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行貝議

浪跡叢談·續(xù)談·三談 作者:梁章鉅 著,吳蒙 譯


行貝議

行貝之議,尤駭聽聞,特齊民狃于目前習而不察耳。今民間貴重之物,皆曰“貨”、“寶”,貿易之事,皆曰“買”、“賣”,其字無不從“貝”,可見古時通行之物,至今尚不能沒其名。考職貝之貢,自夏時已然?!秲x禮》之“江貝”,鄭氏注云:“貝,古以為貨。”桓寬《鹽鐵論》云:“夏時以元貝?!敝^夏以貝為幣也?!稘h書·食貨志》:“大貝四寸八分以上,壯貝三寸六分以上,幺貝二寸四分以上,小貝寸二分以上,不盈寸二分者不得為朋?!庇址重愗洖槲迤罚捍筘愐远稙橐慌螅倍僖皇?;壯貝以二枚為一朋,直五十;幺貝以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以二枚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謂“貨貝五品”。至秦始廢貝用錢,漢時猶錢貝并用,晉以后遂不行至今。竊謂物之貴賤,視乎人之所尚。若果行貝,則上以是令,下以是聽,即與銀同。近人有用貝五美之說。其一曰遵圣,贊曰:貝之為物,載于圣經。今日用之,先民是程。二曰復古,贊曰:貝之為物,中古所寶。今日用之,行古之道。三曰有文,贊曰:銀曰紋銀,貝曰文貝。美在其中,采發(fā)于外。四曰無偽,贊曰:鈔之難行,人為易偽。貝出于水,實生于地。五曰便民,贊曰:錢重銀輕,可以致遠。貝亦如銀,便于流轉。數語盡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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