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三議
宗 法 議
孔子曰:“吾觀于鄉(xiāng)而知王道之易易也。”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比粍t欲治天下者亦務其親者、近者而已矣。
天下之子無不孝也,天下之弟無不弟也,父無不慈也,兄無不友也。以父兄之無不慈不友也,而子弟乃有不孝不弟,何則?甚愛則狎,甚狎則犯,子弟而狎犯其上,斯亂成矣!然則親近而無法,雖與之天下,猶不能以一朝居也。欲善其道,則莫如宗法。
法于一鄉(xiāng)之中,姓立宗子一人,而復設宗正以為之輔。凡事皆決于宗正,朝廷皆給以圖印。文曰:“某鄉(xiāng)某氏宗子之印”、“某鄉(xiāng)某氏宗正之印”。宗子以長,宗正則以德,由闔族公舉。宗正以下,設宗史一、宗卒二,皆為制俸。宗各設祠:前以聽訟獄,藏器物;后以處鰥寡孤獨之無后者。乃制為冠婚喪繼之法:凡男子年十六,父兄為告于宗子,乃擇吉加冠于宗祠,宗史祝。未冠者不得議婚,違者髡其首,沒入為奴?!端貑枴ど瞎盘煺嬲摗罚骸罢煞蚨耍I氣盛,天癸至,精神溢寫,陰陽和,故能有子。”冠取成人之義,故改從十六?;橹ǎ耗凶允乓陨希允咭陨现寥?,皆可婚之時?;槎ㄈ露布?。屆期婿具新衣一襲,奠雁以迎新婦,禁奩費,違者籍其資于宗,而火其無用者。凡議婚:先時遣,嫁后期者,則離異,罪其家督。如男女無行,年三十,無與為婚者,男沒入為奴,女沒入為妾。娶三月而廟見無婦道者還,準再醮;再被還者亦沒為妾。古人三月反馬,煞有深意。宋儒徑改為三日廟見,便失其旨。夫三日豈能知其無婦道哉!垂“三出”“兩去”之法以制室家;婦忤逆翁姑,虐待前妻子與辱詈丈夫者出;丈夫而交匪類與習下流無恥者,婦得自請去。“交匪類”謂行劫、偷盜、入教黨,“下流無恥”謂窩家、逼娼,總為五條。此皆與本婦罪名、名節(jié)有關,故得自請去,不可妄列多款,致有以妻乘夫之病。按古秋胡與晏子之御,及朱買臣之妻,皆有下堂求去、請去之事,是古原有此法也。今擬復之。冠婚之禮所以遂人之生,而喪繼則于送死之中寓親睦之意焉。父母年五十者皆當為制棺槨,后事先事者聽,百宗子復多設以待不時之需。五服之喪有不舉者罪之。禁僧道佛事。喪服五等,擬別以冠、履、帶三事。凡斬衰用麻,齋衰用苧,大功用線——苧之已漂者,小功用布,緦服用黑布。葬以三月為限。違者,宗子則以族葬之法行之。柩不得露宿于外,未葬者不得相嫁娶,犯者科以不孝之刑。停樞在堂而行婚嫁吉禮,此實不祥之大者。以骨肉至親而露宿其柩于外,視同陌路,此豈復仁人孝子之心哉!禮,大宗不可絕,小宗可絕,今變通其制:唯同父之子始得相繼,繼不異祖。所以睦兄弟也。大宗則不拘,未娶者不繼,繼而復絕者不再繼,繼者不兼祧,無后者沒入其貲于宗,而喪葬祠墓之事則一主于宗子。歲四中月,宗子率族人會祭于宗祠,先期三日集射以興賢能,射取其志正體直,練習筋骨,以便他日游藝之基。中選者得與執(zhí)事,祭畢列坐以齒,宣講令甲,無使或忘。
