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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件

諾貝爾傳 作者:蕭楓 編


爆炸事件

1864年9月3日,赫倫內堡生產硝化甘油的工廠發(fā)生了爆炸,五人死亡,其中一人是阿爾弗雷德的弟弟埃米爾。出事的那天,他正在代替阿爾弗雷德管理硝化甘油生產的工作。他們是在小批量生產,每次只把四五克硝酸和雙倍硫酸混合,等到冷卻之后,再取兩三克甘油一滴一滴地加進去,每一步操作都得極為細心。然后將合成的液體倒進磨缸水里,再從水中分離出灰白色的油狀硝化甘油。溶液的溫度決不能超過25℃或30℃,但沉醉在工作中的埃米爾沒有注意偷偷升高的水銀柱,于是慘劇發(fā)生了。

這次爆炸引起人們極大的恐慌,公眾曾認為這種炸藥是無害的,現在卻萬分恐懼,人心惶惶。在斯德哥爾摩到處流傳著聳人聽聞的消息,報紙上也予以了夸大的報道。輿論的壓力使市政當局極為不滿,下令警察局迅速采取調查行動,調查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經過,從而查明諾貝爾父子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

警察立刻召集負責人阿爾弗雷德面談。

“諾貝爾先生,市民現在對你的工廠都非常害怕。為什么會發(fā)生那樣的大爆炸?非早日查明原因不可?!?/p>

局長的言辭頗為謙和。

阿爾弗雷德以鎮(zhèn)靜的態(tài)度答道:

“關于這點,我們已著手調查,但是,不幸的是,當時在現場的人員,全部罹難,所以無法說明其直接原因。不過,我記得以前埃米爾說過的話,原因是否在此,尚不得而知?!?/p>

“說什么話?”

“弟弟常常說要簡化火藥的制造法,并且很熱心地研究。也許在做實驗的時候弄錯了,造成這次慘劇。”

“嗯。”

局長想了一會,又問:“那么,你的工廠制造硝化甘油的方法,到底是怎樣的?”

“我簡單說明一下,硝化甘油有‘加溫法’和‘冷卻法’兩種制作方法。所謂冷卻法,是把硫酸和硝酸的混合液,冰凍至零度以下,然后,一點一點地加上甘油。加上甘油以后,還要繼續(xù)冰凍。所謂加溫法,是把預先冰凍好的酸液和甘油一起灌進玻璃器。于是,液體溫度就升至將近60℃。這時,把這種混合液倒在水中,硝化甘油就沉淀在水底。以制品的結果來看,用冷卻法可以得到更純粹的硝化甘油,可是,技術上還有不完善的地方,所以,我的工廠是采用加溫法?!?/p>

這些說明,局長不見得聽得懂,僅是默默點頭。一會,又追問阿爾弗雷德說:

“喔,那么,用冷卻法,溫度常保持零度以下,所以,絕對沒有危險了?若用加溫法,有時候溫度過高,會引起爆炸,是不是可以這樣說?”

“不,絕無危險。雖用加溫法,但它的溫度絕對不會升至60℃以上?!?/p>

“硝化甘油究竟熱到多少度以上,才會爆炸?”

“180℃……大概埃米爾想發(fā)明新的制法,錯把熱度升至180℃以上?!卑柛ダ椎逻@樣說明。

于是,局長就再問:

“你說得有些道理……但是,假如沒有加熱,可是硝化甘油旁邊有火氣,是不是有同樣的危險?”

“不,僅是點火,不會爆炸,只會像石油一樣慢慢燃燒,自然消失而已。”

“若裝在桶里加以密封怎么樣?”

“也不會引起全部爆炸。我為了做這個實驗,曾在玻璃管里盡量填入硝化甘油,然后加熱,但是爆炸的只是極少量,其他的都飛散了?!?/p>

局長瞪著眼睛,責問道:

“那你的工廠為什么發(fā)生大爆炸?”

阿爾弗雷德更鎮(zhèn)靜地說:

“這個我也調查過了。爆炸事件發(fā)生時,在工廠里,有那天預定出貨的火藥三百磅??墒?,查看爆炸情形發(fā)現,實際爆炸的極為少量,其余的都在爆炸時飛散掉了?!?/p>

“那么是不是說,你的三百磅火藥中,只有極少量爆炸,就引起這樁慘劇?”

