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值得一書者,乃是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世昌以欽差大臣赴東三省,任總督兼管東三省將軍事務時之政績。
東北三省,乃清朝發(fā)祥之地,因而具有特殊地位。世昌上任時,東三省在十年之內連遭俄、日兩強盜三次大洗劫,山河破碎,民生凋殘,國土淪喪,滿目瘡痍。此番命世昌赴關外,無疑是亡羊補牢之舉。先是,清廷遣軍機大臣載振和徐世昌赴東北全面考察,并要求對癥下藥,提出解決方案。經(jīng)數(shù)千里跋涉,歷時二月有余,世昌等向清廷提出《通籌東三省全局疏》,洋洋十萬余言,此時其對治理東北,已是成竹在胸也。
世昌到任伊始,便先從改軍政為民政入手。他認為:“以治兵之職,而轄管理民事之官,所務不同,利害亦異,隔閡既甚,牽制斯多,其終乃無一利之能興,無一弊之不出。”因此,設總督,“舉三省全部應辦之事悉以委之”,“以一人之力總集群策,復以全國之力傾助車隅之地”。并設奉天、吉林、黑龍江三行省公署,所屬各司與督撫一起共同辦公,“事則公商,移則會畫”,簡化辦事手續(xù),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建立起高效率決策機構和運行機制,同時也適應了晚清推行新政的要求。他強調曰:值此非常之地、非常之時,非變革成制,則無以圖存也。為懲治腐敗,更新吏治,世昌推行一系列具體政策,付諸實施。與此同時,大力舉賢任能,尤對留學歸國人才中具真才實學者予以重用,并向全國招攬時務人才,使東北三省“一隅之地,人才濟濟”;對貪官污吏,則嚴厲打擊,殺一儆百。上任數(shù)月,即查清并處理案犯數(shù)十起。一時好評如潮,聲名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