凡刑有十:輕刑五,重刑五。曰撲以治罷軟,曰鞭以治頑梗,曰笞以治斗毆,曰枷以治毆傷,曰黥以治傷人成廢者,別視輕重以罰鍰,貧者沒為奴,官為給貲。曰矐以止博,吸洋煙者同科。按臛刑非古也。然古實有是法。《史記:荊軻轉》:“秦始皇善高漸離擊筑,重赦之,乃矐其目。”字本作榷。《前漢·五行志》:“高后支斷戚夫人手足,榷其眼以為人彘”。注:“榷謂敲擊去其精也。”《類篇》:“矐,失明也?!绷x本相仍?!稘h書·翟方進傳》多辜榷為奸利者?!薄锻趺鳌罚骸昂览艋窆级吨??!敝?、榷古多相通?!端麟[》謂“矐以馬矢熏令失明”,恐非本義。亭林顧氏謂:“當復宮以止奸,復刖以止盜。”予亦欲設矐以止博與犯煙。曰宮以止奸,曰刖以止盜,曰經(jīng)曰殺,則皆死刑。殺人者死,賜死曰經(jīng),戮死曰殺,經(jīng)以處誤,殺以處故。凡黥之法:初犯刺背,再刺臂,三刺面,〔刺〕面而再犯者經(jīng)。毆尊長者,初即刺臂,視平人加一等。不孝者初即刺面,再犯則殺而梟其首以徇。誣告者坐輕刑,宗子得自決之。重刑則勘實而上于朝,閱實其罪,乃麗于刑。
宗設小學、女學各一。師則命自朝廷。凡俸糧皆取給于朝,官曰俸,民曰糧。計一宗田畝糧賦應出之數(shù)而扣足俸糧,納其馀于鈔科。歲終則核計合族丁男及衛(wèi)丁若干人,分三等:未及十六為幼丁,六十以上為老丁,馀為壯丁,壯丁八人選一為衛(wèi)丁。載其名字、身材、生日,次年則不必全載,唯計開除、新增而已。十六年而一更,造冊以上于兵科,朝廷有事則下其符于宗子,宗子復推其法于各房,房有長,長以率其房而專其責于家督。如宗子不能自舉其職者,聽詣闕告免,禁錮終身,而攝以宗正,此其法也。
一鬨之市,有斗焉者,他人勢格理禁,而不能止,臨之以父兄,則其氛自息者,情輸于所親,氣阻于所尊人也,而天動焉矣?!侗P庚之誥》曰:“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予敢動用非罰?!逼湓凇对姟吩唬骸白谧泳S城,無俾城壞!”其知此道矣!后世宗法不立,而天下亦能少安者,胥吏之天下耳。豈足以語天德、王道之大哉!
封 建 議
議者曰:“封建不行,故宗法不立。”予則曰“宗法既立,然后可議封建。”上古之世,狉狉獉獉,自人其人。迨生齒繁而倫序定,然后人有其家。于是先王下坎上坤,取象乎比,設為萬國,以封建諸侯。然則由已以及人,由親以及疏,天下者,固一家之所積也,今乃曰宗法由于封建,嗚呼!此非探本之論也。
今宗法已立矣,而封建之道復何如?夫道亦觀宗法所未及者推而廣之而已矣。法以今省、府、廳、縣之大小,為公、侯、伯、子、男等國。國有君,君有傅,曰:太師、太傅、太保,是謂三公。凡國之大事,君以為然,三公以為否,則格不行;君以為然,三公或然或否,則詔本科太宰及左議曹等參議,謀眾乃從。
國設十科,曰歷、曰醫(yī)、曰農(nóng)、曰工、曰禮、曰樂、曰刑、曰兵、曰訓、曰鈔,另詳于表附后。首曰歷,歷者,欽若之初政,敬授之急務,故首之。醫(yī)者,燮理陰陽,登民仁壽,故以為次。農(nóng)以養(yǎng)人,工以利用,皆民生所急,故歷、醫(yī)后即次二科。而通商之事則附于工。夫子策衛(wèi),富庶之后始繼以教,故禮樂刑兵又次之。訓者道也,謂以道自任也。《左氏傳·文公六年》:“告之訓典”,注:“先王之書”?!稌た嫡a》“矧惟外庶子訓人”鄭注:“訓人,師長”。