂,殊聲皆悲”等。這說明,《淮南子》在處理文道關系方面,所持觀點是不一致的。

3.《禮記》、《毛詩序》等儒家著作?!抖Y記·樂記·樂本》:“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然也。感于物而后動,故形于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sup>這里強調的是自然萬物、社會生活之物等的刺激和推動,引起了創(chuàng)作者的創(chuàng)作沖動,從而,“樂”才能反映出“物”。從這個角度而言,《禮記·樂記·樂本》認為,“物”是“樂”的發(fā)生基礎和產生前提。因為儒家之“道”,如孟子所言則有“仁政”之說,因此,社會政治制度、社會政治實踐等都可作“物”,這樣算來,《樂記·樂本》論及“樂”與“物”的關系就與文道關系發(fā)生了聯(lián)系?!睹娦颉芬嘣疲骸爸问乐舭惨詷罚湔?;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sup>認為“政”是“樂”的發(fā)生前提和基礎,可以看作儒家代表性著作對文道關系的另外一種理解。與上有所不同,《禮記·表記》提及:“情欲信,辭欲巧?!?sup>是把“情”與“辭”作為兩種獨立的“物”來看待的。這說明直到漢武帝時期,儒家代表人物對文道關系的探討,仍然是有不同的路徑的。

4.董仲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楚莊王》中提到,“王者不虛作樂……制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強調“樂”由心生。他又在元光元年的舉賢良對策中,提到:“道者,所繇適于治之路也,仁義禮樂皆其具也。……故王者功成作樂,樂其德也?!?sup>這里的“道”,按照董仲舒的說法,是“天道”,這天道需要“圣者法天,賢者法圣”來“傳其法于后世”(《春秋繁露·楚莊王》)。上述說明,董仲舒更為重視“道”對“禮樂”的核心作用。而他又在《春秋繁露·玉杯》中提及:“志為質,物為文,文著于質,質不居文,文安適質?質文兩備,然后禮成。文質偏行,不得有我爾之名。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粍t《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后文,右志而左物?!?sup>這里明確提出,理想狀態(tài)的“文”、“道”關系是兩者齊備的,內容與形式都應該完善才好。如果兩者不能齊備完善,那么就應該“先質后文”了。

5.劉向。劉向在《管子書錄》中稱:“《管子》書務富國安民,道約言要,可以曉合經義。”《晏子敘錄》又云:“其書六篇,皆忠諫其君,文章可觀,義理可法,皆合六經之義?!?sup>統(tǒng)合上面這兩條文獻,可見重視“曉合經義”與“文章可觀”是劉向關于文道關系處理的重要觀點。如果按照這一觀點繼續(xù)發(fā)展,劉向的文道關系處理方式就會呈現(xiàn)為統(tǒng)攝文道而又充分注意各自特征。但實際情況是,劉向的文道觀卻呈現(xiàn)出鮮明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在《說苑·反質》中提出“先質而后文,此圣人之務”,強調“質”居于“文”的支配、統(tǒng)率地位;另一方面,他又在《說苑·修文》中強調“文質修者謂之君子,有質而無文謂之易野”,表現(xiàn)出兼顧文道的傾向。在另外一些文獻中,他又高度評價“文”的重要性。他在《列女傳·楚江乙母》中,發(fā)表評論說:“君子以乙母善于譬喻?!?sup>顯然,這里表現(xiàn)出劉向重視語言文辭的態(tài)度。上述可見,劉向的文道關系處理方式觀點是有矛盾的,但其在重視“質”對“文”的支配、統(tǒng)率地位的同時,給予“文”獨立的地位,注意到“文”的作用、價值與規(guī)律,其歷史地位值得重視。

6.揚雄。揚雄關于文道關系的探討,是有矛盾的。主要表現(xiàn)在:“他一方面強調文以明道……一方面他又強調至道無體?!?sup>明道莫如圣人,圣人法天,而天道多變,因此“圣人固多變”(《法言·君子》)。由此,作為文辭而言,應該“玄之辭也,沉以窮乎下,浮以際乎上,曲而端,散而聚,美而不盡于味,大而不盡其匯,上連下連非一方也”。這里已經突破了“文以明道”而有強調文辭的獨立性之意了。

