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是北宋天才橫溢的文學大家。他于詩、文、詞、賦都有極高的造詣,而在詞史上的獨特作用與地位,尤為引人矚目。在北宋中期的詞壇上,無論在當時的社會影響,還是詞題革新的貢獻,蘇軾都稱得上是首屈一指的。
蘇軾出生在一個富有文學修養(yǎng)的家庭。祖父蘇序雖為平民,但富有遠見卓識,非常注重子孫的教育。父親蘇洵二十七歲才發(fā)憤讀書,悉心研讀諸子之學,最終成為著名的古文學家。母親程夫人出身書香門第,知書達理,仁惠賢淑。蘇洵早年外出游學求取功名,便由夫人教導蘇氏兄弟讀書。程夫人教子有方,常以古代志士的事跡勉勵兒子砥礪名節(jié)。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二十歲的蘇軾與弟弟蘇轍一起跟隨父親離開家鄉(xiāng),前往京城開封參加科舉考試。在翌年春季,又參加了禮部貢舉考試。蘇軾以一篇見解獨到、說理透辟、筆力穩(wěn)健、文風質樸自然的答卷,讓主考官歐陽修大為驚喜,想要把它列為第一,又擔心是自己的學生曾鞏所作,為“避嫌”起見,降為第二,這一故事被傳成佳話。蘇軾的才華受到歐陽修的高度贊賞,聲名遠播。
蘇軾的宦途正要開始,就在此時,其母程氏夫人因操勞過度于四月病故。蘇軾父子趕回眉山。從嘉祐二年(1057)六月起,蘇軾便在家為母親守喪。直到嘉祐四年(1059)十月服喪期滿后,蘇軾才應詔前往京城。嘉祐六年(1061)八月,蘇軾考取“賢良方正能言直諫科”第三等,由于一、二等為虛設,所以第三等實際上是最高等級??荚囃戤吅?,蘇軾被授大理評事,簽判鳳翔府(今陜西鳳翔),從此踏入仕途,時年二十五歲。鳳翔做官三年,蘇軾為政勤勉,深入府屬各縣訪察,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初次為官的蘇軾,既增長了地方治理的經驗,同時也開始體會到宦游生活的沉重乏味、理想與現(xiàn)實的反差。嘉祐八年(1063)仁宗去世,英宗繼位。因久聞蘇軾文才,英宗即位不久即召蘇軾回京,授直史館。這個職位雖無重權,卻是一個清要之職。正在蘇軾仕途順利之時,家庭不幸又接踵而至。英宗治平二年(1065)五月,恩愛的妻子王弗因病去世,年僅二十七歲。緊接著,第二年四月,父親蘇洵也病逝于京城。蘇軾、蘇轍兄弟護送靈柩回到眉山老家。這也是蘇軾最后一次回到故鄉(xiāng)。蘇軾在家守喪期間,朝廷的政局也在發(fā)生變化。治平四年(1067),英宗逝世,二十歲的神宗即位。年輕的皇帝銳意改革,希望徹底改變國家積貧積弱的現(xiàn)狀。熙寧二年(1069),神宗啟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由于變法的方式過于激進,引起了保守勢力和主張穩(wěn)健改革者的反對,影響蘇軾命運的長達數十年的黨爭,由此發(fā)端。蘇軾一貫主張穩(wěn)健、漸變的政治方針,熙寧二年還朝后,在政見上與王安石多有不合,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因此大為不滿。由于蘇軾再三批評新法,朝中小人上疏誣告蘇軾兄弟在居喪期間利用官船販賣私鹽、木材等,雖然最后查無實據,不了了之,但蘇軾隨即請求外任,決意離開京城這個政治斗爭的中心。
熙寧四年(1071),蘇軾被任命為杭州通判(知州的助理官)。七月,蘇軾攜繼室夫人王閏之和兩個兒子離京上路。途經陳州,與蘇轍一家相聚,并與蘇轍同行到潁州(今安徽阜陽)拜望致仕的老師歐陽修。這是兩位文壇巨匠的最后一次相見,第二年歐陽修便溘然長逝。蘇軾萬分悲痛,但因公務纏身,無法前往吊唁,于是寫下《祭歐陽文忠公文》,寄托自己深切的哀悼之情。在杭州期間,除了本著仁民愛物的胸懷盡心竭力地為百姓奔波操勞外,他時常陶醉于自然山水中。由于生性豁達、開朗詼諧,不管是文人雅集還是群眾游樂,總能看到他的身影。杭州的三年,蘇軾寫下了許多描繪西湖勝景的美麗詩篇,同時也記下了百姓的疾苦和他們的哀樂。杭州任滿后,熙寧七年(1074)蘇軾被改調到密州(今山東諸城)任知州。密州地處偏僻,和杭州不可同日而語。也就是在密州,蘇軾的思想得到了重要的發(fā)展。在孤寂和苦悶的處境中,他開始尋求曠達超然的自我解脫方式。與此相應,詞的創(chuàng)作也突破了旖旎婉約的傳統(tǒng),無論題材內容還是意境風格都表現(xiàn)出“以詩為詞”的特征;內容上不拘成法,“無意不可入”;境界則飄逸豪放,為中國詞史掀開了新的一頁。