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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會說話 作者:梁艷


衣櫥管理并不是一蹴而就,好的衣櫥也不必美不勝收、應有盡有,但一定要種類齊全、功能完善,能夠和諧統一地表達出擁有者的真實自我,強調出正面特質并滿足各種需要。如果你想在不很富有的條件下,也一樣打扮很得體,很具魅力,很有品位,就一定要學會用科學的方法構建出簡單豐盈的衣櫥。

巧識禁忌 職場無患

要在辦公室穿得醒目得體,就不要穿迷你裙、低胸領或太暴露的服裝。

——服裝設計師 卡羅琳娜·海萊娜

穿著“太迷人”也會被“炒魷魚”

2010年6月,美國一則“穿著太迷人也被炒魷魚”的新聞迅速被各國媒體轉載。事情的起因是花旗銀行紐約分行前雇員33歲的黛伯拉莉·洛倫扎娜將花旗銀行告上法庭,控訴自己被花旗指責打扮太花哨而遭不當解雇。

被解雇的拉丁裔美女洛倫扎娜身高米,體重57公斤,具有(拉丁裔明星珍妮弗·洛佩茲名字縮寫)般的豐乳肥臀傲人身材。她在花旗工作時,被上司指責每日穿衣打扮總是令眾多的辦公室男同事想入非非和過于分心。老板給過她一份包括列有鉛筆裙、緊身套裝、8厘米高跟鞋等的“禁止穿著服飾清單”,但洛倫扎娜拒絕為此改變。因為她認為在自己成長的拉丁文化環(huán)境中,講究衣著是女人的本分。按照個人喜好著裝是她自己的權利,只要符合場合,并且顯得專業(yè)得體,她完全有權利穿自己想穿的衣服。

對于這個“因太迷人而被炒魷魚”的訴訟,美國主流媒體和其他外媒都產生極大興趣,有媒體甚至專門為此展開討論,探討“她是否太火辣而不能在銀行工作”。我特意跟蹤了此討論專題,發(fā)現僅僅三天,跟帖竟超過千條。有意思的是,與國內對此事件一邊倒的“質疑另有蹊蹺”的跟帖不同,參與討論的美國大眾基本沒有懷疑“解雇另有隱情”。參與者主要持兩派不同意見:一派認為洛倫扎娜火辣無錯,理應堅持;一派認為洛倫扎娜太火辣不適合銀行,不遵守“飯碗”規(guī)定,理應丟了“飯碗”。

職場經不起性感的折騰

沒有女人不希望自己性感迷人,即使生性傳統保守的中國女性,也會渴望暗香浮動迷人眼。問題是,你該怎么性感?是不是也和洛倫扎娜一樣認為穿著是自己的權利,任何人都有權穿自己喜歡的衣服,即使這樣讓你在職場看起來很性感?

在記者訪談中,洛倫扎娜曾透露這樣一個信息。她說她小時候生活在波多黎各,生活很貧困,到了高中還買不起旅游鞋而赤腳跑完馬拉松。因為曾經特別貧窮,成年后經濟收入好轉的她就特別喜歡高檔服裝。盡管也有一些像Zara的大眾品牌,但她家里的五大衣柜都盛滿了像愛馬仕(Hermes)、巴寶莉(Burberry)、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羅伯特·卡維力(Roberto Cavalli)等類的一線大牌服裝。心理學有一個詞叫“補償心理”,指為克服個人生理上的缺陷或心理上的自卑,而發(fā)展自己其他方面的長處優(yōu)勢,趕上或超過他人的一種心理適應機制。因曾貧窮而酷愛大牌服裝、熱衷施展迷人魅力,寧肯被解雇也不愿妥協的洛倫扎娜是否某種程度具有“補償心理”我不得而知。但至少在目前全球的銀行工作環(huán)境中還確實沒發(fā)展到給“大牌服裝”和“傲人曲線”施展空間的階段。一直堅信自己的著裝符合場合,認為上司的指責不可理喻的洛倫扎娜曾向上級喊道:“什么!你在開玩笑吧?我看上去讓人分心?我讓誰分心了?難道是你嗎?我的客戶可從來沒抱怨過!”那么,身材火辣、衣著迷人到底會不會讓人分心呢?以下是一篇摘自某男網友在某網絡論壇發(fā)的帖子,讓我們先來聽聽成年男子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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