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之奇[1]諫假道
《左傳》僖公五年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2],寇不可玩[3],一之為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4]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5],大王之昭[6]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7]。虢仲、虢叔[8],王季之穆[9]也。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于盟府。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莊[10]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惟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衷唬骸蝠⒎擒?,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缡牵瑒t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11]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12]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13]矣?!倍瑫x滅虢。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執(zhí)虞公。
吳評
宮之奇三番諫諍,前段論勢,中段論情,后段論理,層次井井,激昂盡致。奈君聽不聰,終尋覆轍。讀竟為之掩卷三嘆。
[1]宮之奇:虞大夫。
[2]啟:開啟。使晉國起貪心。
[3]玩:輕視。
[4]輔車:臉頰與牙床。
[5]大伯、虞仲:二人皆為周太王之子,文王之父王季之兄,大通“太”。
[6]昭:太王為穆,穆生昭,故太王之子為昭。
[7]不嗣:大伯不從周太王伐商,而與虞仲奔吳,所以不嗣于周。
[8]虢仲、虢叔:二人皆為王季之子,文王之弟。
[9]穆:王季為昭,其子為穆。
[10]親于桓、莊:晉、虞不過同宗,而桓、莊為晉獻公同祖兄弟,親于虞。
[11]馮:通“憑”,依托。
[12]臘:歲終祭祀。此作動詞用,指舉行臘祭。
[13]更舉:以滅虢之兵滅虞,不更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