熙寧九年(1076)底,蘇軾又改知河中府(今山西永濟西)。不久,朝廷又改派他為徐州(今江蘇徐州)知州。徐州本是人文薈萃之地,蘇軾此時又是文壇上的風云人物,因此徐州本地和外地的文人士子都爭相與蘇軾交往。黃庭堅、秦觀、晁補之、陳師道等先后求列于蘇軾門下。盡管不容于朝廷,但賓客盈門、士林愛戴,蘇軾在徐州的生活還是比較順遂的。元豐二年(1079),蘇軾移任湖州。此時王安石已離任退居江寧,朝中小人當道,朝廷中的斗爭已不再以變法和反變法為重心,而多淪為官場上的互相迫害傾軋。朝廷的新貴們從蘇軾的政績中挑不出什么毛病,便在他寫的文字中搜羅把柄。有人從蘇軾的詩歌和奏章中尋章摘句,羅織莫須有的“包藏禍心”“指斥乘輿”“謗訕先帝”等罪名,要求皇帝將蘇軾處以“大誅”之罪。蘇軾被押至御史臺,經過兩個月的嚴刑逼供,精神和肉體上都受到了難以言喻的凌辱和折磨,最終“罪名”成立,只等皇帝判決。御史臺又稱烏臺,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烏臺詩案”。
蘇軾下獄,愛戴他的地方百姓聞之傷心,朝野的正直士大夫,包括持不同政見的王安石,也都紛紛為之不平;一些人上書勸諫皇帝,連病中的曹太后(仁宗皇后)也出面干預。經過多方營救,至次年年底,蘇軾終于得以免除死罪,被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實際是作為罪人被監(jiān)管在黃州?!盀跖_詩案”對蘇軾的打擊非常沉重,他的生活、思想和創(chuàng)作由此發(fā)生了重大的改變。在黃州,好友馬夢得為蘇軾申請了城東荒地供其生活。蘇軾對他親手墾殖的土地產生了深厚的感情,并以此地自號“東坡”。此時的蘇軾雖然沒有放棄儒家經世濟民的思想,但由于政治上的逆境而產生了對整個人生的困惑和懷疑。在他的思想中,佛老的清靜無為、超然世外逐漸占了上風,這也使得他能夠以更加超脫的態(tài)度看待人生的種種遭遇。雖然這場文字獄使他下筆小心了不少,但黃州依然是蘇軾創(chuàng)作上一個輝煌的豐產時期。他寄情山水,在對大自然的感悟中淡化和超越人生的苦難。元豐八年(1085),神宗病故,即位的哲宗只有十歲,由傾向舊黨的宣仁高太后(英宗皇后)聽政。她十分器重蘇軾,元祐二年(1087),蘇軾被提升為翰林學士兼侍讀。但蘇軾堅持自己的政見,既反對新黨的過激變法,同時又反對舊黨對待新法全盤否定的做法,主張“參用所長”。其后果是很快遭到新、舊兩黨的不滿和忌恨。這種無休止的政治斗爭讓蘇軾感到十分厭倦,他多次上書請求外任。元祐四年(1089)三月,蘇軾出任杭州知州,為百姓做了許多好事。此后的六七年間,他數次被召回京,但都深感朝廷不可久留,因此又多次自請外放。蘇軾在朝期間,主持過學士院考試和進士貢舉。他像恩師歐陽修一樣,積極拔擢后進,黃庭堅、秦觀等才士云集汴京,文壇一時興盛,這為北宋后期文學的發(fā)展開創(chuàng)出一個新的局面。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去世,十九歲的哲宗親政,哲宗重新起用新黨。紹圣元年(1094),哲宗在蘇軾政敵的鼓動下,又以“譏斥先朝”“謗訕先帝”等罪名,將年近六旬的蘇軾一貶再貶,直貶到天涯海角的儋州(今海南儋縣)。那里瘴癘肆虐,幾近蠻荒。此時的蘇軾早已看淡了世間的榮辱,但始終沒有放棄儒家的濟世精神。他積極獎勵農業(yè)生產,傳播文化知識,培養(yǎng)人才。這時期蘇軾的思想和創(chuàng)作是黃州時期的繼續(xù)和發(fā)展。佛老思想再次成為他思想的主導,他的詩詞中常常流露出隨遇而安、放達自適的人生態(tài)度。但是與黃州時的寄情山水不同,此時蘇軾的思想已經完全成熟,隨緣自適不再是苦苦追求的理想,而完全成為自身生命的一部分。他把這樣一種精神的關照投諸平常生活,投諸一草一木,從瑣事中也能發(fā)現(xiàn)無窮的生機和樂趣。元符三年(1100),哲宗去世,徽宗即位。六十五歲的蘇軾獲赦北還,結束了七年的嶺南生涯。艱苦卓絕的環(huán)境并沒有磨滅蘇軾的精神意志,豁達的性格也絲毫沒有改變。建中靖國元年(1101)五月,蘇軾為自己的畫像題了一首詩:“心如已灰之木,身似不系之舟。問汝平生功業(yè),黃州惠州儋州?!边@是蘇軾對自己一生的總結,是憤懣?是曠達?是自嘲?還是感慨?個中滋味實在是一言難盡。這年七月二十八日,回京途中的蘇軾在常州與世長辭,終年六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