阿爾弗雷德答道:“是的。”

“好了,大概已明白了。你可以回去了?!?/p>

阿爾弗雷德向他鞠了個躬,就回家了。

他想借這次面談的機會,把硝化甘油的性質盡量詳細說明,使當局明了在普通的情形下,硝化甘油是毫無危險的。

由于南方鐵路公司和奧梅堡礦業(yè)公司從中斡旋,警方最終低調處理了此事。南方鐵路公司為了開鑿蘇德曼姆山的隧道,以完成通往斯德哥爾摩的最后一段工程,正等待著硝化甘油,而那批貨被炸得精光。奧梅堡礦業(yè)公司也在一年前向諾貝爾父子訂貨。兩個公司都盡力幫助諾貝爾父子開脫責任,他們疏通說:“實驗炸藥,事故是難免的,如果說伊曼紐爾有疏忽之罪,那他兒子的喪生對他的懲罰已經足夠了?!?/p>

這次傳訊,阿爾弗雷德是替代伊曼紐爾到庭,他準備承擔全部責任。他申述說:硝化甘油是他的專利,雖然他利用父親的制造爆破器材的舊執(zhí)照進行生產,但他的父親并無過錯,他個人應對整個生產以及可能引起的失敗負有責任。

伊曼紐爾為了報答兒子,也為他做了書面辯護。按照當時城市法規(guī)規(guī)定,即使伊曼紐爾領有生產炸藥的執(zhí)照,但當他準備開始制造爆炸物時,也務必正式通知警方,以便采取一定的保護措施。伊曼紐爾認為制造硝化甘油是沒有危險的,況且當時的制造只是為了改進產品質量而不是為了銷售,生產規(guī)模很小,并違心地把事故責任推到了小兒子埃米爾身上。伊曼紐爾陳述說:

這次制造爆炸油或說是硝化甘油的人沒有一個在爆炸中逃生,因此不能完全說出爆炸原因,我只能根據我死去的兒子在事前告訴我的一些情況猜測,爆炸是由于他試圖簡化制取爆炸油的方法而發(fā)生的。

因為硝化甘油是沒有危險的,即使點燃它,也幾乎不會發(fā)生爆炸,試驗也不可能有火,惟一可能的解釋就是我的兒子在試驗時發(fā)生劇烈反應,使混合物達到近180℃,導致完全制成的硝化甘油發(fā)生爆炸。

事實是在一次新的試驗中,沒有使用溫度計,以防溫度升得太高,因而造成慘禍。

用正常的方法制造硝化甘油不外乎下述兩種,那是不會肇事的:

1.用加溫法。溫度升高到大約60℃,從不會超過60℃以上,這種方法已經使用過幾百次,從沒有發(fā)生危險。

2.用冷卻法。溫度不超過冰點以上,一切都沒有危險。

我所以沒有把制造炸藥的地點選擇在郊外,就是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實在不可能發(fā)生危險,理由如下:

第一,硝化甘油可點燃而不爆炸,燃燒時像普通的油一樣,它自動熄滅,危險較少。

第二,我曾經將相當大量的硝化甘油放置在一玻璃容器中加熱,看看結果怎樣,發(fā)現只有小部分爆炸,而其余部分散開了。

第三,事實上要使它全部爆炸很困難,除非將它放置在一個堅固的容器中直接加熱到180℃,大量爆炸操作已經表明沒有引爆不會爆炸的,這個問題尚未完全解決。

爆炸發(fā)生時,當天完全制成待運的爆炸油中有五十磅運到阿麥貝格,兩百磅將運到北方大鐵路,合計約三百磅。

但從爆炸的情況看,明顯證明確實爆炸的只是這數量中的小部分,其余都已散開,沒有燃燒,因此直到最近幾天才制造出來很少的量。沒有向當局報告制造這種爆炸油,是因為這次生產目的是在改進制造方法,不在商業(yè)推銷,沒有在報紙上刊登廣告也說明這一事實。

為免除任何誤會,我還要說明關于硝化甘油的精制。我假定我的兒子在事件發(fā)生時正在精制硝化甘油,但這與事件的發(fā)生不應有任何關系,因為精制硝化甘油也不大可能發(fā)生意外事件。

為了防止赫倫內堡以及斯德哥爾摩再發(fā)生類似爆炸事件,市政當局最后做出禁止在城區(qū)進行一切與炸藥有關的實驗和生產的決定,此案也算就此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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