揚雄對“文”與“質”關系的探討,也表現(xiàn)出矛盾性。如他一方面強調,“大文彌樸,質有余也”(《太玄·玄瑩》),提倡“質”對“文”的支配作用;另一方面又認為,有必要突出“文”的獨立性:“或問:‘君子尚辭乎?’曰:‘君子事之為尚。事勝辭則伉,辭勝事則賦,事辭稱則經。足言足容,德文藻矣。’”(《法言·吾子》)這里在提倡事、辭相符的前提下,對“辭”的獨立地位有所重視。至于揚雄的文道關系處理方式,論者認為,“揚雄則盡可能融合儒道,強調文質統(tǒng)一,既合乎儒家經世致用之道,又因道家‘自然’之論,發(fā)現(xiàn)了‘文’如無涯岸之水,隨地賦形,無所不通,不能以一定框框加以限制”。揚雄把賦分作“詩人之賦”與“辭人之賦”,也表現(xiàn)出其文道觀念的特征,“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法言·吾子》)。這里,強調了賦的特點是“麗”,因為“賦”與“道”結合的密疏不同,所以才體現(xiàn)出“則”與“淫”的風格、特征來。

7.王充。王充批評過于重視文采而不顧及內容的現(xiàn)象:“人主好文,佞人麗辭,外內不相稱,名實不相副?!?sup>(《論衡·答佞篇》)他把文質關系等同于名實關系:“名實相副,猶文質相稱也?!?sup>(《論衡·感類篇》)他重視“質”對“文”的支配作用,但是又強調“文”對“質”的承載功用,“物以文為表,人以文為基。”(《書解篇》)不過,王充也特別重視對“文”的獨立性的探討。他提出的“反模擬而貴獨創(chuàng)”、“斥華偽以求真美”,強調“言文一致”等,表現(xiàn)出思想者的獨立精神。

除了上述已經提及的秦漢時期代表性人物或者著作論及文道關系之外,如司馬遷、班固、王逸、鄭玄、何休等人也有一些探討文道關系的記載。就他們的論述來看,其觀點大都不出上述內容。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人們已有“文學”、“文章”之分,或者“文”、“學”有所區(qū)分,大致以美麗動人的文辭稱“文”或者“文章”,以博學之義稱“學”或者“文學”。

由上梳理,我們可以對秦漢時期人們論及文道關系的觀點作一小結:秦漢時期,人們對于文道關系的探討,主要受到了儒、道、墨、法等學派的影響,強調“道”對“文”的支配和制約作用,但與此同時,一些代表性人物開始注意到了“文”的獨立性,對“文”的特征、功用,以及“文”對“道”的承載方式等展開了探討。尤其是,兩漢時期的一些重要人物如揚雄、班固、王充等對文道關系的探討已經具有了自覺意識,他們的若干觀點成為后世士人探討文道關系的重要理論來源而得到了普遍的重視。

第二節(jié) 魏晉南北朝時期士人對文道關系的認識

這一時期,伴隨著對于文學自覺性認識的逐漸深入,人們對文道關系的探討也發(fā)生了變化。尤其是,與先秦兩漢時期有所不同,魏晉南北朝時期伴隨著人們對“文”的獨立地位的重視,人們對文道關系的探討,往往在立足點上側重于對“文”之現(xiàn)代意義上的“文學”、“文章”的獨立地位與屬性的探討,而較為忽視對“道”以及對“文道關系”的探討。

曹魏時期的論文文獻現(xiàn)存較少。依《文心雕龍·序志》所列,考察其所提及的曹丕《典論·論文》、曹植的《與楊德祖書》、應玚《文質論》(見嚴可均《全后漢文》)以及僅有論氣內容的劉禎之文,可見曹丕、曹植的相關論述較有代表性。