蓋上自天子,下至庶人,箴糾闕失,宣揚文教,皆主以是科。十曰鈔,會稽國用,流通貨泉,宜設???,故以為殿。科凡六等,曰太宰,曰少宰,曰左議曹,曰右議曹,曰司,曰給事。給事則初升于鄉(xiāng)學者,即所謂一命之士也。凡銓選各以其科,科設司六,給事遍六司乃得升司,司五轉乃得至議曹。各司以上,各以三年為任,未任滿者不得調。少宰以上則不計。事有損益,司上其事于議曹。議定,曹牒其事于少宰,少宰乃簡其要者著為書,頒賜給事,使肄習之。太宰以馭吏,議曹以下皆主于太宰,少宰以上則君主之,此黜陟之法也。
一命之士倍農(nóng)夫之所入,祿約五十千。司三其祿,議曹則倍之,左議曹以上各以其一登,合三公之所入當其君之祿,此制祿之法也。
自三公至給事,厥等凡七。鄉(xiāng)自士以下,曰農(nóng)、曰工、曰商、曰生、略通文墨而無常業(yè)者。曰隸、曰奴。指有罪而髡者。等亦有七,所以明上下、別流品也。國君一娶五女,后一嬪四,取備五姓,議曹以上得置二妾,諸司以下置妾一,此制等之法也。
官制既定,然后井田、學??纱蔚诙鴱脱伞n櫥蛘唠y之曰:“今井田法廢已數(shù)千年矣。一旦欲復其法,非壞人廬舍,夷人冢墓,其法不行?!庇钟袨橹f者曰:“今之時,貧者無立錐,富者連阡陌。今欲計戶分田,為貧者計固得矣,其如富者之不便何!”井田不復,而欲復古學校之法,吾知其難也。然此皆非所慮也。夫善用古法者師其意而不襲其跡,相地形之廣狹以損益其溝洫,去公田之法而定什一之賦,又安在非井也。入田百畝以上者封為下庶長,千畝者為中庶長,萬畝者為上庶長。上庶長之秩視議曹,下庶長視分司,歲時得奉朝請,而免其子孫徭役各有差,上庶長三代,中庶長二代,下庶長一代。如是則富者有所勸矣。
學校之制,鄉(xiāng)各有宗,法改今之都為鄉(xiāng)。宗有小學,所以習幼儀也。十三而入鄉(xiāng)學,則教讀司領其事,教以六藝。六藝:禮、樂、射、御、書、數(shù)也。今御已失傳,予請以騎射、佾舞、拳勇等法當之。三年,汰其無用者使歸農(nóng)。學成則教讀司給以單而貢于朝,分科肄業(yè),乃處以給事,任之五年。而燕老,君親臨之,六十以上各賜鳩杖,以年之旬為差。凡此,皆學校中所有事也。
于是,復設為三稅之法,以御國用。田有租,《說文》:“租,田賦也?!薄堕L箋》:“且,古祖字”。田賦用以給宗廟,故從且。市廛,《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廛布而入于泉府?!弊ⅲ骸扳懿颊?,貨賄諸物邸舍之稅?!薄锻踔啤罚骸笆锈芏欢悺?。注:“廛,市物邸舍,稅其舍,不稅其物”。人各有賦,《說文》:“賦,斂也。”《周禮·天宮》:“太宰以八則治都鄙”,“五曰賦貢以馭其用”。注:“賦,口率出泉也。”《爾雅·釋言》:“賦,量也”。注:“賦稅所以評量。”亦是此義。計三項之所入,以其三十之一貢于天子,以其九為羨馀,而以其馀制國用。不足則加賦。而一切公旬、徭役與夫關市、鹽鐵、雜稅胥免焉。國朝仁皇帝有永不加賦之諭,故軍興以來,賣官鬻爵、設立關卡無所不至,而獨不敢議及加賦。其實,科派雖多,僅供猾吏奸胥中飽而已,何如加賦之尚屬均攤無損乎!
