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實
從檢索到刨根,這些口耳相傳的家史,其完整性和真實程度都有存疑,最好能找到文字材料作為佐證。而家譜和相關人員的人事資料,不論是自己寫的,亦或別人寫的,在這里都是重要的旁證。不過引用時也要多方核對,家譜的毛病在于除喜歡攀龍附鳳,年久失修或傳抄有誤,也能造成誤導。
除了從高祖周奎行略,可確知他上三代的名字外,還知他病故于長沙,在四川做過昭化、綿竹、江津等縣知縣。其實他的夫人及子女尚多,除早殤者外,兒子只余銑詒、鑾詒兄弟。銑詒是拔貢出身,也考選了內閣中書,查起來這個中書也有七品銜,要有舉人資格才行。拔貢大約相當舉人,工作是秘書性質,在一定地方值班,隨時受命起草詔令或記錄口諭等,有滿中書,也有漢中書,似并不如《儒林外史》所寫的可隨時花銀子買的官。因也在京,曾祖死時,可以及時去辦喪事,接管家業(yè),包括六歲的祖父和傳說中的曾祖母。我曾奇怪,祖父十八歲學業(yè)未成,就被大伯父趕出周家,自己去謀生,此后就一直住岳父龍璋家。從日本歸來后,做兩淮鹽大使,何至還不能養(yǎng)母,讓這位曾祖母一直住大伯家,直到去世?后來查到一篇程頌藩寫的《周鑾詒哀詞》,才知道個中情節(jié)。這哀詞(即現(xiàn)在的悼詞)出自《碑傳集》第三編,所集都是墓志銘、哀詞,因多從碑刻上來,記事應較真實,當然也和一切傳記類文字一樣只講好話。我注意到這么幾句“君連喪二妻,子女尚幼——妾陳氏無子,欲以殉君,同館諸君,謀于君兄仲澤,命陳氏母君子女,以慰二母及君,而專其育子之責”。這可證明這位曾祖母是小妾充任,只算是繼母,而且推想還很年輕。從江永的族譜所載,是有黃氏、陳氏兩位夫人,祖父的生母是黃氏,陳氏未入譜,也可能只比祖父大十多歲,所以才有“既不能殉葬,也不能改嫁”的兩難,其實是個可憐人。祖父到岳家完成學業(yè),后來也算有了官職,卻始終不接出繼母同住,蓋即因此。

碑傳集三編

網上拍買品
從共墨齋可知當年兩兄弟關系是好的,有共同的愛好,金石書畫收藏似也不分彼此,而且二人在詩詞書法上都有點名氣,可能兄不及弟,檢索到的大都是鑾詒作品,這是我檢索一些拍賣品得到的印象。
兩人詩詞都未刻印傳世。銑詒照顧了孤兒寡婦,自然也接管了所有家產,比方說那上千的漢印和其他藏書等。這都還可說無損于兄弟共墨之義,但后來把學業(yè)未成的侄兒趕出,令其自謀生路,則是為德不卒,縱使其中可能有隱情,也大悖于兄弟手足之情。雖是個懸疑,不能不讓祖母憤懣,也給后人留下很多想象的空間。
另外,曾見有考取的舉人,刻木匾志慶,上列三位主考官銜,及鄉(xiāng)試地區(qū)、年份等;格式大小一樣,木板也普通,在收藏品市場可見兩種有周鑾詒副主考的,一為光緒十一年乙酉科任廣東省副主考,另一為貴州省副主考,這種匾有點像官定發(fā)給錄取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