曹丕強調“文章經國之大業(yè),不朽之盛事”,強調“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顯而制禮”,這里的“文章”當然是包括禮樂典章制度在內的“文明”、“文化”義。但曹丕也注意到了“文”具有特定屬性“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尚實,詩賦欲麗”,強調“文以氣為主”等,而這里的“氣”,依郭紹虞先生所言,乃是混“才氣”、“語氣”而言。這說明,曹丕對“文”的認識還處于從泛化的“文明”、“文化”義向著專屬性的“文章”、“文學”之文轉化的階段。與曹丕有所不同,曹植強調“辭賦小道,固未足以揄揚大義”,“吾道不行,則將采史官之實錄,辯時俗之得失,定仁義之衷,成一家之言”,顯然他更為推崇“建永世之業(yè),流金石之功”的“道”。而他論“文”,則“本重修辭的技巧”,顯示出他論文時不再考慮把道、文相聯(lián)系的取向。本此,曹植論文的上述觀點,被劉勰批評為“辭高而理疏”。劉勰還對這一時期其他人的文道關系處理方式作了評論,“自桓麟《七說》以下,左思《七諷》以上……或文麗而義睽,或理粹而辭駁”,指出此期士人“七”體賦作不能做到“文”與“道”相合的弊端。這里,劉勰之論雖然是針對曹魏時期的“七”體賦作的,但以之來評價這一時期其他文學作品,也是可以的。由上述曹丕、曹植論“文”文獻及劉勰對他們的相關評述可見,曹魏時期士人并不注重對“文”、“道”關系的研究。以“三曹”為代表的魏晉時期的士人,普遍重視在建功立業(yè)的人生目標下,展開對“文”的文學藝術性和表達技巧的探討,以實現(xiàn)其“不朽”的人生追求。

兩晉時期,陸機《文賦》代表了士人論文的新高度。他在《文賦》中論及了選辭、謀篇、擇體、定旨等寫作文章的方法、技巧等,也論及了文學創(chuàng)作時個體情感對于表達其內在思想的重要性,強調靈感、想象、感興等關乎文學藝術的特質,把作為文藝的“文”的屬性認知極大地推進了。在文道關系方面,他強調“要辭達而理舉,故無取乎冗長”(《文賦》),這里的“辭”為“語辭”義,而“理”為“道理”、“規(guī)律”之義,表現(xiàn)出陸機推崇文道并舉而不偏重其一的文學思想。他又指出“碑披文以相質”的文體特點,這說明陸機并不是只關注作為藝術的“文”的特征,而是從文藝之“文”的內容與形式的角度,對文道關系有所認識。稍后的摯虞則堅持了儒家的主張,強調文章之功用在于宣示儒家之道:“文章者,所以宣上下之象,明人倫之敘,窮理盡性,以究萬物之宜者也?!?sup>(《全晉文》卷七十七)同樣,虞溥也繼承了儒家之文道觀,強調“君子內正其心,外修其行,行有余力則以學文。文質彬彬,然后為德”,主張先質后文。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葛洪強調文與德行無本末先后之分:“文章與德行,猶十尺之于一丈”,“文章雖未德行之弟,未可呼為余事也”,給予了文與道的平等地位,“文可以廢而道未行,則不得無文”

與人們對“文”的獨立性認識逐漸“自覺”相一致,南北朝之文道關系,范曄開其先而劉勰董其成,表現(xiàn)出這一時期人們對文道關系問題的深入探索。范曄有《獄中與諸甥侄書》,強調說:“夫患其事盡于形,情急于藻,義牽其旨,韻移其意?!V^情,志所托。故當以意為主,以文傳意。以意為主,則其旨必見;以文傳意,則其詞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玉石耳?!?sup>這里,范曄強調,為文應該首重“意”,做到“以文傳意”,才能很好地表達文之意旨。這里的“意”當然是人的思想、觀念,也就是“心”的“用”層面上的功能。因此,“意”相當于宋代理學家楊簡、陸九淵等人所認為的“道”之一端。梁蕭子顯則強調“談家所習,理勝其辭”,指出了當時玄學家為文“理”勝“辭”的弊病,看到了如果為文過于重視“道”而忽視“辭”所帶來的后果。梁鐘嶸也指出“東京二百載中,惟有班固《詠史》,質木無文”,所見正與蕭子顯相同。這一時期,梁蕭繹對文道關系的認識已經比較深刻:“夫世代亟改,論文之理非一,時事推移,屬詞之體或異。但繁則傷弱,率則恨省,存華則失體,從實則無味……能使艷而不華,質而不野,博而不繁,省而不率,文而有質,約而能潤,事隨意轉,理逐言深,所謂菁華,無以間也。”此中所論,已經涉及作為文章之內容的“理”、“實”、“質”、“事”等與作為語體形式的“文”的關系問題。不過,限于作者所論及的內容,還沒有論及形而上的“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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