孟子曰:“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比粍t君去庶民僅六等耳,其尊非獨絕于人也。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君為制祿,然則祿之外君不得有所私矣。
后世名法家倡為尊君之說,于是乾綱獨攬,居其位者輒以犬馬之道馭其臣民,威福自專,復侈然日從事于聲色、苑囿、狗馬之娛,而篡弒之禍烈矣。唯以世及之尊歸之于君以絕覬覦,復以獻替之權還之保傅以綜綱紀,有君之尊,無君之禍,有治民之實,無厲民之患,所謂于封建之中寓傳賢之意者此也。由其道行之,雖百世可也。然則封建、宗法亦一而已矣。
大一統(tǒng)議
或問于陳子曰:“史稱黃帝之時,地過日月之表,意者圣德廣運,覆載無遺。今中西一家,偶俱無猜;電機所發(fā),秒忽萬里,聲教之訖,無遠勿屆,環(huán)地球以游,半載可周;蓋骎骎乎有大一統(tǒng)之勢矣。敢問其道何如?”陳子曰:“唯唯!吾聞孟軻氏有言:‘天下之定定于一?!w七曜齊明,光不敵日;百川競流,終歸于海。何則?萬國并建,天必篤生非常神圣之人與天地合撰,與日月合明,使之憲章往古,開辟中外,創(chuàng)古今未有之盛治。故于萬國之中,群推以為君。然居是位者豈惟是異徽號、改正朔、議明堂、講辟雍、制郊祀之禮已哉!非德足以綏遠,威足以止暴,必不能長駕遠馭,使天下翕然從風。法當損益十科之法以治王畿,而復約于東西半球之中設監(jiān)二,各隆以王爵,文曰宣文,駐印度,武曰靖武,駐美國。文則頒正朔,行夏時。齊冠服,常服可如其俗,朝服當歸于一。通鈔法,均量衡,同文字,文有四:曰小篆,曰番書,曰華、番草書。小篆多主形,番書多主聲,各有義理,亦不可沒。草書華、番皆有,當另勒成書以便遵行。今定:凡朝賀大事當用小篆;尋常公牘,華、夷各如其舊;通行可用草書。隸變古,楷入俗,均屬字妖,概行毀棄。正音讀,當另勒韻書而設官掌之。刪經(jīng)史,經(jīng)收古注而約采后儒之說以附之,史收正史而酌收野史之近正者。一切穢濫無用之書皆雜拉燒之,不必以祖龍遺法為病也。開學術,融會中西,分門肄習。修公法,酌修中西通行者數(shù)十條。以齊天下之耳目,以一萬民之心志。蓋道一風同,固王者之隆軌也。王歲出巡,歸乃頒來年之歷于各國,而上各國之貢稅于天子。元旦則設御座以受各國之朝賀焉。武則統(tǒng)率各國之衛(wèi)丁,井出一丁,秋冬習擊刺,是為衛(wèi)丁。以備非常。無事則各居本國,有事則飛檄兵科二宰,統(tǒng)之以行。諸侯有篡弒、叛逆、不庭者,監(jiān)內(nèi)各國共討之,夷其城郭,分為數(shù)小國。銷天下之槍炮,有繳而未盡及私鼓鑄者,十家同坐,此其大較也。然后廣輪舟、鐵道之制,以通中外之氣。國有水旱、饑荒,不能自賑者,詳其狀于二王??睂?,檄取鄰粟以先賑,徐行奏請帑銀以還鄰國。馀如河防、海運以及不時興革之費,皆均攤于各國,而朝廷派大臣以掌之。凡此,皆以為吾民也。故圣人之治天下也,操天下之利權,而調劑其盈歉,以天下之利還之天下,而己無所私焉。
夫圣人之為是兢兢者,豈無故哉!以為天之生斯民也,粗衣糲食,茍率其常,皆各有其百年之用。迨嗜欲勝而本真喪,人始有逆折者矣;攻取繁而殺運開,人始有橫死者矣。造物能生人而不能必人之生,于是誕生圣主,俾以聰明勇智,使出吾民于水火而登之以衽席。而猶慮尚有擾吾民之生者,故分田制祿,立國設監(jiān),使上下各相安于無事。負嵎之虎,出柙之兕,肆其狂噬之威,無所不至;一旦處以圈牢檻阱之地,時其飲食,久之而馴良如羊豕矣。圣人以一人安天下,而后世乃以天下奉一人,嗚呼!此豈造物立辟之意哉!”
或者曰:“煌煌大言,吾既得聞諸吾子矣!請問其兆?”曰:“讖緯之術難以喻人,請毋以數(shù)而以理!夫理亦視夫圣人之教而已。今者,耶穌、天主之教闖然而來吾國,其實彼教之所以來,正吾教之所以往,如周、孔之教遍天下,則人各明其五常之性,如昏而得旦,群星掩光而日乃出而經(jīng)天矣,吾子懸盼以望河清可也?!痹唬骸邦吤芍R,愿聞其詳,敢問一統(tǒng)之勢將由中并外耶?抑由外并中耶?”曰:“斯義也,吾嘗受易學于仲兄矣。二兄仲舫師精易數(shù),所言多驗。仁冠五常,乾統(tǒng)四德,此其彰明較著者,將來亦視其國之習尚何如耳!孟子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寡砸?,豈僅為七國發(fā)哉!”曰:“吾聞君者群也,王者民所歸往也,皆于人起義。天子亦人君耳,而號獨稱天子者,何也?”曰:“若天下統(tǒng)一,分國以億萬計,地丑德齊,莫能相長。天若特生一子以子元元、安天下,所謂昊天其子之也,故曰天子?!比粍t天子者,固乾坤之一大宗子也。吾故曰:“宗法之道,通其變可以致治平者此也?!弊鳌吨纹饺h》。
十科表一
太宰 掌議本科之政典。宣布絲綸,澄敘官方,以六事馭吏。黜者三:曰貪、曰酷、曰庸。貪者黥,酷者刖,庸者撲而免之。陟者三:曰廉、曰明、曰能,各榮以章服,奏請璽書褒美。宰設左右監(jiān),以應升左議曹未得缺者補之,準集議監(jiān)設長史。
少宰 簡本科之治要以著為書,頒賜諸司給事,使肄習之。宰設左右監(jiān),以應升右議曹未得缺者補之,準集議監(jiān)設長史。
左議曹 凡國有大事,則詔本科太宰、少宰集議于左議曹,議定而后行。曹設左、右掾史,無定員,以曾任各司者補之。
右議曹 凡各司有事,則集議于右議曹,議定,然后上其事于左議曹。曹設左、右掾史,無定員,以應升各司未得缺者補之。
各司 科設司,六司無定員,隨時添設。升轉之法視表右轉,以三年為任。
給事 由鄉(xiāng)學考取給事。遍六司乃得升司。
十科表二
歷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靈臺司、掌測候推步之政,考驗天算,修改歷法。歷算司、掌天算輿地之事;詳二差以定歲里,測二極以分經(jīng)緯。測驗司、掌占候測驗之事;占云物以備旱潦,紀災異以修政令。時憲司、掌憲書吉兇之事;刻漏、制晷、立表、鳴鐘;定晨昏啟閉之節(jié),詳寒暑衣服之宜。堪輿司、掌建置葬埋之事;鑿兇地以翦暴,設義冢以惠民。選擇司。掌諏日擇地之事;禁私家選擇。
給事
醫(yī)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蘭臺司、掌大小男婦之?。粴q終冊報以定考成。保嬰司、掌小兒痘疹之病,兼理嬰堂事務。外科司、掌瘍科正骨之事;工推拿以調嬰孩,精針炙以起痼廢。豢龍司、掌醫(yī)牛馬之病。精膳司、掌飲饌之政;譜食物以節(jié)寒溫,講烹調以示宜忌。水火司。掌水火之政;取燧火、潔水泉,兼理救火、蒸汽事務;清街衢,潔溝瀆,禁燒穢物以靖疫氛。
給事
農(nóng)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墾田司、掌農(nóng)工之政;物土宜以廣種植,精化學以培地力。清場司、掌山場、河塘之事。水利司、掌水利之事。種植司、掌種植之事;相土宜以植名木,按隙地以蒔雜樹。畜牧司、掌畜牧之事;家畜雞三:雄一雌二,鵝、鴨聽便??偣残笈Q蝓辜皯?zhàn)馬各有差。青苗司。掌給貸籽種之事;春放秋收,酌收微息,一主以谷,不準折錢。
給事
工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營繕司、掌營繕制造之事;禁淫巧,懲違制。商務司、掌中外通商、進出口貿(mào)易之事。清市司、掌市街貿(mào)易之事。礦務司、掌開礦之事。機器司、掌機器之事。考工司。掌工作之事。
給事
禮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儀制司、掌朝野五禮之制。譜牒司、掌譜牒之事。誥敕司、掌誥敕之事。祠祭司、掌考禋祀之典,去淫祠,修廢祀。文定司、掌婚嫁之事。主客司。掌四裔職貢之禮。
給事
樂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協(xié)律司、掌撰述樂章之事。行人司、掌軒之事。象胥司、掌中外語言文學之事。翻譯司、掌譯外番各部文字之事。鴻臚司、掌宣講唱贊之事。佾舞司。掌佾舞之事。
給事
刑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慎刑司、掌赦恤之典。律例司、掌比例駁案之事。承訊司、掌訊究刑名之事。督捕司、掌督捕盜賊之事。稽察司、掌稽察獄囚工作之事。提牢司。掌管獄卒囚犯衣糧之事。
給事
兵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方略司、掌方略之事。安插司、掌安插之事。保甲司、掌保甲之事。巡徼司、掌巡徼之事。擊刺司、掌擊刺之事。驛務司。掌驛務之事。
給事
訓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封事司、掌劾諷之事。顧問司、掌備顧問之事。起居司、掌紀注之事。教讀司、掌鄉(xiāng)學教讀之事。宣講司、掌宣講經(jīng)史之事。采聽司。掌采聽時事以備獻替。
給事
鈔 科
太宰
少宰
左議曹
右議曹
職方司、掌輿圖戶口之數(shù);榷稅則以制國用,匯蓋藏以數(shù)民財。會計司、掌歲計出入之務;制國服以御豐歉,設官鈔以惠上下。賦稅司、掌錢糧稅務之數(shù)。倉庫司、掌倉庚雜糧積貯之數(shù)。平準司、掌權量之務;復古尺度以同量衡,權市物價以劑盈虧。鑄造司。掌鼓鑄之政令,復五銖錢以遏盜鑄,造三品幣以御盈虧。
給事
十科表三
一等:太師、太傅、太保。
二等:太宰
三等:少宰
四等:左議曹、太宰左監(jiān)、太宰右監(jiān)、上庶長。
五等:右議曹、少宰左監(jiān)、少宰右監(jiān)、中庶長。
六等:六司、左議曹左掾史、左議曹右掾史、右議曹左掾史、右議曹右掾史、宗子、宗正、下庶長。
七等:給事、左右監(jiān)、長史。
〔按〕《治平三議》及《十科表》均錄自《治平通議》卷七?!缎颉分刑岬健肮镂?1883)病中之所為書也”,末署年月為“甲申(1884)春王月”,應為《治平通義》中諸議最先完成之作,反映了作者早期的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